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评与排污许可相互衔接和促进的思考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0-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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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与排污许可相互衔接和促进的思考

谭东栋 1 高玲燕 2

1 浙江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嘉兴分公司 浙江嘉兴 314000 2 浙江嘉兴环发环境科学技术有限公司 浙江嘉兴 314000

摘要:从我国环境保护和管理两大方面制度内容来看:环评制度和排污许可制度是极为重要的核心部分,环评与排污许可互相的衔接可以说对污染源管理制度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为能够促使污染源获得行之有效地管理,接下来,本篇论文紧紧围绕环评与排污许可互相衔接和促进进行浅述,望能够对大家起到一定的参考借鉴作用。

关键字:环评;排污许可;衔接;建议

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四中全会,正式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该决定中指出:要将排污许可制度作为中心,建立统一的污染管监管体系。通过这些年的不断研究与发展,我国正式下发了一系列的排污许可制实施方案、各项管理规定、技术性规范等文件,大力推进排污许可制度的各项内容,预计在2020年我国排污许可制将覆盖全部的固定污染源,针对固定污染源进行一证式管理的模式,在此过程当中,不断地强化环评与排污许可的相互衔接。

环评侧重于对新建设工程项目,主要是对建设项目选址的具体布局、项目有可能引发的对自然生态环境带来的一系列影响以及可实施的排污防治措施,这是有效开展排污许可工作的主要依据。对于企事业单位而言,排污许可制是单位进行正常生产与经营的主要法律依据,是保证环评提出污染防治各项工作高效开展的基础性保障。为此,对环评与排污许可互相衔接和促进进行思考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性意义。

1 环评与排污许可制度衔接存在的问题

  环评工作通常是在项目开工前期,针对那些有可能会对自然生态环境造成污染的因素进行一系列的系统性防治工作,具体涵盖了对项目地质的选择、项目动工后有可能带来的污染等来开展的一系列的评估,最大限度上将给自然生态环境造成的污染减少到最小的范围。排污许可制度通常是对项目实施的系统性监管,是后期开展排污工作的重要依据。从目前环评与排污许可互相衔接和促进的工作实施状况来看,其中的一些问题是需要我们引起高度重视和重点思考的。首先,环评与排污许可二者间并没有相应完善的制度来互相衔接,环评与排污许可制度各自具有专属的操作规定,二者相互间无任何“中介”的存在;其次,环评制度中所规定的各项管理要求并未得到完全意义上的执行,纵使是各项目在具体落实期间皆具备排污许可证,可是,真正的项目监管力量可以说是微乎其微的;第三,环评与排污许可制度间无任何统一的可实施规范,两大制度间无任何关联性,这对于环境保护工作的开展造成了极大的阻碍。对此,我们唯有对环评与排污许可相互衔接和促进进行研究与思考,才能够促使建设现代化绿色城市发展目标的早日顺利实现。

2 环评与排污许可相互衔接的思路

为能够确保各项工作的高效、有序开展,我们要根据实际情况做好对环评与排污许可工作的有效衔接。其中,环评在环境污染的防御工作中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为环境污染建立起坚盾的“安全防火墙”。在环评制度与排污许可制度改革的过程当中,我们一定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基本原则,有效规避削弱环评制度的力量和环评制度被排污许可制度取代两大误区,一定要正确的认识到环评与排污许可之间是相辅相成的。如果想要明确环评与排污许可间的衔接关系,可通过环评制度来促进排污许可制度的有效实施,做好两者之间的合理性把控,同时对基础层面的各个环节作出深入的探究,确保二者能够互相紧密的联系在一起,从而达到对污染环境成功管理的最终目的。

环评与排污许可两大制度的思考:其一,需要把排污许可制度放置在最为核心的位置,创建完善化的环境污染管理制度,认真落实“一证式”的核心管理模式;这就需要我们充分的利用排污许可制度,将相关数据作为各项措施实施的主要依据,同时对于污染排放与环境执法做出明确的规定,以避免环境污染管理工作中出现私下制造问题的情况发生。同时,需要将排污许可制度作为引领性的制度规定,同时把其他方面的环境管理制度有效地融合在一起,这样才能够更好地满足各项制度的相关要求,实现对环境污染的高效全面性监督与管理;其二,不断地进行环评制度的全面改革。任何制度改革的最终目的都是为实现更高效的高质量服务。都吃,我们要不断地精简相关工作流程,譬如,项目在完工的时候要对许可证进行验收,亦可由企业进行自行验收处理,其中对于需要检查验收的文件一定要作为排污许可证的有关审批材料,假设企业并未做好排污许可管理工作,亦可把相关文件上报有关上级部门做好相关的备案。此外,要对审批范围作出科学合理性的调整,同时需要把环评与排污许可的计算方式、相关技术方式严格的统一起来,从而才能够达到环评与排污许可的无缝衔接。

3 环评与排污许可相互衔接和促进建议

3.1修订相关的法律制度和规范制度

  在制定环评与排污许可方面法律制度规定的基本前提下,我们要不断地对环评范围、相关责任、各项制度等管理程序制定科学合理性的全面规划,同时要对各项管理机制做出相对应的补充,创建环评与排污许可之间的联动性能,此外,创建负面影响的各项管理机制。对排污各类项目在项目验收的时候需要将环保验收及时取消,制定修改技术方面的规定,不断地强化企业在环境保护方面的责任意识,这样才能够让每一个人积极地参入进来,从而为环评与排污许可相互衔接与促进奠定良好的根基。

3.2统一标准

  把环评与排污许可两大制度进行技术指标的统一,使用同一套标准,可在实现两大技术体系的全方位高度统一。同时,制定统一的标准核算方式,要确保在环评与排污许可两大方面同时适用。此外,创建详细的清单表格,建立污染治理工作做的最好的企业明细,从而实现环评与排污许可制度的高度统一。

3.3建立联动机制

假设企业新添加了污染排放源,那么则需要对相关环评制度的实际执行程度要进行重点考察。同时,针对已有许可证的企业排污源技术进行不断地创新,对排污许可证做出严格的审核,针对那些未增加排放量的企业,尽可能地缩减相关审批流程。把污染源全生命周期增加到企业的主体责任内容当中。在项目投产前期要经过有关单位的审批,经过投产之后企业要做好自行监督工作,同时要及时的向上级单位备案。除此之外,有关政府部门要加大对环评与排污许可相关工作的监督强度,对于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况要给予严厉的惩治,唯有如此,才能够帮助企业建立起强烈的责任意识,从而形成统一的社会认知,为环评与排污许可互相衔接工作的高效开展创造良好的前提条件。

结束语

为能够更好地提高人们的环境保护意识,增强大家对环保工作的正确认知,有关政府部门要充分地借助科学合理的环评方式来提高社会大众的环境保护意识,目前来看,我们唯有做到环评与排污许可互相衔接,才能够顺利地实现节能减排的最终发展目标,才能够为人们创建环保美丽的现代化城市。以上是本篇文章对环评与排污许可相互衔接和促进做出的思考。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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