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小区消防安全建设现状分析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1-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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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小区消防安全建设现状分析

秦波

贵州省威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摘要:消防安全建设是住宅小区精细化管理工作中的重点内容。虽然居民消防安全意识的增强和消防安全配套设施的完善提升了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的水平,但目前住宅小区消防安全建设方面仍然存在诸多的薄弱点,较大程度上影响了小区整体的消防安全质量。文章结合当前住宅小区消防安全建设的实际情况,在明确消防安全建设重要性的基础上,就当前住宅小区消防安全建设的现状尤其是存在的安全性问题进行梳理,并结合问题提出相应的优化住宅小区消防安全建设的措施建议,为住宅小区消防安全建设水平的提升提供相应的思路和方法参考,助力住宅小区消防安全建设效果的有效提升。

关键词:住宅小区;消防安全建设;现状分析;有效性

前言

随着城镇化水平的持续推进,住宅小区逐渐成为城镇生产、生活、交往活动开展的重要场所。并且,大规模高层住宅建筑的存在增加了住宅小区居民的聚集度。在这样的情况下,住宅小区的消防安全建设逐渐成为城镇消防安全建设中的重点任务。虽然各住宅小区能够在政府及消防部门的指导和要求下开展规范化、常态化的消防安全建设活动,但由于住宅小区消防安全隐患点多、消防安全建设力量分散等复杂性状况的存在,小区消防安全建设工作的开展进度与效果并不理想。基于住宅小区居民人身和财产安全的考虑,有必要对当前住宅小区消防安全建设工作开展的现状进行针对性的分析研究,以明确住宅小区消防安全建设中存在的薄弱点,并以此为导向来推动住宅小区消防安全建设工作的精准化、有效化开展,进而构建其能够切实保障小区居民安全的消防安全保护墙。

1.住宅小区消防安全建设重要性分析

住宅小区消防安全建设是相关主体围绕住宅小区消防安全保障工作开展的一系列实践性活动,旨在及时发现、消除消防安全隐患,切实保障小区居民生命健康安全。作为社区治理、公共安全服务工作中的基础性内容,开展住宅小区消防安全建设意义重大。

1.1保障住宅小区居民生命、财产安全

虽然近年来各类主体对住宅小区消防安全建设给予了高度的关注和积极的落实,但仍然存在较多的消防安全隐患,最终造成住宅小区居民生命、财产安全出现重大的损失。以贵州省为例,2020年1月贵州省消防安全集中整治工作推进会上披露的数据显示,2019年,全省共发生火灾5579起,死亡42人,受伤35人,直接财产损失1.02亿元,其中贵阳市发生火灾837起,占全省总数的15%,死亡人数11人,占全省总数的26.2%,毕节市发生460起,占全省总数的8.2%,在火灾发生地中,居民住宅共发生火灾3534起,造成24人死亡,分别占全省总数的63.3%和57.1%,该组数据说明住宅小区需要更进一步的消防安全建设来保障小区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1.2凝聚住宅小区消防安全建设力量

随着消防安全建设工作被纳入住宅小区开发、使用、管理等一系列工作中,参与住宅小区消防安全建设的主体逐渐由原来的消防安全部门扩展到了政府、消防安全部门、社区居委会、物业公司以及小区居民等多元化主体。然而,由于缺乏统一的组织、领导主体,目前各主体在消防安全建设方面的力量存在明显的分散性,并没有形成强大的凝聚力,造成一些消防安全隐患的发现、整改不到位,影响了小区整体的消防安全质量。通过开展消防安全建设活动,可以使多元主体在相关实践活动中增进思想和行动上的协同、团结,将分散的消防安全建设力量整合成为强大的合力,共同推进消防安全建设的精细化、有效化开展。

