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新常态下大学生就业创业教育中法律意识培养路径探析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1-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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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新常态下大学生就业创业教育中法律意识培养路径探析

方毅

辽宁鞍山 鞍山师范学院 114000


摘要:法律作为一项正式制度安排,能够为大学生就业和创业形成一种稳定的行为约束机制,并在规制和应用两个方面来降低大学生在就业和创业过程中的交易成本。因此,解决法律教育的内容设计问题、法律教育的实施环节问题、法律教育的质量控制问题三方面的原则,便是应有效发挥法律教育的导向作用。法律教育的导向作用,是培养大学生的法律思想意识、形成大学生的法律行为常态、赋予大学生的风险防范经验和增强大学生的法律自学意愿。

关键词:法律教育; 就业; 创业; 导向; 研究;


在开展大学生就业和创新培训时,需要充分认识到法律教育在其中的重要作用。从目前所反馈的信息可知,大学生在就业过程中可能会遭遇到用人单位违背《劳动保障法》的情况,在创业过程中则可能因专利权保护法、税法知识的残缺而陷入法律风险中,所以当前高校应将法律教育作为独立的单元来对待。

1 大学生就业和创业过程中所面临的困惑

1.1 面临浪漫主义意识的困惑

我国大学生群体普遍成长于封闭的教育环境中,由这种教育环境所决定的便是大学生普遍所固有的线性思维模式,即坚信努力与回报成正比。这种在求学竞争过程中所形成的固有意识,便支配着大学毕业后面对就业和创业的意识。由此,此时的浪漫主义意识油然而生。然而,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无论是就业还是创业过程都体现为劳动力与资本之间的结合,若是劳动力存在着主观浪漫主义倾向,那么资本的逐利性则是异常理性的。可见,因面临浪漫主义意识的困惑,便使得许多大学生未能认真审视所选择就业和创业机会所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因为,浪漫主义意识已使他们的思想预先达到了成功的彼岸。

1.2 面临逆向选择风险的困惑

在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外资合资企业大量并存的就业市场中,大学生群体因所固有的浪漫主义意识,极易出现逆向选择的风险。在就业过程中的逆向选择主要反映在,用人单位并未按照《劳动保障法》为所招聘的大学生提供基本性劳动保障。如由于工伤保险是由用人单位出资缴纳,所以用人单位为了节约用工成本可能会隐去工伤保险信息。与此同时,大学生在创业过程中也将面临逆向选择风险的困惑,如初创阶段的融资风险、税收筹措风险等。随着大学生就业和创业实践的深入,那种浪漫主义意识也趋于淡化和消失,从而对相关法律知识的缺乏则构成了他们反复处于逆向选择风险之中的诱因。

2 法律教育的导向作用分析

2.1 培养大学生的法律思想意识

浪漫主义意识将使大学生在就业和创业过程中把问题想得太简单,由社会交往关系所决定的思维习惯,又将使大学生陷入到职业污点和权益侵害之中。因此,法律教育在这里的导向作用是应通过培养大学生的法律思想意识来体现。在辩证视角下来认识法律思想意识的培养,其首先在于使大学生与社会系统形成有序互动,从而降低在就业和创业中的交易成本;其次,则是通过法律思想意识来形成自我行为约束,使其能够在就业和创业过程中获得良性发展。这就要求在法律教育实践中,不仅需要告诉大学生应主动利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身合法权益,还需要告诉大学生应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来行使自己的就业和创业权利。

2.2 形成大学生的法律行为常态

法律教育首先作用于大学生的思想意识领域,然后再由他们的思想意识引导自身的法律行为。为了发挥法律教育的职能优势,应促使大学生形成法律行为常态,来防止在就业和创业中出现系统性法律风险。这里的“常态”可以理解为,大学生已经能够习惯性、有意识地利用法律的相关知识来为自己识别就业和创业风险提供帮助。正如前面论述中所提及的,某些用人单位可能会隐去涉及个人劳动保障权益的各项信息,那么大学生就应在法律框架下争取自己的知情权。在创业过程中存在着法人组织设立和纳税义务的行使要求,那么大学生便应能在相应法律框架内遵循各项法律规定。可见,这里的关键词应是“常态”二字。

3 开展法律教育的着眼点

3.1 着眼于整合现有法律教育资源

法律教育资源主要涵盖法律师资资源、法律课程资源、法律教学平台资源等要件。目前,诸多高校都对大学新生和毕业学生开设了就业和创业课程,但在法律教育资源的整合上却做得不够。据笔者所知,现阶段以《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为课程资源的法律教育成为主线。该类课程属于公共课范畴,且在思政政治课教育领域内该项课程承担着具体的教学职能。因此,单纯依靠该课程来作为法律教育课程资源要件显然是不充分的。在法律师资资源范畴,其主要存在于公共基础课教学领域,以及法律专业课教学领域,所以他们也因存在着具体的教学任务和教学体系,而无法简单适应于针对就业和创业的法律教育之需。相对而言,法律教学平台则具有通用性的特点。

3.2 着眼于形成就业创业问题意识

整合法律教育资源,特别在对法律师资资源、法律课程资源的整合上需着眼于形成就业创业的问题意识,而这也是克服当前法律教育资源短板的切入点。我们需要将就业与创业作为两项活动来分别看待,因为就业涉及劳动力(大学生个体)与资本的有机联合,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这种联合因用人单位所有制关系的不同而不尽相同。创业涉及融资、税务、专利权属等问题,且这些问题对于不同项目的创业都具有共性。这就要求,着眼于形成就业创业问题意识,首先应结合本校学生就业和创业的实际情况来作为课程资源整合的蓝本,同时在师资资源整合中则需要以教学团队为单位将已经存在的法律问题上升为教学的案例和体例。

4 结语

实现法律教育导向作用的措施包括:广泛收集本校学生在就业创业所遇法律风险材料、组建法律教学师资团队多途径整合融入实证材料、围绕着校本法律材料突出新生和毕业生法律教育、依托新媒体资源开展线上线下相同步的教育模式、延伸法律教育的影响力适时为学生提供法律援助。

参考文献

[1]朱晓武.浅论大学生就业创业法律教育课程建设[J].管理观察,2013(28).

[2]司阳.基于大学生创业法律教育视角的创业法律风险问题研究[J].科学大众(科学教育),2017(03).

作者简介;方毅 男 19831月鞍山师范学院招生就业指导处 讲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