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平电车股份有限公司公函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06-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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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准贵局工三字第一五三七号公函略开:查改善前门五牌楼间交通设施工程内拆除栏杆及步道并移安石偏沟道牙等工程,惟查正阳桥面中间之洋灰架线杆四根,于交通工作均有妨碍,应请贵公司移置于桥之南北端东西两侧步道上,并希于本局施工期间将电车停车站及倒车地点设法予以挪移,俾利进行。等由。准此,查该处工程从前已移架线杆四根,现在加移正阳桥上四杆,又查前门电车西站稍碍工程,业已向北挪移,至停车站及倒车地点经查于工程上尚无妨碍,可否勿庸挪移。准函前因,相应函复并派员面洽,即希查照为荷。此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