1.3推动规范、统一的住宅小区消防安全体系建设

住宅小区消防安全体系是贯穿住宅小区开发、使用、管理全流程的消防安全建设内容,其不仅明确了住宅小区建设和管理各个环节应当具备的消防安全条件,同时也规范了各环节相关主体应该履行的职责,从而实现了住宅小区消防安全问题的体系化、规范化管理。目前,各地区虽然能够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中明确的住宅小区消防设计标准对住宅小区的消防系统进行设计和建设,但在住宅小区投入使用以后的消防安全管理方面,由于缺乏明确、规范的制度标准,导致政府、物业管理机构、小区居民等主体对如何开展常态化的消防安全建设缺乏明确的认识、把握和落实。通过开展住宅小区消防安全建设活动,可以探索建立包含上述主体在内的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的消防安全建设体系,使消防安全建设的内容更清晰、责任更明确、落实更有力,确保住宅小区的消防安全。

2.住宅小区消防安全建设现状

近年来,城镇住宅小区规模和数量的快速增加使住宅小区消防安全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得以凸显,包括政府部门、社区居委会、物业公司等相关主体围绕住宅小区消防安全工作开展了一系列的实践性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效果。然而,通过对部分住宅小区的调查,以及媒体披露的住宅小区消防安全典型案例可以看出,当前的住宅小区消防安全建设中仍然存在较多的问题和不足,较大程度上威胁到了住宅小区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综合来看,目前住宅小区消防安全建设中存在的突出性问题主要有以下八方面。

2.1大量私家车占据消防通道妨碍消防救援

虽然住宅小区在设计、建设过程中留有相应的消防通道和消防登高操作场地,但由于这些通道缺乏明确的标识和隔离措施,以及停车位数量与私家车数量不成正比、私家车主消防安全责任意识淡薄等因素,造成消防通道周边乃至道路主线经常停放大量私家车,严重影响了消防救援车辆通行、进场救援的效率。在日常的消防安全建设中,虽然公安、消防及住建等部门采取了相应的管理措施提醒私家车主严禁占用消防通道,但收效甚微。同时,部分住宅小区缺乏常态化的消防通道检查与维护,导致通道长期被垃圾桶、电动车等阻塞,一旦出现紧急状况,难以在短时间内实现快速畅通,容易延缓消防救援活动开展。更有甚者,小区原本规划建设的消防车道、消防车回车场等在验收后被擅自改变使用性质,有的消防车道和回车场被取消,变成绿地和公共活动场所,有的则租赁给街边商铺,设置临时建筑,占用挤压了消防通道,导致通道“人为变窄”,一旦发生火灾,消防车很难迅速通过。例如:2020年1月1日16点重庆渝北小区火灾起火原因初步查明!而这段70米的消防通道,消防车走了1个多小时。

2.2政府行政管理部门监管效力有待加强

政府监管是及时发现、整改住宅小区消防安全建设问题的重要工作内容。虽然各级政府能够结合住宅小区分布、管理的实际情况制定和实施相应的消防安全监管工作,但由于城镇住宅小区规模和数量比较庞大,政府监管人员有限,以及行政管理监督工作缺乏法律依据等原因,政府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管工作开展并不到位,一些本可以通过监管方式发现和处理的隐患没有被及时处置。例如,住建部印发的《城市停车设施规划导则》《城市停车规划规范》中明确了住宅小区在土地挂牌时的停车设施规划标准,但随着时间的延长尤其是小区机动车保有量的持续增加,这些规划标准出现了一定的滞后性,造成相关标准与现实的停车位需求之间存在较大的差距,难以满足实际停车需求。同时,政府行政管理部门内部缺乏准确的消防安全监管责任分工,以及部门间缺乏顺畅的执法协同性,也在较大程度上削弱了政府行政管理部门监管的效力,影响了消防安全隐患的排查与整改,增加了消防安全事件发生的危险程度。例如,由于缺乏明确的法律法规规定,交警无法进入小区内部进行执法,且物业管理虽然对小区内部拥有管理权,但却并没有交通执法的权限,这就导致小区内部存在的挤占应急车道的问题难以被有效治理。

