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在学前幼儿群体中的网络安全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0-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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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在学前幼儿群体中的网络安全

孙悦

天津市河东区第三幼儿园 天津市 300000


【摘要】在数字时代迅猛发展的浪潮下,网络信息技术的应用早已普及。自耄耋老人至三岁幼童,手机、平板、电脑等电子媒介的使用贯穿于日常。在方便、丰富生活的同时,针对于3-6岁学前儿童使用电子媒介的情况,网络安全始终作为社会关注的焦点。鉴于新冠疫情的突发以及“停园不停育”等教育形式的及时开展,网络安全的关注度被再度提升。本文旨在分析3-6岁学前儿童使用网络的现状,将如何辩证看待其中出现的不可回避现象以及应采取何种有效措施作为重点内容进行阐述。

【关键词】学前幼儿、网络安全、信息素养、防范策略

一、网络危害对于学前幼儿的影响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高度重视信息技术对于教育发展的革命性影响,普及推广信息技术的应用是大势所趋。在腾讯公司发布的《儿童安全上网指引报告》中显示,儿童接触手机、ipad等电子媒介的现象呈现低龄化趋势,约70%的城市儿童接触互联网的年龄在5-14岁。

学前幼儿接触网络的几率和时长呈递增式,因此,遭遇不同类型的网络风险是不可避免的。经相关研究表示,网络使用对于学前儿童潜在的风险大致分为以下类型。

(一)内容风险:其中包括网络信息中涵盖各类低俗信息,不适宜学前儿童浏览的不健康信息,如色情、暴力、消极倾向、恐怖言论等内容。幼儿沉迷其中,数字产品的使用也在无形之中改变了幼儿的生活习惯与行为方式。长期注视屏幕,弯腰驼背,缺乏运动,直接造成了幼儿在视力发育、骨骼成长、肥胖超重等健康方面的损害。

(二)接触风险:通过网络,幼儿有机会接触到意图不轨的不良人群,诱导幼儿参与极端或危险的活动。与此同时,网络接触有可能制约幼儿的人际社会活动,使其深陷于网络游戏。幼儿缺乏自控及自我约束的能力,网络游戏中刺激的游戏情节及在游戏时获得的成就感均对幼儿产生强大的吸引力。在不同程度上,减少了幼儿户外活动及正常同伴交往的时间,影响幼儿身心健康发展。循环往复,亲子关系也受到网络游戏的冲击,幼儿在游戏中寻求被关注的依恋感,与父母的疏离越加明显,不利于和谐温馨的家庭氛围的形成。

(三)行为风险:学前幼儿的学习方式大多以模仿为主,当幼儿在网络中浏览到不健康不适宜的内容时,幼儿的辨别能力尚且不足,造成自我伤害或伤害他人的后果。而今,手机支付已成为主流形式,如幼儿沉迷于网络游戏,由于金钱及数字在幼儿的意识中尚且是抽象的,加之支付方式的便捷,很容易对家庭经济造成一定程度的侵害。

二、培养学前幼儿信息素养的迫切要求

新时代新现状,屡见不鲜的社会案例时刻警醒我们要将培养幼儿信息素养提上日程并加以落实。对于学前幼儿而言,信息素养的基本范畴大致囊括关于网络信息的认知参与、内容甄别、规则意识及自我管理等内容。

(一)认知参与:今年出现的疫情给予了幼儿更多接触网络世界的机会,幼儿通过各类数字媒介进行居家游戏与学习。其中包括浏览信息、游戏学习、聊天游戏等内容,网络对于幼儿的影响已经触及到诸多方面。

(二)内容甄别:学前幼儿对于新奇有趣的事物始终保持猎奇心理,这是幼儿身心发展的特点所在。但幼儿的自制力,是非观处于初级阶段,有待建立。过早频繁地接触网络也会对幼儿产生一定的影响。因此,甄别意识的培养也是重中之重。

(三)规则意识:幼儿不仅要有甄别网络内容的基本能力,更要有文明上网的规范意识。但是由于学前幼儿的规则意识尚处建立期,对于法律法规等方面的认识并未明确,缺乏责任意识。与此同时,在面对网络中常见的恶搞、造谣、诈骗等不良现象,也会不自觉地产生从众心理。

(四)自我管理:学前三年行为习惯的培养尤为关键,直接影响到幼小衔接有效性的实施。在使用数字媒介的过程中,培养幼儿良好的自控能力,正确处理其与网络之间的使用关系,使幼儿能够做到自觉、健康地使用网络,同时为今后的学习生活奠定良好的学习习惯。

三、针对学前幼儿制定的防范策略

综上所述,在培养学前幼儿信息素养、网络安全教育、道德责任教育、网络法治等方面我们应做出必要的努力。首先,从社会角度而言,依靠法制法规,应对学前幼儿的网络使用状况进行适时监管。结合《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禁止任何组织、个人制作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出租或者以其他方式传播淫秽、暴力、凶杀、恐怖、赌博等毒害未成人的图书、报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以及网络信息等。监管部门或互联网企业应对违规网络内容进行屏蔽,分级游戏内容,建立健全防范平台,创设适宜幼儿使用的绿色网络通道。其次,作为园所及幼儿教师,不仅要提升自身防范能力为幼儿树立良好的榜样,在教育教学资源方面,也应适当筛选并运用有益的网络资源,在保证教育有效性的同时,组织幼儿进行游戏活动。这也对于教学资源的挑选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既要适应幼儿现有水平的同时,综合幼儿各方面能力发展,又要对幼儿的主动学习起到长期促进作用。再次,就亲子关系而言,高效的陪伴远胜于电子产品带给幼儿的成长与感受。当幼儿在使用电子产品时,家长应主动参与其中,帮助幼儿筛选积极的浏览内容,及时规避不良信息。让孩子在享受电子产品快乐的同时,掌握基本的使用技能,增进亲子情感。同时,身为家长,也应规范自身行为,不沉迷于网络,树立积极的榜样形象。努力做到有温度,不放任。

在新时代背景下,我们要采取不回避的态度,以积极有效的措施,共同帮助学前幼儿在感受信息时代发展的同时,掌握便利高效的学习方式,通过多种多样的安全平台,促进个体对于终身学习目标的实现。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 年)[EB/OL].

[2]腾讯公司.儿童安全上网指引报告[EB/OL].(2018.4.16).

[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EB/OL].

[4]钱婷婷,张艳萍.青少年网络素养:概念演进、指标构建与培育路径[J].上海教育科研,2018(7):42-46.


作者简介:孙悦,女,天津市,1987-05 一级教师 从事学前教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