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书法的基本定义谈书法学专业建设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0-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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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书法的基本定义谈书法学专业建设

张亚迪

曲阜远东职业技术学院

摘要:书法是中华民族优秀的一门传统艺术形式,有着良好的群众基础与社会基础。然在中国古代社会,书法并没有形成自己独立的专业,一直处于“文人之余事”的社会地位。随着时代的发展,教育部所颁布的本科专业目录中才正式出现书法学,而且还加为特设专业,划归于艺术学门类之下。目前,高等书法教育都是在书法学专业之下运行,这是摆在我们面前的客观现实。基于此,本篇文章对从书法的基本定义谈书法学专业建设进行研究,以供参考。

关键词:书法;基本定义;书法学;专业建设

引言

在当今社会环境下,书法艺术失去其实用性的生态环境,硬笔和键盘设备对“唯笔软则奇怪生焉”的毛笔产生重要影响,书法艺术的传承和弘扬面临重大挑战。尤其是大众普遍关注的书法教育问题,诸如书法教育的普及、学科地位的提升、书法教育体系的建立等。因此,切实解决书法教育方面问题,促进书法艺术的传承与发展,成为当下面临的重要研究课题。

一、我国书法教育发展综述

书法作为中国传统文化的代表和精髓,是中国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以其高深的境界和文化内涵为世人称道,最能体现中华民族的审美意识与情趣。著名书法家沈尹默先生就曾说过:“书法艺术无色而具图画的灿烂,无声而有音乐的和谐。”熊秉明先生更是把书法艺术称为:“中国文化核心的核心。”就连德国哲学家黑格尔也曾发出如此感叹:“中国是特别的东方,中国书法最鲜明地体现了中国文化的精神。”因此,把中国书法艺术发扬光大,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在将书法艺术传承发展的渠道中,书法教育特别是高等书法教育承担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它不仅承担着培养大量社会所需书法人才的任务,而且对提高民族的文化素质,尤其是当代大学生的文化素质、鉴赏能力和审美能力、丰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都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古代书法教育的启示

书法是我国教育中的一项重要内容。书法能在书写中触摸中华文化的一边一角,但我们要清醒地认识到,文化才是书法的第一属性。在启蒙教育上,自殷商时期便已开始了识字、写字教育,周代则有明确的文献记载,《周礼·地官司徒》:“保氏掌谏王恶,而养国子以道,乃教之六艺。”保氏,是周代宫廷“学政”之官,国子为贵族子弟,六艺是指礼、乐、射、御、书、数,其中“书”,即为识字、写字,其目的是培养具有文字释读和书写能力的人才。从蒙学教材上看,我们熟知的如周朝太史的《史籀篇》,秦代李斯的《仓颉篇》、赵高的《爰历篇》、胡毋敬的《博学篇》,汉代闾里塾师整合的《仓颉篇》、司马相如的《凡将篇》、史游的《急就篇》、李长的《元尚篇》,以及南朝梁周兴嗣编写的《千字文》等教材,这些字书兼具识字和写字的双重功能。实质上,书法教育伴随着教育的始终。以明清为例,无论是民间教育(家馆、私塾、宗学、社学、义学等),还是官方儒学教育机构(地方上的府学、州学、县学和中央的国子监),士林都离不开书法教育。如清代李新庵著、陈翼重新校订的《重订训学良规》有相关介绍:“十三四岁时,每日临帖一纸,小楷一纸,临帖以《元秘塔》《皇甫碑》为入手,须寸半大,十七八岁,隔数日写字一日,能不停笔写至三千以上,则既工且速,入试不占作文功夫矣。”在官学机构中,明学规定:“(诸生)每日习书一幅二百余字,以羲、献、智永、欧、虞、颜、柳等帖为法,各专一家,务必端楷。”清学规定:“课士之法……日摹晋、唐名帖数百字,立日课册,旬日呈助教等批晰,朔、望呈堂查验。”对于国子监中监生考职历事上也做了要求,如顺治帝时实行积分制,对于“有五经兼通,全史精熟,或善摹钟、王诸帖,虽文不及格,亦与一分。积满八分为及格,岁不逾十余人。恩、拔、岁、副,咨部历满考职,照教习贡生例,上上卷用通判,上卷用知县”。由此,士子自蒙学伊始便一直在习字。