2.3物业公司消防安全管理职责落实不到位

物业公司是消防安全建设工作要求的具体落实主体。然而,在实际的消防安全建设工作开展过程中,物业公司普遍存在消防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的情况。一方面,物业公司消防安全管理责任落实积极性不高。目前,多数物业公司在消防安全管理职责落实方面存在不想管、不敢管等消极、被动的情况,只有在收到政府下发的检查整改通知或者有居民提出消防安全隐患问题时,才会采取相应的检查、整改行为,这在较大程度上增加了消防安全隐患存在的空间。另一方面,物业公司缺乏专门的消防安全管理队伍,在消防设施检查维修方面过多地依赖第三方的建筑消防设施检测和维护保养单位。出于成本的考虑,物业公司很少设置专门性的消防安全管理部门或者岗位,消防安全管理任务通常有一些管理人员甚至巡逻人员兼顾,而这些人员中很少接受专业性的消防安全管理培训,导致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最终沦为一种形式,难以发现实质性的问题隐患。同时,物业公司缺乏规范、完善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对消防安全管理内容、管理周期、管理方法等缺乏明确的说明和要求,导致公司员工对自己应当负责的消防安全管理责任缺乏清晰、准确的认知,严重影响了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落实。例如,多数物业公司只将定期更换灭火器等作为消防安全管理的基本内容,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排烟系统、防火卷帘门系统、消防事故广播及对讲系统等预防、提示消防安全隐患的配套系统的维护管理缺乏明确规定,造成这些系统应当发挥的消防安全预防、检测和报警功能难以真正发挥,严重影响了小区消防安全的效果。

2.4消防安全宣传培训工作开展深度不够

消防安全建设是一项常态化的工作,并且需要住宅小区全体居民的共同关注和参与。虽然政府行政管理部门、社区居委会、物业公司会不定期地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活动,但活动形式通常是一些知识展览或者图片展示,居民缺乏深入阅读理解的兴趣和动力。例如,物业公司只是将消防安全的相关法律法规内容进行通告公示,而这种简单实用文字、图片堆砌起来的内容很难为小区居民所阅读完、理解透,导致内容宣传效果甚微。同时,组织开展的消防安全技能训练也只是一些简单动作的演示,缺乏组织居民进行集中练习、实操的环节内容,一旦出现真正的消防危险情况,居民很难将培训的内容转化为实际的行动。例如,物业公司虽然多次开展灭火器使用方法培训,但由于居民没有进行实际性的操作训练,在遇到火情时,很难在第一时间顺利使用灭火器进行灭火操作。并且,这类培训活动由于内容单一、形式陈旧而很难吸引小区居民的参与兴趣,导致小区居民参加培训学习和消防安全监督管理的积极性不够高。

2.5小区内安全疏散机制不健全

近年来,我国不断加大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的设计和优化,使在建住宅小区的安全保障机制尽可能地与住宅小区的实际使用需求相匹配。但在相关标准出台之前已经建好交付使用的小区,尤其是一些老旧小区,由于设计和建设时缺乏必要和完善的消防安全保障考虑,导致消防安全疏散机制存在较大的漏洞。例如,一些老旧小区疏散楼梯狭窄、疏散通道被垃圾杂物占用等情况普遍存在,严重影响了火灾疏散的效率。同时,部分老旧小区缺乏规范性的管理,造成杂物堆放、车辆乱停、私搭乱建等现象普遍,挤占了消防疏散通道,影响了疏散通道的通畅性。

