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项目沿线土地综合整治探索与实践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0-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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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项目沿线土地综合整治探索与实践

林庆超 1,韦羡侠 2,杨彬彬 1,覃丽君 1

1.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生态修复中心,广西 南宁 530028, 2.广西泰诚土地咨询有限公司,广西 南宁 530022

摘要:2019年9月,中共中央 国务院印发《交通强国建设纲要》,部署实施交通强国战略。广西作为全国首批13个交通强国建设试点省区,积极出台政策,探索交通项目沿线土地综合整治,利用交通沿线禀赋资源,开展土地综合整治,优化土地利用布局、维持和增加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修复和改善生态环境,不仅破解交通建设耕地占补平衡、临时用地复垦难题,还可改善生产生活条件,促进产业发展、群众增收和生态宜居,助推乡村振兴。

关键词:交通项目;沿线;土地综合整治;探索;实践

要想富,先修路,已成为全社会的共识。经过70年多的奋斗,我国交通建设取得举世瞩目成就,到2018年底,全国铁路营业里程达到13万公里,高速公路通车里程近14万公里,强力支撑国家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带动社会文化交流。广西壮族自治区历年来推行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的交通发展新政策,极大解放和发展了生产力,推动经济社会纵深发展。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关注交通事业,十九大报告提出要建设交通强国。2019年9月14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交通强国建设纲要》,部署实施交通强国战略。9月25日习近平总书记就加快建设交通强国再次作出重要指示。10月,广西列入交通运输部全国首批13个交通强国建设试点省区。

交通建设不可避免地占用土地资源、破坏生态景观。广西人多地少、山多地少、耕地质量不高,人地矛盾突出,为保障交通建设用地、保护沿线生态环境,促进周边高质量发展、提升区域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自2019年年底以来一直探索交通项目沿线土地综合整治,取得较好成效,在全国率先探索建立交通用地保障新机制、建设补偿机制和激励机制。

1 综合整治主要目标

交通沿线土地综合整治是根据国土空间规划,在满足项目用地需求前提下,充分利用工程沿线禀赋资源,合理选择整治区域,整体推进土地整治和生态保护修复等,重点对农用地、闲置低效利用土地,生态退化及环境破坏的区域实施综合治理的活动,主要解决交通建设项目耕地占补平衡、临时用地、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生态保护修复等突出问题,确保整治区域内耕地数量有增加、质量有提升,助力乡村振兴,打造交通沿线生态景观示范带,为广西交通路网建设提供有力支撑保障,实现发展建设与生态保护双赢的目标。

2 土地综合整治政策建议

开展土地综合整治试点,需要政策杠杆。2019年12月底以来,广西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政策研究,在贯彻执行《自然资源部关于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194号)所规定的政策的前提下,结合广西区情,拟在政策方面做出适度倾斜。

2.1赋予综合整治单位合理支持。鼓励交通项目建设单位作为交通沿线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的实施责任主体,负责落实项目资金,推进土地综合整治与交通项目同步推进、整体实施,规定开展土地综合整治自行落实耕地占补平衡的交通项目,建设单位可不缴纳耕地开垦费。

2.2 允许合理调整永久基本农田。确需对整治区域内永久基本农田进行调整的,按照数量有增加、质量有提升、生态有改善、布局集中连片、总体保持稳定的原则,编制永久基本农田调整方案,由当地县人民政府报送自治区自然资源厅会同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审核同意后,纳入项目所在地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村庄规划后予以实施。项目完成并通过验收后,更新完善永久基本农田数据库。交通沿线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允许调整永久基本农田的范围不包含交通项目主线及其交叉工程用地、沿线设施工程永久性用地、连接线用地等。

