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力发电厂液氨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0-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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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力发电厂液氨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

于涛

华电滕州新源热电有限公司

摘要:近年来,根据国家环保政策脱硝要求,火力发电厂多采用SCR工艺,使用液氨并构成重大危险源,作者结合自身工作经验,对液氨危险性进行了简单的概述,并就液氨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阐述,希望给同行业内人士起到借鉴意义。

关键词:火力发电厂;液氨;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

1 导语

近年来,按照国家环保氮氧化物排放政策的要求,火力发电厂组织进行了脱硝环保改造,从实际减排效果、经济运行、物料输送等方面综合考虑多数采用SCR工艺,并配套建设了氨区,用以储存液氨、制备氨气。

按照《火电厂烟气脱硝工程技术规范 选择性催化还原法》(HJ562-2010)要求,液氨储罐容量按照全厂脱硝系统设计工况下连续运行 3d~5d(每天按 24h 计)所需要的氨气用量,液氨储量超过10t,构成重大危险源,从而为火力发电厂安全管理带来一项全新的课题,本文重点就火力发电厂液氨安全管理进行探讨。

2 氨的危险性概述

国家高度重视氨的安全管理,将氨列入《高毒物品目录》(2003年版)、《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安监总管三〔2011〕95号)、《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目录(第一版)》(应急管理部 2020年第1号公告),可见其风险性之高和安全管理的重要性之高。

氨属于有毒危险化学品,常温常压下为无色气体,有强烈的刺激性气味,极易燃,能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引起燃烧爆炸。对眼、呼吸道粘膜有强烈刺激和腐蚀作用。急性氨中毒引起眼和呼吸道刺激症状,支气管炎或支气管周围炎,肺炎,重度中毒者可发生中毒性肺水肿。高浓度氨可引起反射性呼吸和心搏停止。可致眼和皮肤灼伤。

3 液氨重大危险源的依法合规管理

液氨属于危险化学品,氨区液氨储量超过10吨构成重大危险源,液氨储罐及管道属于特种设备,因此火力发电厂液氨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应符合《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安全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等的要求。火力发电厂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应当督促落实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对重大危险源应当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并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及有关安全措施、应急措施报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气氨管道、液氨管道属于压力管道特种设备,液氨储罐、压缩空气储气罐、氨气缓冲罐属于压力容器特种设备,应按要求向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办理使用登记,取得使用登记证书,并定期进行检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应资格。同时,应当建立岗位责任、隐患治理、应急救援等安全管理制度,制定操作规程,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

4 液氨的采购和运输管理

应当向依法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采购液氨,并要求销售单位提供液氨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化学品安全标签。应当委托取得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的单位承运,备案和审核承运单位运输车辆、槽车按规定定期检验合格、危险化学品驾驶人员和押运人员资质符合要求。

5 液氨的接卸管理

卸氨区应装设万向充装系统用于接卸液氨,禁止使用软管接卸。卸车前检查槽车安全附件(静电接地装置、阻火设备、压力表、安全阀和液面计)包括紧急切断装置齐全,完好无损。接卸作业前应设立安全隔离区,防止无关人员进入卸氨区域。槽车进入装卸台后,应手刹制动,并熄火,驾驶员离开驾驶室,采取防止罐车卸氨过程中车辆发生移动的有效措施。试验卸氨区洗眼水正常,连接好装卸台与车辆的静电接地线。

卸氨作业时,液氨运输人员负责槽车侧的阀门操作,氨区操作人员按照操作票逐项操作氨区内设备系统,双方人员均需佩戴好防护用品。运行值班人员应随时监测作业区内氨气浓度低于35ppm,浓度超标时应立即停止卸氨,查找漏氨点并处理好后,方可继续作业。卸氨时应时刻注意储罐和槽车的液位和压力变化,严禁储罐超装和槽车卸空,槽车内应保留有0.05MPa以上余压,但最高不得超过当时环境温度下介质的饱和压力。液氨卸料时,槽车押运人员、氨区运行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开操作岗位,应经常观察风向标,站在上风向位置。