2.6消防设施配套管理滞后

消防设施是消防救援和消防逃生活动顺利开展的重要保障。虽然在前期的住宅小区设计、建设和验收过程中,相关主体会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楼梯逃生通道、楼梯间消火栓等固定的设施进行配备、检查和验收,确保住宅建筑的消防设施配套状况符合交付使用的相关要求。但是,在住宅建筑交付使用以后,消防设施的配套管理措施就出现了明显的滞后性。一方面,消防设施缺乏定期检查维护。物业公司作为住宅小区消防设施检查维护主体,缺乏系统、规范的消防设施检查维护制度,没有安排专门人员负责消防设施检查维护工作,导致室外的消火栓、灭火器、应急疏散指示灯、报警器等消防设施缺乏基本的定期检查维护。另一方面,消防设施检查维护信息管理混乱。物业公司在消防设施配套管理方面缺乏规范化的流程,导致一些被发现存在问题的消防设施难以在最短的时间内得到处理,增加了消防安全隐患。例如,虽然物业人员或者小区居民将发现的灭火器过期或者楼梯堵塞等消防设施问题反馈给了相关的人员,但可能因为这些人员主观上不重视等原因而没有得到及时的解决,导致消防设施问题长期被搁置,严重威胁了小区居民的安全。同时,物业公司等管理主体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排烟系统、防火卷帘门系统、消防应急广播及对讲系统等消防系统维护缺乏技术性的人员和设备支持,导致消防系统出现问题时难以及时得到有效解决。

2.7住宅改为商用增加了火灾隐患

住宅改商用是目前多数住宅小区普遍存在的现象,而这种改变住宅小区建筑使用方式的情况在很大程度上增加了房屋发生火灾的风险。一方面,住宅改商用增加了因电气发生火灾的概率。与商用建筑不同,住宅建筑在设计和建设之初并没有考虑大功率等用电情况,电线的设计负荷相对比较低。一旦住宅改为商用,势必会增加整个房屋建筑的用电负荷,很容易因为功率过高等原因发生短路引起火灾的现象。另一方面,住宅改商用增加了房屋内部的使用的复杂性。与住宅建筑相比,商用建筑内部的人员聚集性、流动性比较大,并且人员行为的随意性和差异性比较明显,这就导致建筑内部使用情况的复杂性,很容易因为个别人的随意性、错误性行为而引起火灾隐患的发生。例如,一些人员在房屋内部随意丢弃未熄灭的烟头,乱堆废旧纸壳、泡沫、纤维、包装盒等易燃物品,随意搭接电线插座等,都可能会引起室内着火的情况。

2.8住宅居民消防安全意识不强

居民是住宅小区的使用主体,而居民行为的多样性和自主性增加了消防安全管理的难度。虽然在政府、社区和物业公司等主体的积极、广泛宣传下,住宅小区居民的消防安全意识有了明显的增强,但由于个人思想认知程度方面的偏差,居民整体的消防安全意识仍然不强,这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住宅小区消防安全建设的力量。例如,部分居民片面地认为保证小区消防安全是物业公司的事情,与自己关系不大,显然,在这种思想的影响下,居民参与小区消防安全建设的积极性就很低,也很难保证小区消防安全工作的有效开展。在房屋装修过程中,部分居民缺乏基本的消防安全防护思想,不注意装修材料的防火性能,过多地采用可燃性材料进行装修,增加了火灾发生的危险性。在后期的房屋使用过程中,忽视房屋内部用电线路的荷载,大量使用电磁炉、烤炉等大功率电器,造成用电线路负荷增大,加速了线路的老化。同时,物业公司、社区居委会等主体缺乏对居民消防安全参与行为的团结、联合,使居民的消防安全意识过于分散,没有形成思想上的统一性,进而导致小区居民整体的消防安全行为不一致,影响了消防安全工作的持续、有效开展。例如,小区居民在发现消防安全隐患时,缺乏主动、及时上报的行为习惯,导致隐患长期存在,难以消灭。

3.住宅小区消防安全建设的对策

住宅小区消防安全建设是一项动态性、持续性的工作内容,并且事关广大小区居民的切身利益。然而,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环境的复杂性和消防安全建设问题的普遍性,决定了消防安全建设不能一蹴而就,而是要从多方面、全方位寻求解决之道。上述明确的住宅小区消防安全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产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解决需要各类主体结合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进行逐一优化解决。总体来看,相关主体要从以下几方面着手解决住宅小区消防安全建设中的“乱”和“差”问题。

