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层住宅消防安全工作现状及预防措施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0-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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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层住宅消防安全工作现状及预防措施

杜长海

黑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近年来,虽然高层住宅建筑各项消防设施配置不断强化,但是由于多方面因素制约和影响,高层住宅建筑消防安全面临形势依然严峻,消防安全责任不落实、消防管理不规范、消防设施配置不健全、发生火灾难扑救等诸多方面的问题和短板亟待解决。为此,围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相关问题,笔者对976个高层住宅小区进行深入的调研和分析。

一、存在主要问题

(一)先天性消防安全隐患多。部分开发商建设中降低消防产品、电气线路等材料标准,未按设计图纸施工建设,外墙外保温材料多采用可燃材料与防火隔离带。居民将一楼临街住宅或商业服务网点改、扩建后出租或从事商业经营活动。电线电缆井等隐蔽部位楼板间封堵不严现象突出,小区内部个别建筑未设置火灾扑救作业面。老旧高层住宅楼普遍存在电线老化现象。

(二)物业服务企业消防安全管理能力低。调研中发现,物业服务企业不同程度存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岗位人员责任不明晰、不能有效开展消防巡查、未定期保养消防设施、未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疏散演练、消防安全“四个能力”不足,车辆管理制度形同虚设,任由车辆随意停放等问题。

(三)建筑消防设施故障率高。调研中发现,有47个小区消防设施整体瘫痪,12个小区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与消防设施不能实现联动,10个小区消防管线无水,2个小区未建消防设施,消防设施完好率仅58.9%。物业服务企业未及时对消防设施进行维护管理,地下停车场消防设施损坏、失修问题突出,且长期没有得到有效解决。

  1. 打通“生命通道”难度大。调研中发现,未封闭住宅小区私家车临时停放占用消防车通道问题普遍,尤其夜间更为突出,封闭住宅小区存在主要出入口设置固定障碍物或锁闭现象。消防车道普遍没有明显标识,受北方气候和疫情影响,消防车通道划线工作进展没有达到预期效果。城管、交警、公安、消防等部门责任界限不清晰,管理和疏解渠道不畅通,联合执法不到位,导致消防车通道问题得不到解决。

(五)居民消防安全意识弱。调研中发现,小区业主消防安全常识知晓率不高,随意堆放杂物堵占疏散通道,管道井内堆放杂物,封堵、占用消防连廊问题突出。居民用火、用电、用气安全意识不强,缺少正确的疏散常识,自救逃生能力不足等储多问题。

二、存在问题主要原因

(一)源头管控不严形成先天性消防安全隐患。部分开发商、建筑商在消防设施投入上选用假冒伪劣消防产品,施工质量不合格,致使投入使用后不久就处于瘫痪状态。属于备案范围的部分高层住宅建筑在审核和验收两个阶段均未被抽中,部分建筑采用可燃材料做外墙保温材料,但相应防护措施未到位。

(二)物业服务企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不到位。物业服务企业消防安全意识淡薄,不认真履行法定职责,消防投入少,自身消防安全管理机制不健全,缺乏消防安全管理“明白人”,消防设施维保力量薄弱,没有外聘专业维保公司定期维护、保养,设施运行质量得不到保证,消防控制室值班、消防安全检查、消防设施巡查维护等工作落实不到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多由保安兼任,未经过专业的技能培训,开展消防安全管理能力不足,加之工资待遇低,人员流动性较大。小区停车位与需求不匹配,物业服务企业缺乏有效的管控和约束手段。

(三)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缺乏法律依据支撑。物业服务企业接管小区时,消防设施是否配套齐全没有明确部门负责监督管理。有《物业管理条例》未明确消防设施每年检测、维保费用纳入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基金,物业服务企业难以在相关政府部门获得消防设施检测维修基金,且基金审批及使用流程复杂,致使消防设施维保经费得不到有效保障;物业管理费中未包含消防设施维保检测费用,物业服务企业不愿或无力支付维保费用。