6 氨区的运行安全管理

进入氨区人员应熟知氨区作业规程规范和应急措施,作业前应进行风险评估,并做好安全交底工作。进入氨区应按规定进行登记,严禁无关人员进入。非运行值班人员进入氨区,必须经过运行值班人员许可,办理有关手续,并在运行值班人员监护下方可进入。进入氨区,不得携带打火机等火种,手机、摄像器材等非防爆电子设备必须关机,或将手机、摄像器材、火种等存放在氨区门外指定地点。进入氨区前应先以手触摸静电消除器,消除人体静电。进入氨区,禁止穿着可能产生静电的衣服或带钉子的鞋。在工作时,应按照规定佩戴安全防护用品,安全防护用品(如:护目镜、防护手套、防氨面罩、防护服等)应定期维护并处于完好状态。未经批准的车辆一律不得进入氨区,必须进入的车辆需采取有效的防火措施(戴阻火器等),办理审批手续后,在有关人员的监护下方可进入。

运行值班人员应按规定巡视检查氨区设备、工器具和系统运行状况,定期测定空气中氨气含量(氨气含量不得超过35ppm),并做好记录,发现异常及时处理。运行值班人员应加强对储罐温度、压力、液位等重要参数的监控,严禁超温、超压、超液位运行。储罐液位计应有明显的限高标识,运行中储罐存储量不得超过储罐有效容量的80%。运行值班人员应定期检查试验氨气监测报警系统是否正常;定期检查试验消防喷淋系统、降温水喷淋系统,喷淋水压力要保证能正常喷淋,并做好检查记录。储存、补充或置换氨气时,应均匀缓慢地开启阀门,使气体缓慢放出,禁止剧烈地排放,防止因摩擦引起爆炸。储罐安全自动装置应投入运行,严禁随意解除联锁和保护。确需解除的,应严格遵守规定,履行相关手续。

7 应急管理

企业应当定期制定并不断完善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防护装备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物资并及时检查更新,保障其完好和方便使用。制定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预案演练计划,对重大危险源专项应急预案,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对重大危险源现场处置方案,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应急预案演练结束后,应当对应急预案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撰写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分析存在的问题,对应急预案提出修订意见,并及时修订完善。

发生氨泄漏时,运行值班人员应汇报值长及消防部门,并立即停运相关设备,切断液氨来源,确认自动消防喷淋装置启动,携带便携式漏氨检测仪进行就地测量确认。靠近氨区前,应明确上风位,进入氨区必须穿戴好全身防护用品。

液氨严重泄漏时,运行值班人员应停运相关设备,切断液氨来源并使用消防水炮进行稀释。

液氨泄漏或现场处置过程中伤及人员的,按以下原则紧急处理:人员吸入液氨时,应迅速转移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通畅。如呼吸困难或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并迅速就医;皮肤接触液氨时,立即脱去污染的衣物,用医用硼酸或大量清水彻底冲洗,并迅速就医;眼睛接触液氨时,立即提起眼睑,用大量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彻底冲洗至少15分钟,并迅速就医。

液氨严重泄漏或液氨泄漏引发火灾、爆炸,以及处置中液氨泄漏没有得到有效控制的,应立即启动应急响应机制,请求地方政府支援,协同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应根据泄漏程度,设定隔离区域和疏散地点,在泄漏范围不明的情况下,初始隔离距离至少150m,后期应根据有害气体的实际浓度,调整隔离和疏散距离。有人员受伤时,应立即抢救伤员,同时向医疗部门(机构)求救。

参考文献:

[1]耿鹏.危险化学品储存装卸等环节存在的安全隐患及对策措施.科技风(2018年10月)

[2]练志民.火力发电厂脱硝氨站的安全管理.电力安全技术.第 14 卷 (2012年第5期 )

[3]俞国定.发电厂SCR脱硝液氨区的安全管理及防范措施.浙江电力(2014年第8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