3.1规范小区消防通道管理

消防通道是连接住宅小区与外部公共道路的“生命线”,其通畅性直接影响到消防救援车辆进场的效率和效果。对于当前住宅小区普遍存在的私家车阻塞消防通道的情况,相关主体要强化对消防通道的设计、建设和管理,有效保障通道的畅通性。一方面,小区物业公司、社区居委会等主体要优化住宅小区消防通道的设计与管理,除了尽可能多地建设公共停车位以外,还要在消防救援通道两侧设置相应的硬隔离措施,杜绝私家车驶入消防救援通道内部,同时要在消防救援道路周边设置醒目的道路警示牌和地面标识,提醒私家车主避免违停现象。另一方面,小区物业公司、社区居委会以及小区居民要注意对住宅小区消防通道进行常态化的检查、监督,对违规停放的私家车进行及时提醒、劝离,确保消防通道的畅通性。同时,消防部门等主体要加强住宅小区消防通道例行检查,通过交通违章处理、消防安全警示等方式督促住宅小区消防通道私家车乱停乱放现象及时整改,确保消防通道的畅通。当然,上述相关部门也可以通过开通市民热线、网络公众号等平台鼓励和引导小区居民主动投诉私家车占用消防通道的现象,确保消防通道私自占用的现象被及时发现和治理。

3.2强化政府消防安全监管

政府规范化的消防安全监管是强化各类主体消防安全建设责任意识,推进消防安全建设责任落实的有效措施。对于当前监管效力偏低的实际情况,政府行政管理部门要结合住宅小区消防安全建设的实际情况加以优化解决。首先,完善政府消防安全监管法制依据。为确保政府相关部门的消防安全监管工作有法可依,各级立法机关要结合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监管工作开展的实际需要,对现有的法律法规内容进行优化完善,消除政府消防安全监管法制依据不足的问题,确保政府消防安全监管工作有法可以。例如,地方立法机关要定期对住宅小区停车位供需状况进行调查了解,对已有停车设施规划建设标准中存在的不符合现实需求的内容进行调整、完善,指导住宅小区公共停车位的规划和建设工作。

其次,要细化消防安全监管责任划分。各级政府的行政管理部门要按照“属地”原则划分各自的消防安全监管责任,使消防安全责任能够自上而下得以明确和落实。同时,政府各部门要根据住宅小区消防安全建设工作开展的实际情况,开展多部门联合执法活动,对消防安全隐患比较突出的小区,组织公安、住建、消防、城管等多部门进行联合治理,通过现场检查、综合会商研判、信息共享、移送抄告、联合查处等工作机制,切实保证消防安全监管工作落实到位。推进监管重心下移。各级政府行政管理部门除了监管下级行政管理部门消防安全责任落实以外,还要将更多的监管注意力放到基层的街道、社区、小区等消防安全建设的薄弱环节,通过监管进街道、进社区、进小区等方式来确保监管工作落到实处,避免政府监管出现“真空”地带。例如,公安、消防部门、住建部门要联合街道社区和小区建立消防安全管理黑名单制度,对那些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行为个体进行曝光、惩戒和行为限制,确保消防安全监管工作落到实处。

