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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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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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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给消费者权益“法内施恩”
请给消费者权益“法内施恩”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07-03-13
作者:
刘立新
经济管理
>世界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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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简介
消费者权益有私权和个体利益的特点,消费者仅靠一己之力往往很难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不得不求助于国家公权力和社会力量。因此,国家向弱者适度倾斜就是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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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权益有私权和个体利益的特点,消费者仅靠一己之力往往很难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不得不求助于国家公权力和社会力量。因此,国家向弱者适度倾斜就是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稳定
同系列内容
《新财经》2007年3期 - 请给消费者权益“法内施恩”
2007-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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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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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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