、对书法学专业的认识

总结成熟专业经验所得:任何专业教育,都必须有明确的专业方向、学制、课程设置、专业要求、明确的人才培养目标等,不论哪一点都不可缺失。兴办书法学专业教育,不清楚这个问题,不论做什么事情,不论搞得如何红火热闹,都会存在极大的盲目性。什么是书法学?广大同仁正在积极地探讨这个问题。因为,在此之前书法学这个概念从来未有过。然而,在兴办书法学专业教育的过程中这个问题又是无法回避和绕开的。既然如此,我们不妨参照成熟专业的基本要求与做法,首先探讨一下,专业与非专业之间的区别是什么?并以此为突破口,明确了专业与非专业之间的区别之后,再用专业的基本要求来解决什么是书法学专业的问题。笔者经过搜集大量资料,得出这样的结论:专业与非专业之间的区别,体现在系统性和规范性上。以此逻辑而推:系统性指的是知识的系统性,规范性指的是技能的规范性。也就是说,书法既然纳入专业体系之中,同样必须具备两个方面的内容:即知识的系统性与技能的规范性。知识的系统性这个问题相对容易理解,也就是说具备哪些知识才能支撑起书法学这个专业。技能的规范性这个问题,就不容易理解了。许多人都认为艺术是无法规定的。但是我们要明确一点,这里我们讨论的是专业技能的规范性问题,是针对所有专业的,不仅仅是针对书法学专业。如果我们所得出的结论不能适应所有专业,只能说明这个结论是片面的。所以,我们所得出的结论,是要能具有代表性的并且涵盖着所有专业,这样的结论才能客观地解决专业与非专业之间的区别问题。


、关于书法学专业建设与专业教学问题的思考

(一)利用学校自身的办学特色,推进特色校园文化建设

书法学学科建设的总体思路应坚持以师资队伍建设为基础,以书法创作和理论研究基地建设为平台,以制度建设为支撑,以书法学术氛围营造为导向,不断优化现有的有着传统文化自信的书法学学科的结构,凝练书法学学科发展方向,为书法学学科建设向更高层次的跨越奠定坚实的基础,真正地将书法学学科建设成特色校园文化,使学科建设不断进步,走向可持续发展的良性循环之路。

(二)书法的发展观问题

在书法出现初期,我们毫不隐讳地说,书法就是汉字的书写方法。但随着时代的不断发展,历朝历代人们不断地赋予其新的内容,发展到现在,仍简单地将书法说成是汉字的书写方法。显然,稍具备一点思辨能力的人都会觉得是自己的失误。随着时代的发展,书法也始终没有停止自己发展的脚步。书法学的出现,标志着传统书法已经成为历史,不论我们认可不认可,承认不承认,这是历史发展的必然,是客观现实,也是书法的一大进步。观念不转变,不仅谈不上书法学专业建设问题,甚至,对书法这门优秀传统艺术的继承也都成了大问题。有一个不争的事实已经明确地摆在我们面前,古人学习书法大都用二十多年的时间,书圣王羲之随卫夫人学习书法,自十岁左右始到其壮游时,经过了二十多年。孙过庭在《书谱》中记载其“余志学之年,留心翰墨,味锺、张之余烈,挹羲、献之前规,极虑专精,时逾二纪,有乖入木之术,无间临池之志。”孙过庭也用了二十多年时间。而我们当今专业学习时间,也只有非常有限的四年而已,除去学术考察、实习以及其他因素,连四年都不到。仅从时间上计算,已经比古人整整缩短了五六倍。如果沿用古人的方法,四年的专业学习时间也只能说刚刚开始。这个摆在我们眼前又无法回避的问题,如何解决?因此,客观地面对古代为我们留下的从理论研究到实践成果这份珍贵财富,专题性整理其理论体系,总结其已有成果,归纳其发展规律,也成了我们当前专业建设与专业教学的头等大事。

结束语

总之,书法学是新的历史条件下出现的新生事物,要将这一新生事物发扬光大,照搬历史显然是做不到的。只有用新的观念、新的方法,推陈出新,借历史之根基,顺应历史之发展,书法这枝古老而优秀的艺术奇葩,才有可能发出新芽,成长壮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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