3.3督促物业公司消防安全管理职责落实

物业公司是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的“最后一道防线”。政府行政管理部门、社区居委会、小区居民等主体要督促物业公司切实履行好消防安全管理责任,真正消除消防安全隐患。首先,政府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物业公司的消防安全监管与指导。房管局、消防部门等主体要牵头,制定符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的物业公司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和逐级消防岗位责任,建立消防值班、巡查、消防设施定期检查和保养制度等。同时,要通过具体的制度性文件,明确本辖区物业公司应当承担的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并定期安排专门的督查小组进入小区对物业公司消防安全管理责任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物业公司消防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到位。例如,公安、消防、住建等政府部门要定期开展物业公司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情况评价工作,对物业公司在消防安全管理责任落实方面的行为表现进行综合评估,对评估成绩落后的物业公司进行相应的惩罚,督促物业公司切实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其次,社区居委会、小区居民主体要督促、协助物业公司开展常态化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除了督促物业公司设置专门的消防安全管理部门和岗位负责常态化消防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以外,社区居委会要协调住宅小区居民成立消防安全管理志愿者队伍,配合物业公司开展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开展,以弥补物业公司消防安全人员不足的缺陷。例如,社区居委会要联合物业公司绘制住宅小区的消防安全设施分布图,将消防设施按照检查周期分为日度检查类、周度检查类、月度检查类、季度检查类、年度检查类,使住宅小区的消防设施检查工作能够真正精细化地落实到位。第三,建立高素质物业消防安全管理队伍。物业公司作为住宅小区消防安全建设的重要责任主体,应当确保有专业的队伍和人员负责消防安全建设工作。在实际的消防安全建设中,物业公司应配备专(兼)消防管理人员,且这些人员要具备一定的防灾灭火知识和消防管理知识,并经消防部门培训后再持证上岗。在日常的消防控制系统的相关操作方面,要安排专门的技术人员进行专业化的操作。在消防设施检查与维修方面,除了安排公司内部专业人员进行检修以外,还要将那些技术性能比较高的设备的检修工作委托给专业化的消防设施维保公司承担。

3.4细化消防安全宣传培训

消防安全宣传培训是提升住宅小区消防安全建设实力的有效策略,也是提升小区居民消防安全防御与救援知识和能力的科学方法。考虑到小区居民群体在年龄、知识、动手操作能力等方面的个性化差异,相关宣传培训主体要尽可能地细化消防安全宣传培训活动,使各类居民群体都能够有效掌握消防安全知识和技能。第一,优化消防安全宣传培训内容。负责消防安全宣传培训的消防队、物业公司等主体要根据每个住宅小区的消防安全建设实际,筛选、编排相应的消防安全宣传培训内容,使实际讲解、演示的内容与小区情况真正匹配。例如,面向老旧小区的宣传活动,要以私拉电线、安全通道堆放杂物等现象的危害宣传为主,面向高层小区的宣传活动,要以火灾发生后的正确逃生求助方法为主。第二,创新消防安全宣传培训方式。消防安全宣传培训活动开展要以知识宣讲和技能训练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在知识宣讲方面,除了在小区内的通知栏、电梯间、楼梯间等公共区域张贴宣传海报以外,还要在小区业主微信群、QQ群和物业公司微信公众号等网络空间分享消防安全知识宣传册或者宣传视频,使小区居民能更好地了解消防安全知识。在技能训练方面,政府行政管理部门、社区居委会、物业公司等主体要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技能培训活动,邀请专业的消防员、医护人员到小区进行消防逃生、消防救援方面的技能培训,增强小区居民应对突发消防安全事件的能力。同时,物业公司要经常性地组织小区居民开展消防安全演练活动,通过模拟火灾场景来检验、提升居民逃生救援的能力。

3.5完善小区内部安全疏散机制

构建科学、完善的小区内部安全疏散机制,是住宅小区设计、建设和使用过程中普遍需要关注和落实的消防安全建设工作。当然,该机制的完善也需要住宅小区的设计方、施工方和使用管理方的共同参与落实。首先,设计方要注重住宅小区安全疏散的真正需求。设计方在进行住宅小区前期消防安全通道设计过程中,除了要考虑国家相关建设标准以外,还要从消防安全疏散的实际情况出发,对消防安全通道的设计方案进行反复研究和科学优化,使消防安全通道既符合相关标准,又能够满足安全疏散效果的最大化。其次,施工方要确保消防安全通道建设的合规性。施工方要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内容进行施工,确保安全疏散通道在格局、面积等方面符合设计图纸的要求。同时,施工方要确保消防安全设施的质量标准,杜绝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等影响消防安全通道使用效果的行为出现。第三,管理方要确保建筑内部安全疏散设施的正常运行。物业公司等住宅小区建筑管理方要加强住宅建筑内部安全疏散通道的巡查管理,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疏散通道堵塞、安全疏散标识缺损等问题,确保建筑内部安全通道的正常使用。第四,积极推动住宅小区微型消防站建设。住宅小区内部要探索建立微型消防站,通过配备相应的消防装备、器材以及人员来确保常态化消防安全建设的效果。在具体的建设过程中,要以救早、灭小和“3分钟”到场的扑救初起火灾为目标,开展日常的防火巡察检查、扑救初期火灾和消防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发挥微型消防站在消防安全应急处理方面的优势。

