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基层文物保护工作的思考与建议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0-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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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基层文物保护工作的思考与建议

张洪浩

龙川县隆师中学 517300

摘要:近年来,我国的基层建设的发展迅速,中华文化历史悠久,我们的祖先创造了许多辉煌灿烂的文化,留下了丰富的珍贵文物。文物类型多种多样,保护方法复杂多样,文物保护项目也各有特点。随着新时期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和人类活动的加剧,大量文物出现了残损,因此,保护文物是时代赋予我们的崇高使命,是现代社会发展中的一项重要任务。目前,我国文物保护工作迫在眉睫,基层文物保护工作更加复杂。这不仅需要政府的关注和帮助,更需要相关文物从业人员端正工作态度。本文在分析我国文物保护项目管理现状的基础上,提出了加强文物保护项目管理的一些方法,以期对我国文物保护项目管理有所帮助。

关键词:基层文物保护工作;思考;建议

引言

在社会发展的过程中,文物保护是一项十分重要的任务,是发展我国文化的重要途径。在现代社会不断发展的今天,基层文物保护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在实际保护的过程中,由于各方面的原因依旧存在一些问题,使基层文物保护工作比较滞后。这就需要基层文物保护工作人员从博物馆的特点出发,选择科学合理的对策保护文物,促进文物的完整性。

1重要性

一般来说,文物是人们追溯历史的重要依据。可以说,风风雨雨的文物反应当时所处朝代的历史和世俗风情。在无法获取直接资料,缺少文字佐证的现代考古过程中,文物已成为解读古代历史的重要依据。可见,随着人们认识的提高,文物的作用将逐渐增强。即使同一件文物属于不同时期、不同地点,其价值也大相径庭,所以新形势下基层文物保护工作要因时而变。相较于传统文物保护方法,新形势下基层文物保护因其专业化存在形式可以使得保护工作更为便捷。但在另一方面,也带来了相当多的问题,即基层文物保护工作更加多变,保护力度相对薄弱,为新形势下基层文物保护带来了巨大的困难,同时也破坏了文物考古的良好研究环境。

2新形势下基层文物保护工作的现状

2.1相关人员未认识到文物的潜在价值

在实际的基层文物保护工作过程中,很多相关人员没有充分认识到文物的内在价值,并且一些基层领导干部为了当地的经济发展,认为文物不具有价值,文物的存在会阻碍经济的发展。由于这些基层领导干部没有对文物的价值有一个充分的认识,对相应的文物拆除后,将空出来的土地用于城市现代化建设,从而使大量的基层文物遭到破坏。相关人员未充分认识到文物的潜在价值及文物的历史意义是拆除文物最本质的原因,并且对文物本身所具备的教育意义也不够重视。

2.2相关人员文物保护的意识比较浅薄

在新时期的基层文物保护工作中,相关的基层领导干部以及人民群众都对文物保护没有充分的认识,出现了对出土文物非法占有的情况,甚至还随意破坏文物。很多人主观上认为保护文物会阻碍经济的发展,所以为了追求经济效益,就不重视对文物的保护。针对文物的保护工作,一些基层领导干部不仅没有保护文物的意识,还认为保护文物是文物部门的工作,导致在实际工作过程中,其他部门就不会与文物保护部门形成合力,从而使文物保护工作不能够顺利开展,最终所取得的效果也不佳。

2.3缺少完善的基层文物保护法律法规

在基层文物保护的实际工作中,核心问题就是缺少完善的基层文物保护法律法规。与文物保护相关的法律条文都出现在其他的法律条文及规定中,未有相应的文物保护法律体系。并且在其他法律条文中出现的文物保护条文也没有明确的主题,这导致很多基层领导干部没有真正意识到自身在文物保护工作中的责任。在文物保护的法律条文中,很多条文都属于国家级或省级,这些法律法规与基层地区的实际情况不完全符合,而基层地区又未对当地的文物保护工作制定合适的规定,从而在很大程度上阻碍了文物保护的工作。

