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工作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0-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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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工作

梁恩庆

肇东市公共设施建设管理局

摘要:近年来城市化进程的速度不断加快,城市的变化日新月异,建筑的规模和范围也在不断扩大,但是建筑行业的快速发展的同时,一些问题也暴露了出来,尤其是招投标的冲突。建筑项目实行招投标是控制工期和保障工程质量等的重要手段,招投标管理关系着工程项目的结果,想要保证建筑行业的稳定发展,就需要解决投招标中存在的问题。本文探讨了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措施去解决,保障建设工作的顺利完工。

关键词: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问题;对策

前言:

工程招投标是指建设单位对建筑项目通过特定的程序,吸引投标人参与承包的竞争,再选择条件好的投标人完成建设工程。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对招标人和招标质量都有着重要的意义。

一、招标投标的基本特征和作用

招标投标是市场竞争的一种形式。 在工程建设领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进程中培育和发展建筑市场的一项重要改革措施,这也是竞争机制在建筑市场中作用的体现。招标是订立合同的方式,招标制度的发展,有利于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有利于建筑市场的统一和开放和有序竞争,有利于建筑市场的培育和发展;促进社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即促进企业的技术进步和管理水平; 在保证工程质量和进度的前提下,可以降低工程成本,提高投资效益。

二、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在城市化的加速发展阶段,人民追求高质量的生活,建筑的质量和选择就至关重要,开展建设工程的招投标工作对工程项目的建设有一定的保障作用。招投标制度是通过招投标的方式加入竞争,可以防止建设工程的垄断和地方保护主义,更好地规范业主行为。在各地探索更加科学的招投标方式时,有一定的成效,但也有一些不能够忽视的问题,比如招投标管理工作不全面,对主要的管理工作不熟悉而不能更好地操作。

1、市场经济自由竞争和追求利益最大化导致了不公平的投标竞争

市场经济条件下,各企业按照自身的特点开拓市场并与同类型的企业展开相应的竞争,这样不仅形成了自由竞争的良性互动机制,同时也使一些企业在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前提下进行不公平不合理的恶性竞争。有些行政主管部门及建设单位,一些不具备投标资格的无独立资质的二级法人也参加招标,导致一些虚报资质等级的挂靠企业中标,致使工程建设的招投标工作建立在一个虚假的形式竞争的基础上,而不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公平竞争、优胜劣汰。

2、监督体制的不健全

市场经济下的竞争机制本该是公平公正的,如果缺乏有效监督,那么市场经济就会混乱无序,不能良好的发展。部分建设组织在招投标时就是在弄虚作假,影响建设招投标市场的管理。我国还未建立健全完善的监督管理体制,建设企业就会逃避招标管理的合法程序,评标的办法不完善、串标、无利标和压低报价等破坏招投标管理的状况时有发生,影响招投标程序的规范化。这些都是相关的监督体制不完善的原因下,使得施工的人力物力时间都造成浪费,建设施工的质量也有所降低。

3、法律法规的不健全导致执行标准不统一、执行不够具体全面

尽管我国已经颁布了有关项目招投标管理的法律,但是由于政府各部门独立行使管理权,所以颁布的管理法规没有统一的标准,影响了招投标工作的健康发展。一些建筑单位利用招标权接受“回扣”,按照国家规定对应当公开招标的项目进行指定招标或投标协商,进行“暗箱”经营,建筑企业与他们有关系的施工企业。这是项目招标管理中失信和赎职的行为。

三、加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工作的措施

施工招投标是工程建筑市场经济中的一种竞争方式,是双方按照合法程序进行的交易,通过公平的招投标方式选择最佳的中标人,可以充分发挥价格杠杆和竞争的作用。但同时,建设工程的招投标也存在着某些问题,对建设行业造成严重损失,不利于市场经济的稳定。所以,有关部门和企业自身都需要加大招投标管理力度,健全监督体制,保证建设工程市场的有序发展,让招投标工作更加规范化。

1、针对建筑市场的竞争机制,规范建筑企业之间的竞争模式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自由竞争机制可能导致不公平竞争模式,这就要求国家在以市场经济为主导的前提下进一步规范建筑企业之间的竞争模式。为了最大限度地减少人为因素,消除不正当竞争方式和行为,真正体现竞争的公开性、公正性和公正性。完善招标,评标和授标过程,制定严格的评标规则,做好招标文件的技术评价,运用百分制综合评分法,专家论证法或其他先进方法进行招标评价。为了加强项目招标管理,可以将建设单位的资格预审委托给政府招标中心。另外避免优秀的施工队伍的失败,可以适当提高参加过类似项目并获得质量奖的施工单位的资格预审和后期审查分数。建设单位应选择合格、优质、信誉好的施工企业进行施工工程。

2、健全完善招投标工作的监督管理机制,保证招投标工作的公平性和工程质量

当前,市场经济中的不正当竞争主要是由于监管机制不完善所致。在规范建筑市场的同时,要加强对企业和审查人员的监督管理。由于招标主体缺乏自律能力,执法部门应加强执法和监督,以确保法律法规在实施过程中的严肃性。严格控制施工企业的资格预审和后期检查。承揽建设项目的单位必须是经建设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并取得工程建设资格证书后,具有法人资格的建筑企业。防止一系列虚假的竞争和权力与金钱之间的串通,以确保建设项目的质量。同时,可以将政府和中标企业置于群众监督范围之内,并赋予群众监督的权力,通过项目建设,可以建立政府与群众之间的良性互动机制。

3、巩固和完善法律法规的制定,进一步加强法律法律的执行力度

建立和完善招标投标法规,一方面要注意当时的社会经济条件,使招标投标法规服从法律规定和当时的社会经济基础,另一方面又应重视法规对社会经济基础的反作用,通过法规的建设来促进建设市场的培育、发展和完善,使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对在工程招投标工作中违法违规行为的投标企业和评审人员,也要在巩固完善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加大惩罚力度,促进工程招投标工作的公平顺利进行,建立一个持续有序的竞争市场。应切实加强工程招标投标工作的管理, 严格按照要求和规定来审查工程招标投标主体资格的合法性、适应性, 招标文件的公平性和招标程序的可操作性, 以及评标定标的客观公正性。

结束语

随着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人民的生活质量也不断提高,建筑行业的发展也随着飞速提升。招投标管理工作是建设工程项目的重要组成,并且被广泛应用在建设工作中。但是在应用过程中,因为建设企业追求利益最大化、监督体制不健全和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而导致很多问题的出现,所以需要规范竞争模式,健全监督管理体制和完善法律等办法来解决,规范招投标管理工作,促进整个建设工程施工顺利完工。

参考文献

[1]刘振奎:《深化招投标管理体制改革规范招投标工作的思考》,《建筑管理现代化》,2015(05)。

[2]胡保存. 公路工程施工招标统计评标方法[M ]. 北京:人民交通出版社,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