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无锡市高架桥侧翻原因及公共危机反思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0-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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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无锡市高架桥侧翻原因及公共危机反思

焦娇 李凯悦 王冉冉

辽宁工程技术大学 公共管理与法 学院,辽宁 阜新 123000

摘要:无锡大桥坍塌事件引起社会高度关注,而造成后果的直接原因是车辆超载。本文的目的是通过公共危机视角,研究造成无锡大桥坍塌的直接原因,得出无锡大桥坍塌事件给政府带来的反思。

关键词:无锡大桥坍塌;车辆超载;政府反思

1 引言

无锡市高架桥侧翻是一起严重的公共危机安全事件,对社会公共安全造成了很大的不良影响。现今此类事故多发,原因也近似,我们必须得对此进行剖析。我们将对此次危机发生的原因进行分析,得出事故责任主体,究竟谁该为此次事故造成的伤害负责任。同时,从对此次事故的分析中,总结事故发生的问题,得出预防和应对事故的经验,并进行深刻反思。

2 无锡大桥侧翻事发突然,物流公司超载是事故直接原因

2.1事故发生现场的状况

2019年10月10日傍晚18:10左右,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312国道上海方向K135处、锡港路上跨桥出现桥面侧翻。截至2019年10月11日5时,事故共造成3人死亡,2人受伤。10月12日,据无锡市委宣传部消息,事故调查全面展开,多人被采取强制措施。

2.2事故发生原因

事故发生后,网上众说纷纭,参与设计、施工、监理的相关建筑企业一时之间都被推上了舆论的风口浪尖。事发第一时间江苏省、无锡市第一时间启动了应急响应机制,全力开展事故救援处置工作。事故发生时一严重超载货车在桥上行驶,可能为桥梁垮塌的直接原因。无锡高架桥限载65吨,实载却达到187吨左右。运输行业分配结构和恶性竞争,司机的利润空间太低。不超载,卡车货运往往成了赔钱买卖。多跑多载多赚钱,所以,在实际经营中,很多司机通常会选择超载。大多数的货车司机都挂靠在公司。挂靠不仅能拥有营运资质,而且车辆过户办证、年审等事务都能交由公司办理,出现交通事故,还可以由公司出面处理。当然按照合同,挂靠公司每年会向车主收取相应的“服务费”,包含挂靠服务费、管理费等等各种费用。

3 从公共危机角度分析,物流公司和政府,谁该负主要责任

3.1责任主体分析

无锡高架桥侧翻事件属于一起突发的社会安全事故。此次事故对社会公共生活和社会公众造成了灾难性影响,严重威胁和损害社会的公共利益。对于此次公共安全事故谁来担责呢?政府和物流公司承担的责任方面不同,他们都该为自己的过错承担责任。造成此次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就是物流公司的货车超重过桥,导致桥体不堪重负。物流公司在此次公共危机中应当作为第一危机责任主体。所有危机的发生都有一定的突发性和偶然性,并非人为控制。相关组织进行公共危机管理都要经过反应处理,决策者和危机管理者必须在很短时间内,依靠有限的信息,做出重大判断,这给决策者的心理带来非常大的压力,也对公共危机事件的处理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必须在很短时间内做出判断事件性质、防止灾难蔓延等方面的决策,并做好相关的善后处理工作。

3.2责任主体不同,承担责任不同

公共危机责任主体和公共危机管理责任主体不同,相关政府组织是此次公共危机管理的责任主体,并不是此次公共危机的责任主体。在政府规定严禁超载的前提下,物流公司依旧多次超载运行造成桥面负荷过重提前达到使用年限。此次公共安全危机不能以政府管制责任过失来掩盖过物流公司的直接危机责任。

4 类似事故多发,要从根本进行解决和预防

在城市发展后,交通拥挤,建筑物密集,而街道又难于拓宽,高架桥的出现就是为了解决这种问题。在城市中建立高架桥既可以疏散交通密度,提高运输效率又可以在各种城市之间的铁路和公路上节约用地,减少路基沉陷。在无锡高架桥侧翻事件中,严重超载的车辆行驶在这座采用独柱墩设计方式的高架桥上时单侧过重,使得桥面倾覆。严重的超载是造成主要原因,有关部门的监管不力也是事件发生的原因之一。

4.1从根本解决超载问题

事故的发生主要系运输车辆超载所致,当超载问题的解决,事件的结因也解开。但是超载问题已经是我国道路运输的痼疾,一个几乎人人都知道的问题存在,我国也有相关的法律法规的管制,但是效果却微乎其微。按照目前通行的说法,是所有的货车都需要超载运输,否则的话,就会亏本。的确,现实中,道路上的“车费路霸”很多,常常是罚款成了管理的重要且唯一的手段。而各种名堂的罚款多了,就需要货车司机要么压缩成本,要么增加运输总量,从而消化这些费用。当运输用量增加时,便成了,超载对道路的破坏更是不可逆一次性的。我们适量减少运输车辆路上的相关费用,是减少车辆超载的根本方法。

4.2加强政府相关部门监

有关部门的监管不力也是此次事件的原因之一,那么加强有关部门的监管力度就是我们需要做的。我国对于包括超载运输在内的超限运输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 年第62 号)等,都对相应的超载、超限情况对做出了含罚款、停业整顿、吊销运输经营许可证等规定。尤其是在2016年,全国范围的整治公路货车违法超限超载专项行动正式展开,交通运输部也对超限运输车辆做出了“一超四罚”的规定,问责方包括承运人、装载企业、货运企业以及驾驶员。再加上,近年来一些技术的应用,包括自动称重装置、电子眼监控等。如此设备和管制真正实行怎会再有超载车辆在路上肆意横行。

4.3加强桥梁安全设计

事故中的高架桥是独柱墩桥设计,这种设计经济美观,视野障碍少,但是,高架桥的独柱墩桥设计,本身就是安全隐患之一。它本身侧向稳定度不够,当超过限定重量时,偏载受力超负荷,便会发生侧翻。既然如此那么如何解决这种问题呢?应该对高架桥上的车辆进行严格的限制。比如说,大型货车不能上桥,在桥的显眼部位注明所限制货车重量、高度等等。这次的312国道高架桥侧翻倾覆事故就是一个警示。促使我们需要尽快研究问题结症所在,拿出可行的解决方案,避免这类事故的再次发生。

5 结论

车辆超载,尤其是两辆车同时超载导致桥梁倾覆是本次事故的直接原因。设计都是有富余量的,只是在抗倾覆这个能力上,相对于其他承载能力,如受压、受弯力学性能富余量较小,且破坏模式为脆性。抗倾覆设计可以尝试往“延性”及“多道防线”方向努力,超过设计荷载的桥梁应允许有限度的破坏,引起人们警觉,并方便修复。无锡高架坍塌事件反映出相关执法部门对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不平,督导不力,导致事故的出现,所以我们要更应按规办事,严格自律。执行工作中,纪检人要时时刻刻提醒自己以身作则,一定要严格按照制度办事,不被社会各种不良风气所诱惑,不断提高思想意识,筑牢道德防线。

参考文献

[1] 江苏无锡一高架桥突然发生垮塌 .央视网 [引用日期2019-10-10]

[2] 无锡侧翻桥事故调查全面展开 多人被采取强制措施.中国新闻网 [引用日期2019-10-12]

[3]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 年第6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