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管理制度的改革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1-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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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管理制度的改革

安东阁

山东省东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摘要:伴随着时代的快速进步,土地制度是国家生产关系重要部署和所有管理制度中最基本的制度。21世纪以后,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与进步,城乡一体化发展背景下的农村地区的土地管理更加严重。为了管理农村土地,需要继续完善综合管理战略,不断改善农村基础设施条件,从而落实城乡一体化发展背景下的中国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解决农业、农村、农民问题,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

关键词: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研究

一、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的必要性

在社会不断发展进步的背景下,我国对农村土地管理的相关制度和法律规定进行了一定的调整,推进了农村土地管理工作的开展。并且,农村土地直接关系着农民的生存和发展,关系着广大农民的根本利益。因此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需要从农民入手,从农村发展实际出发,从立法、制度、整儿等方面入手,改进土地管理工作中的不足,保证农村土地的合理利用,充分发挥农村土地在农业发展中的作用。

二、农村土地改革制度面临的问题

(一)农村土地征用和补偿制度不完善

虽然我国土地管理法中有明确的规定,除了关系农村发展需要的乡镇企业或者是基础设施建设需要以及公益事业和农民住宅建设以外的其他任何企业單位或个人要进行土地使用时必须走法律程序,然后由政府视情况而定进行征地。但是现实中农村的土地征用制度中没有明确的内容进行规定何种是公益性何种是经营性占地,且补偿的多少也不明确。

(二)土地强制征用情况的存在

从改革开放至今,中国城市的发展和建设,在几十年内可以迅速发展,这其中的原因就有征收农村土地,且征用土地基本上都是强制征用,这一行为严重损害着农民利益以及相关权益,这由两个方面可以体现:(1)由于土地征用后农民目前的补偿制度不完善,补偿只是根据征地后的土地效益制定的,没有考虑到土地成本,对农民进行补偿。(2)一直以来,我国土地征收范围一直很广,不利于土地的合理利用和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从而阻碍着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推进。

(三)我国农村土地产权相对混乱

新中国成立这么多年来,我国的农村土地流转多次,虽然政策上农村土地是属于集体所有、集体进行管理,但实际上在农村土地的使用和管理上十分混乱。很多荒地现在变成了林地或者耕地,很多过去的林地或者耕地变成了荒地。但这些却缺乏相关部门的登记和确认,在农村的土地使用中经常会出现村民们之间的冲突和矛盾,往往最后还得靠乡村干部进行矛盾化解。还有一些现象是,乡村干部利用自己手中的权力侵占一些常年被弃用的土地,甚至以招商引资的名义侵占农民们的耕地和林地。

三、针对我国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的思考

(一)建立完善的农村土地管理体系

首先,将现行农村土地管理部门四级管理(即分为中央、省、市、县区)集中到中央政府和省级政府手中,因为这两者能够体现总体利益最大化。同时,组建一个行使中央和省级政府相关行政职权执行机构,即国土资源部施行双重领导体制,排除地方政府对土地管理工作的干涉。其次,利用当代信息技术化手段,将农村土地的使用情况及所有权进行统计汇总,让每个人都能通过网站浏览并且填写自家土地的使用情况和收益情况,将传统上的审批管理转向登记管理,可转变政府职能,这将会是一项深远意义的改革。但在转变过程中,如何做到公平分配才是最需解决的问题。因为不同农民家庭的生命周期、劳动力人口比率都不尽相同,因此,无论如何都得不到稳定的产权比例,无法保证完全的公平,也不可能实现土地使用权的绝对平均分配。在这套农村土地管理体系实施前,在搜集资料阶段,可综合地籍管理方面和乡镇午部及群众等相关信息,对农村土地的使用情况和使用权进行全面清查,登记备案,核发统一的相关使用权证书,证书后面附加相关土地的使用权流转、继承记录信息。针对擅自将耕地转为非农作用途、毁损污染耕地、弃种弃管等行为进行处罚。

(二)土地规划的改革与创新

根据中国基本国家条件、土地管理政策和经济需求,必须实行中国农村土地管理综合评估和规划,以高利用率建立新的土地规划制度。农村土地规划要同城市建设联动,综合评价农村景观、文化、地域特性,适应地域政策,决定今后的发展方向。同时,要听取当地群众的意见,全面考虑群众意见或建议。

(三)土地征收制度的改革与创新

经过城镇化战略推进,农村土地将被逐渐征用,在土地征用补偿政策上面也需要一定程度的调整与完善,所以农地征用制度应该得到改革和革新。第一,应当从农民的角度考虑公共建设的土地。第二,要确保土地征收的农民生活,提高补偿,必须改善农民补偿制度。第三,农民赋予发展权利的问题是农村不断发展的核心之处,在社会发展的过程中,一部分土地用于工业开发,其价值得到很大改善,与农业价值大不相同,现行的土地制度只允许城市在农村做生意,这当然是不公平且不合理的安排。想要解决此问题,就解决这个问题的基本途径,就是要让农民拥有所有权,使农民的土地所有权成为实质性的民间权利,由农民来解决开发者的权利,确认土地使用权的转移。

(四)统筹城乡发展

在城镇化发展过程中,政府应积极统筹城乡发展,合理把握城乡用地,对农村土地进行宏观战略调控。为此,政府应积极控制,进化过程中的用地总量,避免城镇化用地过度上升。另外,政府应积极施行城镇化建设,用地补贴农村制度,对城镇化过程中占用的农村土地进行一定的补偿,确保农民的经济收入。另外,政府应积极实施工地用途管制制度,在没有经过国家相关部门批准的情况下,任何组织都不能擅自改变农村土地的用途,进而维护国家的粮食安全。

四、结语

农村的土地管理制度的改革是一项艰巨且意义深远的系统工程,虽然很多人在进行改革的道路上都进行了深入的思考,但也会或多或少的存在些许的问题,要采取科学的方法进行因地制宜的改革,只有辩证地看待这些问题,才能从问题中更好地找到解决的对策,才能使改革的土地制度更好地适应当地农村经济的发展,才能保证农村的稳定、社会的和谐、经济的健康。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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