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作治理模式下的流域水生态综合治理机制构建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0-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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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作治理模式下的流域水生态综合治理机制构建

肖婧

武汉武水水利生态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湖北 武汉 430070

摘要:近年来,我国的水生态综合治理工作越来越受到重视。相关参与治理主体因为各自职能短板,加之缺乏明晰的协作规则,尚未形成持续应对的长效机制。建议引入公私协作的治理理念,建立权责明确、分工配合、职能互补的综合治理机制,促进流域水生态保护与治理。

关键词:流域水生态保护和治理;协作治理;机制完善

引言

流域生态环境较为脆弱,水污染等问题形势严峻。面对流域水生态破坏等问题,要牢固树立与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持续加强水生态保护与水生态文明建设,构建水生态文明,促进流域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对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有着极为重要的战略性意义。

1绿色金融具备支持生态环境保护的内生动能

作为引导绿色经济内生发展的政策性金融创新,绿色金融也是连接金融资本与生态环境之间的最佳纽带,能够合理有效配置金融资源最大程度向环境保护领域倾斜,实现投资、经济与环境保护的协调与可持续性。绿色金融需要政府有效引导,参照市场化运作机制,在市场主体如政策性银行、商业性金融机构和金融中介服务机构等多元化主体的共同助力和参与下,依托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股票、绿色保险、绿色基金和碳金融等金融产品设计、金融工具创新,同时借助税收减免、财政贴息等政策保障机制,实现产业经营、消费生活乃至经济整体、社会生产全面的可持续发展。与此同时,绿色金融引导的绿色投资、绿色消费理念,还有助于降低企业的环境风险,推动区域经济结构和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形成绿色投资观、绿色消费观和绿色生产观的良性培育机制,从生活方式和生产方式两方面促进区域经济绿色和可持续推进。这种理念培育机制形成又会反向驱动绿色金融体系进一步发展和完善。

2流域水生态保护和治理模式有待改进

2.1治理协作有待加强

地域管理部分碎片化。流域生态系统是一个整体,而环境污染又易致跨行政区划案件,极易出现以地方行政区划为中心的碎片化管理格局。各行政区属在生态保护政策和执行方面存在较大差异,在管理模式、执法主体、保护标准及司法鉴定等方面均存在一定衔接困难,而且由于信息孤岛导致的区域部门分割现象,跨区域跨部门的流域治理保护效率相对低下,组织体系的封闭保守与生态问题治理的权变性要求不相适应。职能管理部分割裂。当前我国流域生态治理保护所涉及的行政职能部门有流域属地政府及生态环境、水利、住建等多个部门,各部门治理保护职责存在一定重叠问题,会出现监管混乱、问题解决不及时的情形。而且多数情况系由属地镇政府负责解决主要日常生态问题,形成低层级的镇政府负责流城治理主要工作的怪象。

2.2水资源短缺

由于淮河流域人口稠密、人均水资源占用率有限,且常年高度开发,粗放利用,水资源浪费现象严重,导致淮河流域水资源短缺。2018年淮河流域地表水资源开发利用率达到72%,用水紧张程度早已到达国际公认高度紧张状态。同时,淮河流域工业多数仍处在粗加工状态,一些农业灌区仍然采取大水漫灌方式,浪费严重,且治污措施不力,相关数据调查显示,当前淮河流域内生活排放化学需氧量(COD)与氨氮(NH3-N)占据总排放量的3/4左右,但污水处理厂建设与运营却严重滞后。以上诸多原因都严重影响到淮河流域的用水结构,生态环境用水被挤占现象严重。根据统计,淮河流域多年平均挤占河道内生态环境枯水年超过35亿m2,河流生态基流已严重不足,维持河流生态系统功能以及结构所需的水量已难以保证。

2.3民众参与成效不彰

一是公益观念与守法观念淡薄。流域沿岸村民普遍存在“靠山吃山、靠水吃水”的老观念,生态保护的参与意识不足。即使在违规养殖等污染水源的行为被制止后,并没有意识到行为的危害程度,致使上述行为出现反复。二是权力交叉与执法不严的漏洞。由于行政机关多头管理、相互推诿、效率低下,削弱了民众参与热情。三是民间团体与专业组织的缺位。我国民间“河长”和环保组织还处于未成熟状态,无法形成对流域生态环境的即时监督。

3协作治理———流域水生态保护善治的理论框架

3.1推进区域绿色协调发展,筑牢上游生态安全屏障

高度重视源头区淡水资源储备减少问题,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加强气候变化背景下三江源区域生态环境监测、影响评估,建设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示范区.面向上游地区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双重压力,坚持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严守生态红线,统筹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和脱贫攻坚战;融合优势资源,探索创新生态产品价值转化机制,加快生态产业培育,加速推进传统产业的转型升级,打造上游地区绿色高质量发展模式,筑牢上游生态安全屏障.在全流域,加大对上游重点生态功能区的纵向转移支付,加快探索流域上中下游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完善省际协商合作机制,清除市场壁垒,推动经济带上中下游优势互补、错位发展、协同发展格局。

3.2加快生态水利建设

首先需加大湿地与水生态系统的保护力度,在淮河流域开展湿地调查保护与修复,加大退耕还林、还湿力度;加大水生野生动植物、水产种植资源保护区、湿地等保护力度,促进水生生物多样性。同时,编制河道两岸生态防护规划,设置以乔灌木、芦苇等植物为主的的生态隔离河岸廊;严格控制农药和化肥施用,有效防止水土流失对地表水体所造成的面源污染。其次,加强工业污染治理,开展淮河流域污染企业环境调查以及摸排等工作,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开展重点污染行业专项整治,如造纸、印染、原料药制造、电镀等重点水污染排放行业;健全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推动流域工业园达标排放;开展工业集聚区污染治理,实现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与管网覆盖,并安装在线监测系统。第三,健全城镇化基础设施。推动城镇污水处理厂全部达到以及优于排放标准,确保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稳定运行;加快雨污分流改造与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建设;加快乡镇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以及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

3.3加大水生态环境保护力度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工厂废污水不按要求排放,水体污染不断加重,不同区域内都存在生态系统遭到破坏的危机,水体污染防治工作任重道远。目前,流域内的大小水利水电工程还有增加的态势,水电站对生态环境的叠加累进影响将变得越来越明显,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面临巨大挑战。因此,必须为不断加强水生态保护力度,制定有效的长效机制,使水污染有人管、能够及时管、高效率管。各区域内要以水环境承载能力和水生态系统承受能力为基础,合理把握开发利用的底线和水生态环境保护的红线,大力强化水资源与水生态环境保护,加大对沿堤200m内防护林建设体系,使水更清,山更绿。

结语

综上所述,在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与生态文明建设共同推进的目标上,开展涉水行政执法协同化,还必须与社会公众、专业组织实现有效对接,充分发挥其主动性、积极性、专业性,实现全民共建共治共享。唯有如此,我国流域水生态综合治理才能顺应新时代发展趋势,不断提高站位、提升理念、拓宽视野,更好地为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服务。

参考文献

[1]余维祥.淮河流域水污染治理与生态补偿机制构建[J].改革与战略,2017(10):147-149.

[2]姜健俊.淮河流域水生态问题思考和对策建议[J].治淮,2018(2):47-49.

[3]孙伟,韩裕光.淮河流域生态效率的测度及分析[J].江淮论坛,2018(1):45-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