焉耆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实践与发展建议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0-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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焉耆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实践与发展建议

马婧

新疆巴州焉耆县水利管理总站   841100

摘要:为扎实有效地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把深入调研工作落到实处,根据水利局党支部统一部署和调研计划安排,从9月底到10月初,我与局综合业务股、水管总站负责人共同围绕自治区党委确定的调研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化改革开放、推动高质量发展方面的问题,重点就焉耆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推行与完善,如水价机制形成;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农民用水者协会建立和完善等内容开展了调研活动,现就调研成果和大家做一交流。

关键词:焉耆县;农业水价;改革;实践;发展

1、基本情况

焉耆回族自治县是一个以农为主、农林牧并举的农业县。全县灌溉面积62.38万亩,现有耕地52.4万亩,林地25万亩,草场267万亩。新疆八大河流之一的开都河自西北向东南穿城而过,年均径流量34.4亿立方米,是我县主要的灌溉水源。全县共6个灌区,四级灌渠2180.822公里,排渠1415.17公里,配套建筑物4845座,机电井846眼。截至2018年,我县累计实施高效节水面积59.26万亩,占灌溉面积的95%,自2017年,我县按照水利部和自治区水利厅的安排部署,积极推行了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已完成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面积60.38万亩,成立农民用水者协会组织48个。

2、主要做法

2.1加强组织领导,推动水利改革。县委、县人民政府始终把水利建设和改革摆在农业农村发展的突出位置,先后制定《焉耆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焉耆县水利工程供水水费计收使用管理办法》《焉耆县农业用水节水奖励办法》和《焉耆县农业用水精准补贴办法》。实行县级领导分片包干负责制,将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作为乡镇场主要领导绩效考核的一项硬性指标,形成“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部门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水利工作在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制度基础上,全面推行灌溉用水总量控制、定额管理,严格执行“井电双控”及新水价政策。

2.2改革发展,不断提高管理服务水平。一是落实水管体制改革。制定《焉耆县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实施方案》,县财政对县水管总站人员工资实行70%的差额补贴,保证正常运行; 二是积极推进农业初始水权制度建立及水权交易改革。制定印发了《焉耆县农业初始水权分配及水量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将农业初始水权分配到农民用水者协会,并颁发农业初始水权证书,2016年至2018年,我县灌区之间实现水权交易水量5000万立方米,交易金额131万元。农民从水权交易中得到了实惠,进一步激发了节水意识的提高。三是做好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制定实施《焉耆县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试行)》,开展摸底调查、资产评估、确权颁证、建章立制等工作,采取用水合作组织管理方式,逐步建立产权明晰化、服务社会化,运行规范化和考核制度化的工程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全面开展《小型水利工程产权证》、《小型水利工程使用权证》以及“小型水利工程管护责任书”二证一书工作,使农村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得到明确、管护经费得到落实、管护责任得到加强、安全运行得到保障、管理水平得到提升。

2.3强化措施,严格执行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以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为基础,立足县情,严格落实“三条红线”和“一条警戒线”制度,编制完成《焉耆县用水总量控制方案》,“以水定地、总量控制、定额管理”,将“三条红线”控制指标任务分解至各乡镇场、各村。加快退地减水政策落实,制定退地减水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至地块。截止2019年,已完成退地减水面积9.57万亩。

2.4水价改革,建立完善农业水价形成机制。制定下发《焉耆县水利工程供水水费计收使用管理办法》,建立完善了以2015年为成本的农业水价形成机制。一是分类制定农业水价。农村二轮承包土地、牧民定居饲草料地和计划内粮食基地农业用水,地表水水价为0.174元/立方米,地下水水价为0.075元/立方米;农村二轮承包土地、牧民定居饲草料地和计划内粮食基地以外耕地农业用水加征水资源费,地表水执行水价为0.8505元/立方米,地下水执行水价为1.0905元/立方米;二是积极推行分档水价。实行超定额累计加价制度,超过定额和计划用水不足50%(含50%)的,超过部分按规定水价1.5倍执行;超过定额和计划50%至1倍(含1倍)的,超过部分按规定水价2倍执行;超过定额和计划1倍以上,超过部分按规定水价2.5倍执行;三是加快推进终端水价。经核算,焉耆县终端水价为0.174元/立方米,其中,水管单位(扣除已测算的公益性“两费”后)经营性供水成本水价为0.1599元/立方米,末级水价为0.0141元/立方米。按照“一次定价、分步到位”的原则, 2017年执行水价达到终端水价的67%,2019年达到终端水价的80%,2020年达到终端水价的100%。

2.5建立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一是建立了农业用水精准补贴机制。制定印发了《关于印发焉耆县农业用水精准补贴办法的通知》重点补贴种粮(小麦)农民定额内用水。补贴对象主要为国有水管单位和农村二轮承包土地、经批准牧民定居饲草料地和计划内粮食基地农业用水。二是建立农业节水奖励机制。节水奖励主要为农民用水者协会、基本农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节水奖励标准按照0.0262元/立方米计算,依照《焉耆县水权交易管理办法》、《焉耆县农业用水节水奖励办法》,按照水权交易金额的60%奖励水量结余用水户;未实现水权交易的节水奖励方式采取政府回购结余水量奖励,按照回购金额的40%奖励水量结余用水户。

2.6提升灌区管理信息化、现代化水平。以国家高效节水示范县和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为契机,建立焉耆县水利信息化管理平台。以水资源科学管理为核心,对地下水实行“井电双控”,全县846眼机电井实现远程监测控制,准确计量,对地表水实行“总量控制、合理配置”,建设明渠水量计量站46处,对灌区水量科学计量和有效利用;灌区信息化、自动化管理水平得到极大提升。

3、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3.1渠系利用系数还不高,特别是末级渠系改造和配套投入少防渗率和配套率较低,需要建立稳定的投资机制。除积极争取国家、自治区小型水利工程维修养护项目外,还应落实我县已经实行的终端水价,其中末级水价0.0141元/立方米返还给农民用水者协会,并建立经费管理办法,保证末级渠系的维修养护经费和良性运行。

3.2水权交易市场需进一步培育和完善,建立健全生态用水补偿机制,进一步增强农业用水户的节水意识,增加生态用水,逐步形成农业节水与工业用水、生态用水之间的交易,提高节水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3农民用水者协会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还需进一步完善,作为末级渠系管理的主体应切实履行好管理职责,做到用得好、维护好、运行好,发挥好工程效益。

参考文献

[1]张兴旺, 李逸. 日喀则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实践与思考[J]. 农村经济与科技, 2019, 30(02):69+71.

[2]王矿, 曹秀清, 金献兵,等. 安徽省庐江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探索与实践[J]. 水利经济, 2019, 37(01):36-38+84.

作者简介:马婧(1975-)女,回族,新疆焉耆人,大专学历,工程师,从事研究方向或职业:农村水利建设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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