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婚姻法的修改对于完善我国婚姻家庭法律制度、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不过,在禁止家庭暴力、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夫妻应当相互忠实、婚姻无效和可撤销、法定离婚理由等方面还留有不足,应该继续完善。
金陵法律评论
2006年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