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废综合利用中危险废物处理现状及对策探讨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0-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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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废综合利用中危险废物处理现状及对策探讨

袁华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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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随着国民经济水平快速提升,我国工业得到了长足发展,但也带来了大量固废污染物处理问题,如今已经成为社会关注焦点。本文分析我国固废污染物中危险物处理现状,并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旨在促进我国固废综合利用发展,减少资源浪费问题,保护环境。   关键词:危险废物;固废综合利用;工业   工业是我国国民支柱产业,但在不断发展过程中产生了大量固废污染物,如果处理不当,将会对环境产生重大影响,危及人类生命健康,最终反作用于工业发展。为了促进工业良性发展,必须解决固废污染物中的危险废物处理问题。由此可见,分析在我国固废综合处理管理中如何解决固废污染物尤其是危险废物问题是十分必要的。   1 研究概念界定   1.1 定义   固废污染物,是指人类在生活、消费、经营等多种社会活动中所产生的半固态/固态废弃污染物质,主要包括垃圾、污泥、破损器皿、人畜粪便、固体颗粒以及其他污染物等。部分国家将高浓度废弃液体也归为固体废弃物,如废油、废碱等。部分固废污染物(也被称为危险废物)具有十分强的危险性,如果不采用专用技术处理,随意丢弃在普通环境下,会对人体、自然环境产生严重危害。针对危险废物处理,国家出台了《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划分危险废物范围,并提出认定与鉴别方法。综合来看,固废污染物中的危险废物具有综合处理困难、组成复杂、产量大、分散性强、性质多变、毒性大、腐蚀性、发射性以及致病性等多种特征,部分固废污染物甚至易燃、易爆,在自然环境下难以降解处理,具有极强的不稳定性[1]。   1.2 影响   1.2.1 浪费资源   我国固废污染物产量极大,已经达到1.5×109t以上规模[2],其中电子垃圾就已经占到2.0×107t。每年我国需要投入大量的土地、财力、人力以及物力用于处理固废污染物,浪费了大量资源。同时危险废物更是不断破坏资源,减少人类可利用资源,妥善处理固废污染物已经成为了国家经济发展过程中必须解决的矛盾。   1.2.2 破坏生态   固废污染物中危险废物不能够采用一般掩埋、排放、装卸、转移等手段,一旦随意处理,甚至偷排偷放,将会对大气、水体以及土壤造成严重性污染,部分污染物甚至可以对环境产生持续性污染物,滋生病原体细菌,传播疾病,产生大量有毒有害气体,引发爆炸与火灾等事故,将会对环境造成严重损害,不仅造成经济损失,甚至对于整个生态系统、人类生命健康造成难以逆转的损害。   1.2.3 造成污染   危险废物随意排放后会在天然环境下随着雨水侵蚀到湖泊等其他地区,聚集于河床与水面,导致河中、海中鱼类、鸟类大量死亡。部分污染物可以融入土壤之中,污染地下水资源,进入到供水系统当中,亦或是被植物吸收,通过食物链进入到人类饮食当中。根据研究调查数据显示,固废污染物处理周边地区重金属含量、细菌总数等严重超标。部分危险废物抛弃地区寸草不生,其中的干、轻物质会随着风进行扩散、转移,对大气环境造成污染。   2 固废危险废物利用、处理现状   固废危险废物处理难度极大,具有较高的毒性、反应性、致病性、放射性以及腐蚀性,处理过程中不能够采用一般垃圾掩埋、焚烧处理办法,容易引发爆炸、空气污染、土壤污染等问题。面对固废中危险废物所带来的负面影响,我国一直致力于相关处理问题,减少危险废物对于经济发展与人们身体健康的影响。