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构建“大监督”格局的思考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0-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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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构建“大监督”格局的思考

刘洪昶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四平第一热电公司 吉林 长春 130022

摘要:习近平总书记所作党的十九大报告,将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作为新时代党的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强调“构建党统一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把党内监督同国家机关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贯通起来,增强监督合力”。这是对新时代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建设作出的顶层设计和战略规划。

关键词:国有企业 “大监督”体系 设计规划

一、构建“大监督”机制的意义

党的十九大着眼于推动党和国家事业长远发展,把“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作为新时代党的建设重大任务之一,明确提出“构建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在新时期构建“大监督”机制是国有企业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和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重要举措,对一体推进“三不腐”体制机制建设,持续完善国有企业现代化治理体系,提升公司治理效能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战略意义。

我们党全面领导、长期执政,制度优势已经充分彰显,但也面临许多风险和挑战,最根本的挑战来自党自身。保持党的肌体健康,要靠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不断发现问题、纠正偏差,激浊扬清、吐故纳新。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深刻洞察党面临的风险挑战,把全面从严治党摆上党和国家的战略布局,以坚定的信念信仰、顽强的斗争精神,管党治党兴党,破解长期执政条件下实现自我监督的历史性课题,不断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能力。

二、持续构建“大监督”机制的必要性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党要有新气象新作为。党面临的风险和挑战是长期的、复杂的、严峻的,全面从严治党任重道远,强化对党的干部的监督须臾不可松懈。党的十九大报告从党肩负的历史使命、所处的历史方位出发,对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作出部署。要深刻领会党中央把全面从严治党纳入战略布局的深谋远虑,深化完善“大监督”体系的探索,全面地、系统地、创造性地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确保党永葆旺盛生命力和强大战斗力。

近年来,随着国有企业改革重组、转型上市,国有企业违纪违法案件频发,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相关涉案人员受到党纪国法的惩处,教训极其深刻。这些案件的发生让我们清醒地看到,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一体推进“三不腐”的长效机制建设还需要进一步加强;以惩促治、标本兼治、久久为功的反腐行动项还需要进一步落实;建立与企业发展新形势新任务相适应的内部监督体系目标还需要进一步明确;创新完善体制机制,构建以政治监督为统领,专责监督为核心,职能监督为主线,业务监督为基础,各种监督方式贯通融合的“大监督”格局还需进一步推进。

三、如何推进国有企业“大监督”工作

党的十九大报告对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作出部署,这是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体制改革,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大举措,释放全面从严治党一刻不松的强烈信号,展现了党自我革命的勇气。要增强“四个意识”,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决策部署上来,确保党中央一声号令就迅速贯彻落实到位。

1.做到统一领导。反腐败斗争是严肃的政治任务,必须始终讲政治顾大局,在党中央统一领导下推进。面对依然严峻复杂的形势,只有党能够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准确把握“树木”与“森林”的关系,作出推进反腐败工作的决策部署。1993年以来实行的纪检监察合署办公体制的延续和发展,目的是把反腐败资源集中起来,把执纪和执法贯通起来,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同向发力、形成合力。检验改革成功与否的标准,就看国企党委是否担当起主体责任,牢牢把握领导反腐败斗争的主动权,充分发挥监察委员会职能作用,维护好党员领导干部这片“森林”。要统筹推进改革,选好配强监委领导班子,及时解决遇到的难题,发挥推进改革的“工程师”和“施工队”作用。

2.做到全面覆盖。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察体系要做好顶层设计,打破利益藩篱,整合各方力量,形成全面覆盖的监察体系。要推进机构、职能、人员全面融合和工作流程磨合,探索执纪与执法相互衔接的实现路径,形成与司法机关相互配合、相互制衡的工作机制,使党内监督与国家监督、党的纪律检查与国家监察有机统一,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3.做到融入中心。监督是管理的再管理,融入中心、服务中心是工作的出发点也是落脚点。监督工作就是要紧紧围绕国企生产经营和改革发展这个中心,聚焦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推进依法合规治企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将监督工作融入到国企管理流程之中,使监督工作成为国企管理制度和管理流程的一部分,做到监督常在、形成常态,相互促进、相互提高,通过防范和化解风险,优化流程再造,促进机构重组,划小核算单位,降低管理成本,提升管理效率,助力国企高质量发展。

4.做到突出重点。要做到中央要求什么,就监督什么,紧盯关键点,做到风险在哪里,监督就跟到哪里。突出主要矛盾、围绕重点问题开展监督。一是要紧盯重点人,对党员领导干部从严治党压力传导不够,层层衰减,“两个责任”和“一岗双责”落实还不到位的情况加强监督。二是要紧盯重点事,对部分单位在选人用人、物资采购、生产销售等重点领域存在的违反制度规定、合规管理上的问题点和“出血点”加强监督检查。三是要紧盯重点问题,对不同程度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七个有之” 以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加强监督检查,及时约谈提醒。不断强化对重点领域、关键岗位的监督,实现精准监督,“靶向治疗”,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5.做到高效协同。“大监督”工作要从整合各部门监督资源、形成监督合力出发,打破部门、专业围墙,变各自“单兵作战”为“协同作战”,着力解决手段单一、力量不足、多头重复监督检查等资源浪费问题。增强协同意识,变“张开五指”为“握紧拳头”;增强监督合力,实现 1+1 大于 2 的整体监督效果。用好人力资源,及时交流互动,共享监督信息、方法和成果,真正实现资源共享、信息共享、成果共享,降低监督成本,提高监督效果。

结束语:我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相对于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思想建设和道德培育则是一个渐变过程。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但党内存在的思想不纯、组织不纯、作风不纯等突出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依然严峻复杂的反腐败斗争形势没有改变,党中央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的决心坚如磐石,全面从严治党的“严”必须长期坚持。要提高政治站位,保持战略定力,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以永远在路上的决心和恒心,坚定不移推进标本兼治,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通过不懈努力换来海晏河清、朗朗乾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