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人为何乐不了?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0-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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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人为何乐不了?

张翌日

广州城市职业学院社科部,广东 广州 510405

摘要:助人为乐是社会主义公民道德应有之义。能否乐于助人,将助人为乐发扬光大,取决于施助者的付出,受助者的回应和全社会的充分肯定。

关键词:助人为乐 施助者 受助者

早在2001年中共中央印发的《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就指出:要大力倡导以文明礼貌、助人为乐、爱护公物、保护环境、遵纪守法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德,鼓励人们在社会上做一个好公民。近20年助人为乐已经深入人心,成为许多人的品质之一。但不可否认,“助人难乐”、“助人惹烦”、“助人惹祸”、现象时有所闻,有部分人“不愿助人”和“不敢助人”。

为什么会出现“助人难乐”、“助人惹烦”、“助人惹祸”呢?先看以下案例:

彭宇案:2006年11月20日早晨,老人徐寿兰在南京市水西门广场一公交站台被撞倒,路人男青年彭宇将老人扶起来并送到医院,医院诊断为骨折,徐寿兰指认撞人者是彭宇,彭宇则予以否认。 徐寿兰把彭宇诉到法院,索赔13.6万元。一审法院认为本次事故双方均无过错,按照公平的原则,当事人对受害人的损失应当给予适当补偿。因此,判决彭宇给付受害人损失的40%,共45876.6元。彭宇不服上诉,二审以彭宇一次性补偿徐寿兰1万元达成和解协议。

让座风波:2014年11月8日,湖北阳新县的一辆公交车行走途中间,一名挺着大肚子的孕妇上车,一名30多岁的女子见状立马起身让座。孕妇一脸淡然,连感谢话都没说一句就一屁股坐了下来,并把脸瞥向窗外。“我手机掉位子上了,你起来一下。”这时,让座女子对孕妇说。孕妇回头看了一眼让座女,站了起来,此时,让座女赶紧坐下,并未找手机。孕妇感觉被耍,便质问她怎么这个样子。“你还好意思问,我看你挺个肚子不方便,好心让个座,你感谢话不说也就算了,还没个好脸,我欠你的啊?”让座女反唇相讥,也未再让座,旁边其他有座位的乘客也没有让座的意思,孕妇尴尬地站着,一言不发,到了下一站,孕妇赶紧下了车。新闻报道后,引起很大反响。

我的经历:2012年12月下旬的周二傍晚,当天一直下着冬季令人讨厌的毛毛雨,我乘公交车从广州滨江中路到中山大学南校区的继续教育学院上课。在滨江中路上车后有座位就坐下了,车到石冲口站上了一群人,车厢顿时拥挤了很多。一个头发蓬松、穿着厚厚的粽子模样羽绒服的女人站在我旁边,我没有细看就立马站起来让位,并说“阿姨,您坐吧。”那女的一屁股坐下后,抬起头瞪大眼恶狠狠地对我说:“谁是阿姨,你睁大眼看清楚点”,我细看才发现,这是一个比我还年轻的三十来岁的胖女人,因为是傍晚,人多光线暗,我隐约感觉她是个老太太。胖女人回呛我后引起和她同时上车的一伙人的大笑,我顿时气结得说不出话。到了中大课堂半小时说不出话……

“助人为乐”为啥难乐?为啥出现了变异呢?助人能不能乐,取决于以下几方面:

  1. 施助者付出的代价

我连续五年在大学课堂做了两个小调查:

(1)你坐在公交车上,能不能把座位让给有需要的老人、孕妇等有需要的人,让座的时间分别为15分钟、半小时、2小时、5小时。调查结果显示:半小时以内的几乎100%的学生乐意让座,5个小时的基本没有学生乐意做。

(2)马路边有陌生的可怜人向你求助,希望你给他一点钱以纾解眼前困境。如果你手里有1000元钱,你愿意给多少钱?备选有1元、10元、50元、200元四项。调查结果显示,绝大部分学生乐意拿出1元或10元的,50元的极少有,选择200元的,5年来,1400多名学生仅有3个愿意做。

可见,助人者和受助者,犹如“资源”的“赠与”和“受赠”一样,助人是付出一定代价的。对具体的人而言,他的资源是有限的,当遇到陌生人有困难,需要伸出援手时,他必定要衡量“该不该做,能不能做”,如果付出太大,牺牲太多,必定会影响他的“施助”行为。

  1. 受助者的回应

一般的助人为乐,是施助者牺牲一定的资源,从受助者或社会得到一定的回报,这种回报多半是精神性的肯定和感谢,施助者以此得到肯定和鼓励,从而乐于助人。

当施助者助人后,受助者有这几种反应:非常感激,谢语连连;麻木不仁,毫无表示;径直接受,认为理所当然;趁机敲诈,勒索施助者。可以肯定,“非常感激,谢语连连”是最常见、最普遍的善意回应,这种回应是施助者和受助者得以双赢的基础。“麻木不仁,毫无表示;直接受助,认为理所当然”这两种是受助者单赢,施助者不输或小输。“趁机敲诈,勒索施助者”施助者不但不赢而且大输甚至惨输。如“彭宇案”所示,看到有老人跌倒,帮助扶起来不是彭宇的法定义务,他可以去扶,也可以不扶,主动权、选择权都在他手里,如果彭宇们会预见“做了好事还赔钱”如此麻烦的后果,“见义勇为、扶危济困”就会式微,“袖手旁观、冷眼旁观”就会变成常态。幸好,类似“彭宇案”这种“趁机敲诈,勒索施助者”的行为是万中无一,微乎其微,“助人”善举还是层出不穷,不因“彭宇案”而绝迹。

  1. 社会的舆论环境

大家都知道,道德是通过社会舆论而起作用的。助人行为不但要得到受助者的肯定,还要得到社会的充分肯定,尤其是父母亲友的肯定。如果一个小朋友给了路边乞丐10块钱,乞丐表达了感谢,父母和社会其他人也予以肯定,这无疑会鼓励小朋友坚持做好事;但如果社会其他人肯定他,而父母、亲友却给予否定,予以责备,这时候,小朋友无疑就会听从父母的。因此,乐于助人,还得取决于社会的正确的舆论,尤其主流社会舆论的充分肯定,以及与其利害关系密切的父母、家人和亲友的充分理解和肯定。否则,助人者是乐不起来的。

参考文献:

  1. 许娟.见危救助的道德风险及其规制 ——从 彭 宇 案 到 小 悦 悦 事 件 的 风 险 叙 事[J].中国社会枓学院研究生院学报 2013(9).

[2]女子让座后未获感谢又抢回[J].课堂内外创新作文(高中版) 2015(3).

作者简介:张翌日(1965-),男,广东省肇庆人,广州城市职业学院社科部副教授,1988年毕业于北京师范大学,专长于法律文化和政治文化教学和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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