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工程造价管理探讨工程变更索赔问题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0-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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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工程造价管理探讨工程变更索赔问题

丁明进

广西嘉泓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530000

【摘要】实施工程造价管理是提高工程经济效益的重要途径,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工程变更与索赔无法避免,因此,需对其产生的原因进行分析,并结合工程的实际情况基于工程造价管理原则对变更和索赔进行适当处理,实现工程效益最大化的目标。本文结合笔者多年的研究成果及实践经验,探讨工程造价管理基础上工程变更索赔的相关问题,以供参考。

【关键词】工程造价管理;工程变更;索赔问题

工程造价控制是工程建设管理的重要组成内容,其包含有编制预算、投资管理、经济性论证、投标招标、确定承包价格、建设期间资金运作、工程造价评价等全过程。而工程造价是在施工过程中形成并在竣工后最终确定的。虽然施工合同中约定了工程价格,但是多为估价,而且在实际施工中,难免出现修改设计图纸、变更工程量、增减项目等问题,加之一些客观环境因素的影响,都会使工程成本发生变化。因此需针对工程索赔以及变更风险进行分析和预测,提出相应的防范措施,从根本上降低损失

1.工程造价管理中常见工程变更问题的原因分析

建筑工程的建设施工过程中,工程变更索赔的环节难以完全避免,因此将工程变更问题和索赔问题重视起来,对保障工程的效益非常重要。以下对工程变更的常见原因进行分析与总结。

1.1缺乏对工程建设全过程的监督管理和控制

现代建设工程已经引入了市场竞争机制,在市场交易中出现恶性竞争现象,例如盲目压力造价、不按质量论价、缩短工期、拖欠价款、垫资施工等,导致建设工程的质量得不到保障、预算超支、浪费了人力财力物力。项目投资商希望低价招标,忽略了对投标单位和材料供应商资质的严格审查,甚至出现转包行为,而承包方基于自身利益会以较低的价格中标,通过索赔获取利润,依靠合同中或工程管理中的漏洞盈利,不利于工程造价管理工作的开展[1]

1.2设计变更与修改

建筑工程设计阶段经常出现要求缩短设计周期的情况,使得工程后续重提的要求与初步设计要求不同,于是可行性受到影响,甚至无法满足国家与行业的相关标准,而工程量的不确定又直接增加建设成本,影响工程的经济效益。比如设计人员随意变更工程设计,提高标准,或设计精度较低,在具体施工时出现工程变更。同时,设计过程会受到地质勘查情况、设计规范和标准、建筑材料等客观因素的影响[2]。此外,预算编制过程中部重视施工现象的签证情况,例如基坑排水、土方坍塌、不可预见地下障碍物恢复或拆除、施工条件改变、自然灾害等情况,都需要进行现场签证。当建筑设计会随着施工过程中客观条件的变化而变更,从而导致工程变更,使结算超出预算。

1.3工程量计算过程中出现误差

工作人员在计算工程量时,影响因素较多,如涉及图纸的清晰度、计算的准确度等等,由于建设工程在前期准备阶段,对地质地形等环境勘查不清楚、工程外部自然环境的变化等原因,会影响工程量计算时的精确度。而且施工单位在实际工作中,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改变施工顺序、方法或技术,导致工程量变更。

