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规划建设的监督管理研究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0-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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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规划建设的监督管理研究

潘春

广州市弘基市政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广州 深圳 518000

摘要:在人类生存过程中,土地的重要性不容小觑,是一种不可或缺的基本资源。对于城乡经济而言,只有确保土地资源应用的合理性以及准确性,才可以促进其发展。我国现今的经济体制发展更为完善,传统的经济管理模式对现今社会经济发展的方向与需求并不能满足,城乡规划与其经济发展有极大的关系,现今城乡规划的发展中受到很多因素的影响,导致其发展处于停滞状态,其监督管理工作也不能高效落实。城乡规划的监督管理工作是现今社会发展形势下的重要内容,更是推动城乡建设的基础保证。未来提高城乡协调的稳定性,推动其可持续性发展建设,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要对其发展中监督管理工作的缺失进行了解,并逐步完善,提高其管理水平与监管力度,构建更为完善的监督制度体系。

关键词:城乡规划;建设;监督管理

引言

城乡规划建设的内容会随着社会的进步而改变,也会随着经济发展方向不断变化,更利于跟上社会的进步与发展。城市建设、乡镇规划和村庄规划建设的内容共同促进了城乡规划建设,不同时期的发展过程与发展速度、方向都不尽相同。国内土地资源丰富,并且人口基数庞大,不过由于人口快速增长,导致土地资源应用承受更大负担。对此,在利用土地资源的过程中,必须确保其科学性与合理性,唯有如此才可以较快速度达到民众要求,进一步实现经济转型。在城乡建设中,倘若土地资源可以达到工作生活需求,那么方可推动经济发展。但是如果土地资源欠缺,便导致建设速度放缓,导致城乡规划建设面临很大难题,而若在土地资源应用过程中,能够确保其科学性,并与国家发展方向相符,那么便可推动城乡规划建设。

1城乡规划建设的监督管理的内容

城乡规划建设是较大的工程内容,首先从规划的内容与制定规划方案,到规划方案的确定与实施的步骤都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人力、物力、财力等等,更需要各个行业的人们共同参与的社会性综合组织活动,对此更需要完善其监督管理工作,也能体现其社会性与公益性,更能带动公共的利益与人民群众的利益。城乡规划建设从最初的建设目标与方向的确立,最后到实施方案与实际的落实施工建设都需要我国相关政府部门的决策与审核,城乡规划建设可以充分体现政府的职能,政府人员通过商议到最后的审批,才能够保障城乡规划建设文件内容具有实施和法律效力。在我国的建设发展过程中,城乡规划建设包含多项建设与规划内容,主要是根据当地人民的生产劳动力与生产行业性质优化其布局与建设,促使其规划建设之后更能带动其经济发展与进步,保障并提高人们的生活质量与经济水平。

2城乡规划法规对环境绩效的作用途径

城乡规划的法规体系对环境绩效存在很大影响,主要是通过法规实质内容来对环境的指标、功能等要素进行影响。城乡规划的法规能够保障城乡公共环境权益,利用程序性的条文对各方参与主体的行为进行规范,由此对城乡规划的各个阶段产生影响,可以进一步构建健康的空间秩序。想要能够达到提升城乡空间环境绩效的目标,就需要进一步完善城乡规划法规。规划法规能够保证环境设施用地,还能优化空间结构。而规划法规在环境绩效上的作用强度也具有一定的差异。城乡规划法规内容对于生物层面的环境绩效强度比较大,能够直接调节水域规划结构,调节城乡空间结构;城乡规划法规内容对能源层面绩效作用强度中等,主要能够利用城市空间布局,来减少能源损耗,利用科技产品,加强能源的循环利用。另外还能优化上下游的产业空间布局,从而提高运输效率,减少运输能源消耗;城乡规划对物质层面绩效作用强度中等,主要包括大气环境绩效和土地环境绩效,规划法规内容通过设立污染物排放较高标准来进行作用。

3城乡规划过程中的优化建议

3.1提高规划监督管理行政人员的专业水平

首先要提高规划监督管理行政人员的专业水平,提高其道德水平与素养水平,进而提高其监督管理的水平,保障监督管理的有效性。现今我国公务员的考试虽然已经为公开的方式,但还会存在关系户等现象。保障行政人员的专业水平和职业道德素养水平是保障我国城乡规划建设的基础内容,能够有效避免监督管理水平低下的问题。对公务员的考试应该严格把关,定期对地方或者政府的行政人员专业水平进行考核,还可以定期开展培训,对专业水平与道德素养水平不过关的行政人员可以辞退,从根本上保障我国城乡规划建设监督管理的水平。

3.2理清法律关系,依法履行规划行政管理职责

在目前的房地产市场大环境中,业主们十分关心地下车位、物业社区用房、公共配套设施,把本应通过购房买卖合同来解决的民事问题,引入行政处理途径。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管理和审查的是法定的“分类建筑用途及相应建筑面积”,以及道路等基础设施和物业社区用房等配套设施的配建指标。对于业主和房产销售企业的纠纷,其权利义务由《合同法》调整,应由合同当事人按照民事行为的法律程序进行处理。

3.3管理的机制与机构设置方面

首先是实现管理主体多元化。对现行的规划管理机构进行调整,增加管理主体,把现隶属于规划主管部门的二级机构规划设计院分离出来,成为一个纯技术单位,具体负责规划编制工作;把现隶属于规划主管部门的规划执法大队也脱离出来,成立规划执法支队,负责规划实施过程的执法监督,具有独立的执法权和处罚权;成立技术专家评审委员会,就规划技术层面对城乡规划进行研究评审。其次是完善规划管理机构设置,形成有效合力。(1)建立规划管理咨询研究机构。建立集研究规划政策、交通问题、环境问题等于一体的行政咨询机构,向社会公众和有关机构提供相关意见和传达基本知识,遏止市场上以盈利为目的的各类咨询机构的恶性竞争,有利于政府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2)健全城市规划管理监督机构。规划主管部门下设规划法庭,处理城乡规划纠纷、审理城市建设违法违规案件、辅助调节各方矛盾,从而使规划行政管理机构的管理与监督职能相分离,使规划管理更加公开化、制度化。

3.4城乡规划实施过程的优化

在规划实施过程,对每一项目的成本支出以及方案实行公开透明化处理,不断修改和完善相关规划文件。规划局对于有关文件实施之前,送至规委会进行二次审批,保证规划内容具体落实的准确性。另外,在规划实施过程中建立协调委员会,主要目的是对规划实施区域空间之外的管理部门提供沟通交流的平台。这样能够完善规划区域之外的管理,并且得到多部门的共同监督,保障规划方案顺利落实到位。除此之外,在优化规划实施过程中,建立环境绩效专项规划动态研究制度。该专项制度最终形成有关法律文件,具有很强的法律效应,构建出环境要素和空间管理长期发展的关系。

结语

总之,通过实践研究,在进行城乡规划与土地管理工作过程中,要结合区域性发展实际,科学的完善规划方案,并有效地提高规划管理效率,以此才利于不断提高城乡规划与土地管理工作效率。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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