3.6加强小区消防设施管理维护

消防设施是消防逃生和救援活动顺利开展的保证。在消防设施中,如室外消火栓、灭火器、疏散指示灯、报警器等设施具有明显的周期性,需要进行定期的检查维护,以确保消防安全事件发生时设施的正常使用。在住宅小区设计、建设和管理过程中,相关主体要加强对相关消防设施质量和状态的动态化管控,及时发现和解决设施使用方面存在的问题。首先,确保消防设施的使用质量。施工方作为住宅小区消防设施集中采购、安装的主体,要加强对消防产品质量和保消防设施具备基本的消防功能。其次,注重消防设施的安装质量的管控,确保消防设施在交付使用时处于正常使用的状态。当然,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验收房屋时,要对相应的消防设施的质量进行验收和督促整改,确常态化管理与维护。物业公司作为住宅小区交付使用后的消防设施管理主体,要充分承担起消防设施管理责任。一方面,要从制度上明确消防设施检查的责任人、检查方法和检查周期,并配备相应的检查监督人员,对消防设施的检查情况进行动态、持续的监督管理,确保消防设施检查工作开展落实到位。例如,物业公司要强化消防控制室的24小时全天候值班管理,同时要安排拥有相关证书的专业人员上岗负责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排烟系统、防火卷帘门系统、消防应急广播及对讲系统等消防系统的检查,并在检查后提交相应的检查结果反馈表。另一方面,要构建规范、严格的消防设施管理信息传递机制,杜绝由于个别人员忘记传递信息导致问题消防设施长期存在的问题。例如,物业公司可以在办公室公共区域设置问题反馈专栏,提醒相关责任人尽快落实消防设施维修、替换工作。同时,公安消防大队作为小区验收后的直接监管主体,要对住宅小区的消防设施情况进行常态化的监督管理,确保消防设施的正常化使用。第三,注重小区消防设施的更新迭代。随着消防安全科学技术的发展,越来越多的消防安全技术设备得以研发和推广,这在较大程度上增强了消防安全建设的效果。为确保住宅小区的消防安全水平,物业公司要适时在小区内部引入消防安全新技术、新设备,弥补消防安全建设中的漏洞。例如,物业公司可以委托第三方公司开发小区消防自动报警系统,利用先进的技术设备来自动识别、上传火灾隐患信息,并对可能出现的消防隐患地点或者设备进行标识,提高消防安全管理的精准性。

3.7严格住宅小区使用行为

住宅建筑与商用建筑在功能上的差异决定了住宅改商用现象可能存在的火灾安全隐患。为确保住宅小区使用的规范性和安全性,杜绝或减少住宅改商用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事件发生,相关主体要对住宅小区的使用行为进行严格、规范的管理。首先,严格住宅改商用行为审批。房屋行政审批部门要加强对住宅小区改为商用住宅行为的审批工作,除进行书面材料审查外,还要进行现场验收,确保房屋建筑内部情况符合消防安全的标准。对于消防安全建设不到位的情况,要禁止房屋的继续使用。其次,注重住宅改商用行为的动态化监督检查。消防管理部门、物业公司、规划部门等消防安全监督主体要定期对住宅改商用房屋内部的使用情况进行动态化的检查,对房屋使用中存在的超负荷用电、私拉乱扯电线、可燃物品随意堆放等问题进行及时督促整改,确保房屋使用的规范性。第三,规范房屋内部人员的行为。房屋使用人要加强内部人员的行为管理,增强人员安全用电、安全用气意识,消除因为个人随意性行为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隐患。