2.基于工程造价管理的工程变更索赔措施探讨

2.1做好变更的控制工作

首先工作人员要严格控制好设计变更情况。项目中应该尽量避免设计变更,在设计阶段就应该利用好所有的资料进行最优的设计,设计师应全面综合考虑可能出现的问题,多做几套方案然后进行对比,最终选择最优方案[3]。例如某厂房,其原设计是卫生间在 C、D 轴之间,由于某些原因,现将卫生间变更到 H、G 轴之间,但是在变更前施工单位已完成 C、D 轴卫生间大部分工程,包括里面的隔墙,安装管线的预埋等,如果变更提出的早,那么损失的可能仅仅是设计费,其他费用尚未发生;但是等到原卫生间施工已经近乎完成的时候业主才提出变更,这是就必须要拆除已施工完成的部分工程,造成人工、材料、工期的浪费,直接增加工程成本并且后期墙体、 预埋管线等的拆除还有可能影响该工程主体的质量,很可能由此埋下了安全隐患。所以要加强设计变更管理,严格控制设计变更,尽可能将设计变更控制在设计阶段初期,尤其是对成本影响较大的变更,一定要先算算变更是否值得。其次,工作人员要严格落实变更的评审工作。变更评审工作能在很大程度上约束变更数量、造价投入以及工期进度,需要监理单位和发包人的协同作用。首先,是监理单位对变更需要必要性的核实,然后将具体意见提交给发包人之后,就需要发包人做出进一步核实并根据变更对项目的实际影响程度进行等级划分。然后评审专家需要围绕变更要素建立指标评价体系,根据其具体的内容赋予恰当的权重值。最后,就是对这些施工方案的评选打分,此时需要结合价值评审原理的各项思想来开展工作,选定经济性分数最高的施工方案为执行方案。最后,发包人和监理单位一起就资金投入、工程进度以及技术要求等进行协商,最终确定变更工作的可行性。

2.2制定有效的索赔管理对策

首先工作人员要收集相关的索赔资料,额外费用和工期延长索赔是由建设项目中的各种事件引起的,业主、总包商或项目的任何分包商、供货商都可索赔。为了增加索赔成功的机会,索赔者必须有足够的证据,相应的文件,确定额外的费用和工期的数量和原因。因此,合同各方必须以事件和文件为依据,辨别、记录可能发生或已经发生的事件对工期施工费用的影响。很多事件能够引起工期和费用的增加,其中有些是可索赔的,但必须证明事件的存在及引起事件的原因。其次要按照规范进行索赔处理。某房地产企业 A 在某市投建商业、 办公、住宅综合体项目,占地面积13万m2,总建筑面积60万m2,地上建筑面积44万m2,地下建筑面积16万m2。通过邀请议标形式,确定B单位为承包人,双方签订框架施工合同,但未约定可行的结算原则。在一期地下室施工至正负零位置,由于后期土地未按期交付,致使建设项目在2013年6月停工。之后,双方就工程结算原则、垫资利率、停工导致的损失等问题,长期争执不下,承包人占据工地,停工长达两年有余。双方经多次协调,已完工程

费经第三方单位审定为5千万。然而承包人提交了4千万的费用损失索赔,损失索赔洽谈过程艰辛,双方均不能提供有力证据,致使该项费用争议久置未决。工程索赔处理办法通常是成本费用法、风险共担法和初始延误法。这些办法是工程承发包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发包双

方及司法鉴定单位处理工程索赔的基础。针对停工费用索赔情况,本案例基本上采用成本费用法。承发包双方站在平等、自愿、协商的角度,解决双方费用分歧。在停工索赔事件中,必会涉及人员遣散费、机械停滞费、脚手架及模板等周转材租赁费、进场材料退场补偿费、工程缴纳的保险费、停工期间留置人员工资、利润损失等内容。因此,在进行费用索赔时,首先需明确索赔发生的责任方,如本工程,由于后期土地未按期交付,致使项目停工。在承发包合同关系中,属于非承包人责任造成停工,因此,发包人是责任方,承包人有权向发包人提出停工费用索赔[4]

3.结束语

综上所述,在建设项目的建设工作中会出现工程变更和索赔问题,为了使投资方的经济利益最大化,须将造价管理运用在准备阶段工作中,保证实效性,收集和完善变更和索赔数据,并且注意当变更发生时需要修改的数据和施工工作内容,熟悉施工合同的条款,为有效控制建设项目成本变化奠定了基础,加强了对施工工作的保护,并保证了建造工作和综合效益的提升。

【参考文献】

[1]谢宛平.基于大型项目总包造价管理中的索赔途径探索与分析[J].价值工程,2019,38(7):43-45.

[2]李治国.对高架桥工程造价几个索赔问题审核处理的思考[J].中国内部审计,2018,11(1):93-95.

[3]赵秀玲,耿书文.工程造价管理合理控制洽商变更和索赔问题探讨[J].中国工程咨询,2012,2(7):52-54.

[4]杨艺英.基于工程变更条件下的工程造价控制措施探析[J].江西建材,2014,11(9):2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