3基层文物保护工作的思考与建议

3.1创新管理机制

各地现在对文物保护规划比较重视,但是政府部门和规划编制单位在编制文物保护规划时却容易忽略文物保护管理规划。事实上,编制文物保护管理规划对指导基层文物保护管理人员从事具体工作具有重要意义。在文物保护管理的过程中,相关工作人员需要有较强的创新思维,不断加强文物保护项目管理部门与其他项目相关单位的联系,在新的体制下形成完善的管理理念,不断优化文物保护管理模式。管理人员只有了解管理工作任务和流程,才能保证文物保护管理工作顺利进行,从而不断提高工作效率。此外,工作人员还应严格落实有关文物保护的法规政策,熟悉文物保护项目实施的各个阶段,根据实际需要,及时处理相应问题。当文物保护相关法规政策得到优化时,可以为管理机制创新提供有力支持。

3.2依法行政,加强执法

文物保护必须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加大执法力度,在面对文物侵权时,加大惩治力度,能有效保障作家的劳动成果,能提高其维权的积极性、提高其创作激情,网络文学才能更加繁荣发展。例如情节严重者通过盗版所获得的盈利尽数收缴,在此基础上赔偿受害方相应的经济损失。提高罚金,对犯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侵权者,除没收文物侵权方的非法所得外,可剥夺犯罪人的财产来加重其犯罪成本,削弱再次犯罪能力。当风险远高于回报的情况下,人们也不会铤而走险。建立基层违法文物侵权黑名单,对屡教不改的个人和团体建档记录,并向社会公布。同时版权行政执法机关对文物保护侵权者的网上活动进行监控,留意动向,由公安机关查处适当地剥夺其部分权力。可参照其他国家使用资格刑、罚金刑并行的方式惩治文物保护侵权犯罪涉事人。对文物保护服务单位的相关责任人可判处禁止继续从事文物保护服务相关职业的附加刑。借此削弱侵权方的经济实力、拦截其犯罪途径,达到削减其犯罪能力的目的,起到一定的预防作用。

3.3拓展资金途径

近年来,政府逐渐重视文物保护管理工作,有效增加了资金投入。受客观因素影响,文物保护需要长期不断投入,才能保证文物保护工程顺利实施。文物保护资金主要来自政府部门,在提高文物保护管理水平的过程中,要扩大资金来源,促进文物保护管理的快速投入,为实施文物保护项目管理奠定基础。积极调动社会各界参与文物保护的积极性,制定鼓励社会参与文物保护的政策措施,鼓励和支持社会团体参与文物保护项目的管理,开通社会参与文物保护渠道。在扩大资金来源的同时,还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引进社会资金。在这一过程中,政府需要不断发挥引导作用,鼓励更多的社会力量和社会资源共同参与到文物保护公益事业中来,从而更好地扩大文物保护的社会基础。

3.4建立相应的市场机制,增加文物保护资金

在基层文物保护的工作中,经费匮乏成为一个很普遍的问题。在这样的情况下更要采取有效的措施保护文物。因此在实际文物保护工作中,基层政府一定要将文物保护经费放到财政预算中去,不断加大资金投入,从而为文物保护工作提供良好的资金支持。除了从财政拨款方面获得资金,基层政府及文物保护单位可以根据当地城市的发展进一步拓宽资金筹集渠道,同时利用法律制定相应的文物保护优惠政策,从市场的角度出发,鼓励民间机构及团体捐助文物保护事业,也可以在博物馆定期举行捐赠仪式,采取多种形式和方式引导更多的人参与到文物保护的捐赠工作中来。

结语

正如在前言所指出的那样,我国基层文物保护发展迅速且在未来仍具有巨大的发展潜力,但就目前的现状来看,侵权现象依旧频繁出现,且花样百出。由于我国目前还没有行之有效的文物保护方式,同时也缺乏相应的规范条文。因此,本文试图通过对我国基层文物保护现状的研究,分析研究基层文物保护体系中存在的问题,以期为基层文物保护机制的完善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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