目前来看,我国固废危险废物利用、处理仍然存在着认识不足、方式单一、监管不够等问题。   2.1 认识不足   危险废物形式多样,部分污染物对环境的影响十分隐蔽,无法直觀发现,会对环境产生持续性负面作用。但在危险废物处理过程中,许多城市固废污染物处理部门对其危险性认识度不足,甚至缺乏专业识别知识,导致危险废物处理不当。部分企业对于所产生的废物缺乏基本常识,对自产危险废物性状、分类认知模糊,直接将生活固废污染物与危险废物集中堆放、混装处理,进一步增加了危险废物处理危险系数,加大其他单位接收与处理难度。   2.2 方式单一   危险废物处理目标是将其无害化处理,并收集其中的可利用资源。根据我国危险废物分类现状来看种类繁多、性状复杂、危险性高。我国危险废物处理企业技术、设备、人力有限,只能够处理几种特定危险废物,处理方式也十分单一,导致许多危险废物并没有得到妥善处理,甚至流向不明。我国真正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企业数量并不多,同我国每年所产生的危险废物规模相比差异性巨大,具有非常大市场缺口。   2.3 监督不足   固废污染物规模极大,危险废物处理难度大,在实际管理过程中绝非易事,单一部门很难妥善解决相关问题。城市工业企业数量庞大,所产生的危险废物也具有一定隐蔽性,为了压缩固废污染物处理成本,通过偷排偷放进行处理,进一步增加监管难度。目前,我国在危险废物处理过程中虽然对一般掩埋、焚烧等处理方式的具体流程进行了规定,但却缺乏具体控制标准。因此从实际情况出发,我国危险废物监督不足,执法能力极为有限,无法真正发挥其监督管理作用。部分监督人员由于缺乏专业知识,在执法过程中工作效率极为有限。   3 固废中危险废物利用、处理对策   3.1 源头管理   危险废物处理规模巨大,因此应该从源头进行治理,对企业产生固废污染物进行源头管理。相关部门在发放经营许可证时,需要对其经营范围、生产废物进行考察,评估其综合处理能力,提升企业的环保资质,对于现有不合格企业统一要求整改,如果整改不到位,则没收经营许可证。在日常监督管理中,相关部门应该多次组织联合执法,加大执法力度,对于多次违规处理企业或者造成严重污染问题的企业应该给予重罚。   3.2 政策支持   国家应该出台相应的政策,进一步明确危险废物种类、处理办法、处理流程、处理标准、处理方法等问题,给予相关部门更大的执法力度。同时,国家应该给予固废中危险废物处理企业政策引导与资金支持,鼓励更多资本涌入到此行业当中,逐渐缩小危险废物生产规模与处理废物能力之间的矛盾。   3.3 技术研究   目前,我国危险废物处理办法主要有焚烧法、掩埋法、化学处理、物理处理等多种方法,其中焚烧法、掩埋法为主要处理手段,但會对环境产生二次污染,并且占用了大量土地。国家应该大力支持相关技术研究工作,并对废盐、酸碱等污染防治技术做出专项技术规范,并为相关研究单位提供资金支持,加快危险废物低污染、高效率的处理办法研究。   3.4 严格处理   危险废物加工利用、处理过程中,应该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进行执行,具体内容如下:(1)符合国家制定政策标准;(2)符合行业规定标准;(3)满足污染控制标准;(4)根据危险废物再生产原材料利用质量规定进行处理。需要注意,具有再生利用价值的危险废物回归市场时,一定要通过相关部门质检审核后才可以进行生产[3]。   4 结语   固废污染物中危险废物处理对于环境影响至关重要,影响着国家的可持续发展。国家、企业、监管部门以及社会都应该加强关注危险废物处理现状,从源头进行控制,加强危险废物处理技术研究,严格执法,加强社会宣传,只有如此才能够真正解决目前危险废物处理工作中的问题。   参考文献   [1]曹智鹏.固废综合利用中危险废物处理现状分析及对策[J].消费导刊,2019(10):245.   [2]林晓娟.固废综合利用中危险废物处理现状分析及对策[J].化工设计通讯,2018,44(5):196.   [3]李健,赵玉龙.佳木斯“十二五”固体废物产生及利用分析[J].砖瓦,2018(2):48-50.   [4]王晓峰.危险废物理化特性分析及其对废物焚烧的影响[D].上海:同济大学,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