(四)居民消防安全意识淡薄导致引发火灾。住宅室内存在诸多消防安全隐患,开放式小区消防车通道停放车辆等违法行为普遍,消防安全形势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居民的消防安全意识。近年来,消防救援部门联合多部门不定期组织开展小区“三清三查”工作,仍有部分居民安全和法制意识淡薄,与执法部门检查“打游击”,彻底消除难度大。

(五)监管部门履职未形成合力。小区消防安全监管涉及公安、住建、城管、街道等多个部门,尤其是违法建设拆除、违章占道车辆清理等难点监管矛盾突出,仅靠消防部门单打独斗,工作难度大。公安派出所和社区日常工作繁杂,加之消防安全监管能力素质欠缺,致使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监管不到位。

三、预防火灾举措

(一)完善法规,建立长效监管机制。修订有关法律法规时,建议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住建、公安、消防等部门以及建设单位、物业公司的消防安全职责。修订《物业管理条例》时,将消防安全纳入物业服务企业日常考核内容,强化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政府出台《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政府规章,设立消防安全专项维修基金或是现有基金用于消防,进一步明确和细化消防安全工作资金保障、组织保障,规范城管、交警部门执法范围,扫除盲点区域,打通消防安全“生命通道”。

(二)综合治理,强力推进隐患整改。强化顶层设计,集中开展小区消防安全综合整治,涉及部门要通力合作,简化住房维修基金使用手续,尽快补建缺损、修缮瘫痪的消防设施。对于房屋维修基金不足的住宅小区,建议采取政府、物业、业主共同约定承担原则,筹措消防设施维修资金,尽快修复消防设施,集中解决当前突出问题。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聘请技术服务机构,对建筑消防设施实行技术巡检,严控火灾隐患增量。通过建设初期投入、业主自主购买等方式,积极推广使用电气过载、漏电保护、漏气报警装置,改善居民用电、用气、用火条件;鼓励安装家庭火灾智能救助系统、点式报警系统,适当配备家用消防器材,增强居民家庭自我防范、逃生自救能力。

(三)部门联动,切实打通“生命通道”。各级政府牵头组织,以棚改回迁、公租房小区及未封闭小区为重点,采取联合执法、政务督查等方式,跟踪推进工作落实。物业服务企业严格依据相关法规和设计要求施划消防车通道标线、标志,设置警示牌,清除影响消防车辆通行和作业的障碍物。各类媒体广泛宣传普及消防车通道方面法律法规,剖析相关案例,定期曝光一批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违法行为,全社会形成打通“生命通道”强大声势。

(四)落实责任,强化企业自我管理。企业依法明确产权单位消防安全责任,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落实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加强消防车通道管理,对违规占用消防车道车辆实施告知提醒,经告知提醒拒不改正或多次违停的,报相关部门予以惩处。加强外墙保温材料保护层检查和管道井封闭情况检查,组织实施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建强微型消防站,开展联勤联训,提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

(五)强化宣传,提升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广泛利用业主微信群等平台发布火情信息和消防安全常识,街道、社区组织物业服务企业、业委会和居民开展实地消防安全教育,针对不同受众群体,制作高品质消防宣传片和警示片滚动播放。加强消防宣传队伍建设,发动网格员、“楼长”和消防志愿者,采取走家入户、发放宣传品、播放宣传短片等形式,开展“面对面”宣传;引导广大群众革除陋习,将注重消防安全变成自觉行动和日常习惯。针对不同受训主体,做到“实打实”培训;制定针对性强、直观性高的培训内容,突出灭火器材应用、初期火灾处置和疏散逃生自救体验内容,开展“错时”宣教、“实战化”宣教。

作者简介:

杜长海,籍贯: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工作单位:黑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单位省市:黑龙江省哈尔滨市,职称:高级工程师,本科学历,研究方向:主要从事消防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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