3.8深化小区居民消防安全意识和法制意识

小区居民在数量上的主体性决定了其对待消防安全的态度会对小区整体的消防安全建设工作开展进度和效果产生重要性的影响。针对大年小区居民消防安全意识不强的实际情况,相关主体要加强对小区居民消防安全意识的引导和深化,使居民真正意识到消防安全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首先,强化居民个人对消防安全重要性的认知。消防部门、公安部门、物业公司、社区居委会等主体除了借助常态化的消防安全知识宣传培训活动增进居民个人对消防安全的认知以外,还要通过公众号、微信群、楼宇电视、电梯内广告牌等媒介向居民推送住宅小区防火常识、消防器材使用方法、火灾典型案例等内容,同时,物业公司要尽可能多地深入到居民家中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指导,通过检查、指导居民家中用电、用气等情况来强化居民日常的消防安全意识,使居民能够真正认识到消防安全与自己日常生活的密切关联性,促使居民在思想意识上认识到消防安全建设的重要性。

占用消防通道,要负法律责任。发生火灾时,灭火救援都是争分夺秒。占用消防通道,不仅会造成消防车无法通行,影响消防指战员救援,而且更是违法行为。汽车堵塞消防通道,如遇到发生火灾等紧急情况时,可以采取用车撞开违停车辆等措施疏通消防通道,造成违停车辆受损的损失由违停车主自己承担。并且,根据《《新消防法》第六十条规定,任何单位占用、堵塞、封闭消防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责令改正,处以5千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任何个人违反该条规定的,处警告或者5百元以下罚款。如果因为违停占用消防通道延误救火时间,则需要负一定法律责任。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处警告或者2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百元以下罚款。

“占用消防车通道可举报”在全国,因消防通道被堵塞而影响救援的事故时有发生。近期,全国各地许多消防部门正在开展消防车通道集中治理专项行动。贵州省消防救援总队防火部三级指挥长向瑜表示,从不少案例来看,消防车通道被堵塞的现象一方面是因为管理不到位,另一方面是部分群众消防安全意识不强,同时,向瑜还表示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的违法行为,可通过96119火灾隐患举报投诉热线进行反映。

其次,统一居民消防安全认知。消防部门、物业公司、社区居委会等主体要通过组织开展面向小区全体居民的消防安全宣传周、消防安全知识竞赛等活动来强化居民群体对消防安全的认知,使分散、孤立的个人消防安全认知形成统一、稳定的群体性认知,进而构建起思想上的消防安全意识“墙”。

结语

住宅小区消防安全建设是城镇化建设中住宅小区规范化建设与管理的基础性内容,事关小区治安环境和居民生命财产安全。虽然近年来各类主体结合一些住宅小区典型消防安全事件,围绕住宅小区消防安全开展了积极性的工作,针对性地管控了一些典型的消防安全风险,但受住宅小区消防安全建设主体多元、内容复杂且分散等原因,住宅小区消防安全建设中仍然存在较多的问题和不足,其中较为典型的问题主要有大量私家车占据消防通道妨碍消防救援、政府行政管理部门监管效力有待加强、物业公司消防安全管理职责落实不到位、消防安全宣传培训工作开展深度不够、小区内安全疏散机制不健全、消防设施配套管理滞后、住宅改为商用增加了火灾隐患、住宅居民消防安全意识不强。针对小区消防安全建设中存在的一系列问题,相关主体要通过规范小区消防通道管理、强化政府消防安全监管、督促物业公司消防安全管理职责落实、细化消防安全宣传培训、完善小区内部安全疏散机制、加强小区消防设施管理维护、严格住宅小区使用行为、深化小区居民消防安全意识等措施进行针对性的改进完善,真正提升住宅小区消防安全水平,切实保障小区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同时,小区居民作为住宅小区消防安全建设的重要参与者,要主动参加消防安全宣传活动、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和应急演练培训活动,以此来提升自身的消防安全素质,以应对消防安全事件的发生和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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