土地利用规划与城市规划协调分析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0-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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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利用规划与城市规划协调分析

张亭亭   

杭州今奥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省济南市  250000

摘要:在社会经济水平显著提升的背景下,我国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城市规划与土地利用之间的矛盾不断加重。为进一步推动城市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并逐步改善建设质量,调节好城市规划和土地之间的关系,在城市规划进程中,各部门要认清城市规划进程与土地利用之间的关系,采纳有效措施,减轻土地利用压力,促进城市规划与土地利用规划的协调开展。分析了土地资源配置与城市建设发展的关系。

关键词:土地利用;土地规划;城市规划;协调

引言

城市规划与土地利用规划之间不仅具有联系,而且还具有相互制约的性质。从规划的对象和内容上来看,城市规划与土地利用规划的主要规划对象都是土地,这两大规划的核心都是如何更加科学合理地开发土地资源,从这些内容上看,这两大规划呈现出来的是两者互相协调内在关系。但城市规划与土地利用规划所研究的任务、目的、范围等侧重点各有不同,因此,长期以来在编制和实施城市规划与土地利用规划的过程中,难免会出现协调不够到位、难以实现两大规划的协调统一等诸多的问题。

1土地利用规划与城市规划的关系

在城市规划与发展的整个过程中,各级政府应严格遵照与城乡规划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努力确保各项工作的有效推进。在针对土地实施规划时,需要恪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律法规,两者都是行政法规的组成部分,是并行的。在这两个方面规划中,有必要严格恪守有关法律法规,努力协调好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二者之间的关系。在制定城市规划方案时,应根据土地资源的利用情况,并结合各个地区的实际作出统筹安排。城市规划和土地使用规划属于行政区域规划范畴,在城市规划中,要规划乡镇,确认城市规划的发展方向,实现城市经济社会发展方针,进而充分确保合理利用城市用地。在具体针对土地利用予以规划的过程中,必须要对行政区范围内的所有土地予以统一规划,要点施行“三边四区”,确认土地规划方针,合理规划土地。从这一层面上而言,城市规划是土地使用规划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在城市规划过程中,科学合理地区分城市土地资源的功能分区是十分必要的。在土地用地规划过程中,需有效操控城市建造用地规划。

2城市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区别

(1)两者规划范围不同。城市规划的对象是以城市区域为主体,一般都是包括主城区的规划及附近开发区的规划,它无法囊括城市行政区域内的所有规划内容,对于所属城市的农村经济发展,不在城市规划的范围内。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以行政区域为对象,进行土地的总体规划,一般是以省、市、县等进行土地规划,在这个总体规划中,主要确定土地的类别。所以,从这二者在规划范围来看,其存在着局部与整体的关系,这也是二者需要协调规划的原因之一。(2)规划思路不同。城市规划主要是对城市未来的经济结构、空间结构、社会结构进行规划,规划的目的主要是促进城市发展,它是城市建设的纲领性文件。在规划的过程中,主要考虑的是城市的经济因素及地理因素,重点考虑城市的交通设施建设、住宅区的规划、商业区的规划等,在规划的过程中基本不会考虑到农业用地及林业用地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主要是通过合理的土地规划使得土地的类别达到平衡,例如开发的土地不能超过一定的比例,属于农业用地的土地除非特别情况不能用于商业开发,它的主要规划目的是通过对土地的性质进行管制,从而保证我国土地资源的平衡,这样才能更好地促进我国各地区的统一发展。

3城市规划与土地利用规划协调发展的有效措施

3.1协调矛盾关系与统一思路

依据土地和空间规划的需求,相关的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包括城市人口规划、经济总量、建设用地面积和承载力等,独立研究不只重复了工作,并且前后矛盾。如此一来,必然会直接影响城市规划与土地资源配置工作的顺利开展,进而影响国家的长远发展。因此,为充分确保城市规划与土地利用规划二者之间保持统一,就需要组建专门工作组负责落实城乡规划工作、土地利用规划等,例如制定更科学合理的城市发展战略。在逐步落实相关工作的过程中,务必要积极协调好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二者间的关系,在制定城市发展战略时,不仅需要全面考虑城市的未来发展,还需要充分确保土地资源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实现有机统一。此外,还应把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充分结合在一起,不仅有助于推动城市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还可以使城市发展战略更加切合实际,更符合当下的发展需求。在制定土地利用规划时,必须要严厉打击犁地占用行为,明晰犁地和基本农田的规划,使其与城市建设的规划布局要求相和谐,防止发生冲突。在进行城市规划时,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必然会涉及到土地占用问题,对此必须要予以谨慎、科学处理。总而言之,在进行城市规划过程中,务必要合理使用土地资源,确保其能够与土地的总体规划相和谐。

3.2明确相关部门的责任分工,建立科学的协调机制

由于负责城市规划与土地利用规划的部门分工不够明确,在开展相关规划工作的过程中会出现重复交叉的情况,而且规划过程中所涉及的部门较多,这就需要协调好部门与部门之间的关系。部门之间要加强沟通协作,并成立协调小组专门负责组织协调编制规划工作;同时,还应多方听取其他相关部门的意见与建议,及时对相关工作进行科学的调整,从而尽可能地防止规划编制的内容出现相对片面的情况。

3.3编制内容的协调

城乡规划需要制定发展战略来指导城市规划设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也需要明确发展战略来指导城市土地利用的方向,两者的战略基础十分接近,因此在制定城市发展战略的过程中不仅要考虑到城市发展,还需要兼顾土地与资源环境相协调。结合城市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城市建设发展的需求来制定城市发展战略,不仅有助于城市规划与土地利用总规划的协调衔接,还能够使得城市发展战略更加贴近城市发展需求,满足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的需求。

3.4实行科学合理的管理体系

对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影响耕地的难题,土地规划部门认真对待耕地需求的问题,盲目减耕,盲求经济,不重视农业;相对应也不能使过度大量的土地成为耕地,让城市属性从现代走向农业,两者皆不可也不能过度利用,必须合理土地企划方案,保证农民种地需求满足城镇居民需求,合理发展农业,在思考经济建设对于用地的考量,考虑到实际的土地应用,才能得到合理的土地规划。土地规划的自然资源影响问题,作为土地规划部门充分考虑自然因素,进行规划时,根据当地的环境和气候条件,合理设计,不破坏环境的同时,提高或者确保土地的利用率,为该地区的各物种的发展做出贡献。

结语

为了确保土地的可持续使用,需要一个辅导方针来协调和缓解工作开展过程中的抵触情况。在经济快速发展的新时期,如果不协调好城市规划和土地使用规划,就会导致土地资源的浪费和损坏。城市规划和土地使用规划的协调开展,要求有关部门完善相关机制和法律法规,以提高土地规划的合理性,提供一个安全、安稳的生活环境,为城市发展奠定坚实根基,提高城市居民的生活质量。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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