2.3 优先保障交通项目耕地占补平衡需要。整治区产生的新增耕地指标和提质改造耕地指标,扣除自治区无偿收储外,剩余指标用于保障该交通项目耕地占补平衡,节余指标全部归由项目所在市、县人民政府所有。整治区内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产生的周转指标由当地政府持有,按照增减挂钩政策优先用于保障整治区农民宅基地、村集体公益用地、乡村振兴产业发展用地和城镇发展用地需求,节余指标交易所得收益全部用于巩固脱贫攻坚和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2.4 合理利用项目区废弃土石料。交通项目压占和整治区内土地平整、削坡减荷、消除地灾隐患等工程产生的废弃土石料,经项目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处置,可以优先用于保障交通项目建设。在已获批准的交通项目用地红线内,因工程施工在建设工期内采挖的砂石土资源,除本项目自用外,剩余部分由项目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外销售,销售收益纳入财政统一管理。

2.5 简化审批程序。按照“最多跑一趟”要求,对交通沿线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立项,实行自治区、市、县三级联审制,简化审批事项、审批流程和审批材料。

3 土地综合整治思路

土地综合整治就要充分利用交通沿线禀赋资源,统筹推进开展农用地、建设用地整理、对区域零星未利用地进行开垦,充分利用项目耕作层土壤资源进行土地复垦、耕地提质改造和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培育和提升农村产业发展、改善农村生态环境,助推乡村振兴。

3.1 开展农用地整理。适应当地发展现代农业和适度规模经营的需求,统筹推进耕地提质改造、残次林地和低效园地整理、污染土壤修复、高标准农田建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优化耕地布局,增加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和集中连片度。

3.2 开展建设用地整治。综合推进农村宅基地、工矿废弃地以及其他闲置低效建设用地整治,优化土地利用结构,盘活存量建设用地,提升土地利用效益和集约化水平。

3.3 适度开垦未利用地。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规划的情况下,可对整治区域内零星分散的宜农未利用土地进行开垦,提高土地集约利用率。

3.4 积极实施土地复垦。加强项目临时占用、损毁土地的复垦,优先复垦为耕地,确保土地复垦质量,保证耕地数量不减、质量不降。

3.5充分利用耕作层土壤资源。项目占用耕地的耕作层应剥尽剥,保护土壤资源。充分合理利用耕作层剥离土壤,优先用于新垦造耕地、耕地提质改造、土地复垦等项目,提升复垦耕地、新增耕地和中低产田质量。

3.6 统筹推进生态保护修复。结合乡村风貌提升等建设,对交通沿线、村庄、裸露破损山体进行美化绿化,开展矿山修复、地质灾害治理、河道治理、石漠化治理,消除安全隐患,提升自然景观功能,打造交通沿线生态景观示范带。

4 广西实践与成效

4.1 多个部门参与探索和研究。交通项目沿线土地综合整治是交通建设耕地和生态保护的重要措施,是建设项目与耕地保护和生态保护有机融合,是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的一种创新机制,工作涉及多个部门。广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组织交通主管部门以及投资、建设、设计、施工等单位进行多次座谈交流。各单位参与交通沿线土地综合整治建设意愿强烈、积极性高,就试点工作提出了许多意见和建议,形成较为系统的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

4.2 开启制度设计和技术研究。广西壮族自治区自2019年底开启交通项目沿线土地综合整治研究,2020年5月自治区自然资源厅、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联合印发《关于实施交通项目沿线土地综合整治的工作方案》,探索交通建设项目与土地综合整治相互促进融合的工作新思路、保障新方式。同年6月完成《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交通项目沿线土地综合整治的指导意见》《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沿线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沿线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工作指南》等技术文件起草并向社会征求意见。

4.3 开始试点实践和方案编制。目前广西壮族自治区已选定11条交通建设项目作为实施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开始进行资源禀赋筛查,其中已初步筛查的7个交通项目建设预计占用耕地1124公顷,其中水田约564公顷;而沿线新增耕地潜力约3000公顷,耕地提质改造潜力约2000公顷。数据显示交通沿线整治潜力大,通过实施土地综合整治,不仅满足项目内耕地占补平衡,还可优化土地利用布局、维持和增加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修复生态环境、改善生产生活条件,促进产业发展、群众增收和生态宜居,助推乡村振兴。目前实施方案编制正在有序推进,预计2020年底前实施1-2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