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产权与补偿——国有企业改革中补偿的问题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05-10-20
/ 1
中国的国有企业改革是沿着市场化和民营化的方向渐进推进的。市场化改革重构了企业的外部竞争环境,产权改革则重塑了企业的内部激励机制。由此,国有企业从行政附属物脱胎为自主的市场竞争主体。改革提高了企业的财务绩效和自生能力,但改革红利并没有在各利益相关者间均匀地分布,产权改革甚至是建立在对国有资产侵占和对职工权利侵蚀的基础上,进而引发了对国企改革从动机到后果的广泛质疑。那么,企业效率的提高能否通过对利益受损者进行补偿,实现“卡尔多改进”,以减少国有企业改革的阻力?循着这一思路,本文对市场化改革和民营化改革中的可补偿性及其影响作了数理分析。基本结论是,对福利净损失进行完全补偿并不可行,一是会降低国企改革的效率,二是事实权利本身就缺乏法律保障,三是从众多获利个体中抽取一定的补偿金,缺乏廉价的制度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