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基本农田上非法建房问题研究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0-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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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基本农田上非法建房问题研究

周明杰

曹县普连集镇国土所 山东 菏泽 274417

摘要:文章首先对基本农田的概念进行了阐释,并简要表述了基本农田永久保护的实践价值;其后,围绕知识素养缺乏、人口数量激增、基层监管困难以及违法成本过低四个方面,分析了基本农田上违法建房问题的主要成因;最后,结合主要成因,提出了基本农田上非法建房问题的处理建议。

关键词:基本农田;基层宣传;非法建房

引言:基本农田是我国国土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在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推动农业持续发展等方面发挥出重要的基础性作用。但反观当前,我国农村地区频频出现侵占基本农田、违法建造房屋的负面问题,既严重削弱了我国基本农田永久保护政策的落地效果,也使相关监管执法部门及人员蒙受了很大的工作压力。据此,我们有必要对基本农田上非法建房的相关问题展开探究讨论。

1 基本农田上非法建房问题的基本概述

在我国视域下,“基本农田”这一概念的全程为“永久基本农田”,即相关农田区域具有政策上、法律上的永久保护属性,无论出于何种目的、处于何种情况,都不可对农田的用途功能进行改变。做好基本农田的保护工作,既是避免我国城市化发展过程中农业耕地遭受挤压的根本要求,也是保障我国农业发展持续化、农田区域优质化的“功在当代,利在千秋”之举。但从目前来看,非法侵占基本农田的现象在我国各省农村地区时有发生,且以非法建房最为常见[1]

2 基本农田上非法建房问题的主要成因

现阶段,我国社会中基本农田上的非法建房问题层出不穷、屡禁不止,究其原因,主要可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

2.1 知识素养的缺乏问题

经调查发现,我国农村居民在法律、政策、公德等方面存在明显的知识素养缺乏问题,进而导致居民并未从意识上对基本农田的永久保护属性、国土资源价值形成认知。这样一来,由于居民不学法、不懂法,便很难对《基本农田保护法》的条例要求产生对等反馈,进而引发非法建房屡禁不止的问题。此外,由于知识素养的相对缺乏,相关管理人员在发现非法建筑,并实施执法行为时,也经常会遇到管理对象不认可、不配合的情况,导致执法效率处于较低水平。

2.2 人口数量的激增问题

近年来,随着我国惠农、支农政策的全面落实,越来越多的人才劳动力向农村地区回流,使得农村地区的外来人口数量呈现出激增之势。同时,城镇化步伐的不断迈进、乡镇边界的逐渐扩张,也在一定程度上助推了外来人口的增多。在此背景下,农村地区的出租房屋难免供不应求。此时,为了谋求更多的租房收益,便有一部分农村居民动起了占地建房的心思,这也是基本农田被非法占用的客观原因之一。

2.3 基层监管的困难问题

现阶段,基本农田的保护工作主要由地方政府及基层国土部门经管。但从实践来看,由于分管片区比较大、人员数量相对不足,所以很难对辖区内所有基本农田的保护情况进行动态化、及时化的巡视监管,故而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非法建房处理滞后的情况。同时,部分小范围基本农田处在农村居民的住房院内,若无人员举报,相关人员也很难及时、明确地发现非法建房情况,这也为基本农田的保护带来了一定难度。

2.4 违法成本过低的问题

在目前,还有少部分农村居民存在知法犯法的情况,其在基本农田的非法建房事件中表现有“小搭小建”特点,即采取低成本、快捷化的搭建方式,在十余日甚至短短一周内就能完成房屋的基本建设。这样一来,若违建房被拆除,居民也不会蒙受过大的成本损失;若违建房长期存留,居民还可能获得高额的出租收益。所以,在这种成本与回报高度不对等的情况下,先拆后建、屡禁不止的违法乱象便频频发生。

3 基本农田上非法建房问题的处理建议

3.1 加大基本农田保护的宣传普及力度

农村居民不学法、不懂法,是基本农田上非法建房问题层出不穷的最主要原因。对此县市、乡镇、农村等各级政府人员应着力加强基本农田保护方面的宣传教育力度,如在农村地区挂设“基本农田保护好,幸福生活少不了”、“拒绝违建活动,保障农田安全”等横幅,以村为单位举办基本农田相关的法律政策讲座等。此外,在智能手机广泛普及的时代背景下,政府、国土等部门还可开通专门用于基本农田保护普法的微信公众号、短视频平台号,通过录制情景剧短视频、编写通俗普法文案等方式,对农村居民进行出多元化、灵活化的知识传递。一段时间下来,农村居民便能充分了解到基本农田的重要性,以及违法占地行为的经济处罚、行政处罚等后果,进而从意识上自觉抵制非法建房活动[2]

3.2 制定非法建房因素的专项化解机制

调查发现,很多农村居民在基本农田上非法建房的目的是获取更多收益,而外来人口的大量流入在某种程度上刺激了此类需求。对此,相关部门就应对引发非法建房的上述因素进行分析,并制定出专项化、有效化的化解机制与实践方案。一方面,可通过建设特色农产品产业链、挖掘乡村文化消费元素等手段,为农村居民提供出更多、更好的就业渠道与收益方式,以此弱化居民用非法建房谋取利益的需求;另一方面,也应做好外来人口的安置工作,如为“三支一扶”人才提供公用宿舍、为外来劳动力发放住房补贴等,以控制农村地区的用房规模,避免基本农田被占用。

3.3 优化基层巡查监管的工作实践方式

在非法建房问题的巡查监管过程中,相关人员应尽量做到“手勤”、“口勤”、“脚勤”,实现巡查效率的提高、巡查范围的扩大、巡查精度的强化。同时,面对大规模、繁重化的工作困局,相关部门及人员也可采取新的监管工作思路,如定点安装摄影头、聘用基层巡查员等,以此实现巡查视野的扩大,弥补人员方面的不足。

3.4 推动相关法律规定的持续健全完善

基于基本农田对我国农业发展、粮食保障的重要支撑作用,应持续强化法律规定的健全性与威慑力,适当提高违法占地、非法建房的行为成本。例如,我国现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中规定:“占用基本农田建窑、建房、建坟、挖砂、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从事其他活动破坏基本农田,……,处占用基本农田的耕地开垦费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在此基础上,可将罚款改为下限较高的具体金额标准,从而有效提高违法成本,降低非法建房的发生几率。

结论:总而言之,基本农田对我国农业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做好其永久保护工作势在必行。在实践中,相关部门及人员应了解到基本农田上非法建房问题的成因多样性,并据此实施出针对性、多元化的处理措施,以实现违法乱纪行为出现几率的显著降低,为基本农田的属性稳定提供保障。

参考文献:

[1]王志刚.浅谈基本农田保护面临的问题及对策[J].种子科技,2020,38(08):111-112.

[2]潘元庆,郧文聚,潘小娜.“非法占用耕地罪”的法释辨析[J].中国土地,2019(06):36-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