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协同治理安全危机双重整合机制及政策建议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1-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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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协同治理安全危机双重整合机制及政策建议

邓 飞城

青岛市城阳区河套街道办事处应急管理中心 山东 青岛 266109

摘 要:我国政府加强了对安全危机的应急管理,但是安全状况仍然十分严峻,仅仅依靠政府一己之力己很难有效应对,当前事故应对机制"以政府为中心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存在事故参与主体分散,事故信息共享基础薄弱等问题,随着协同理论的发展,逐渐由政府间协同向政府和公民、公民间协同演变,本文主要研究当前政府和公民社会间协同治理安全危机,政府积极引导政府外主体参与到生产危机处理中,明确各参与主体的权责,发挥各主体优势,通过以公共权力为核心的刚性机制和以社会资本为基础的柔性机制相结合,刚柔并济共同构建政府协同社会各主体治理安全危机的整合机制,增强政府的信用度和权威。

关键词:政府协同治理;安全危机;双重整合机制;政策建议

前言:公共危机事关公众权益和国家的和谐稳定,既要求政府全力以赴处置危机事件,同时也需要公众、社会组织等多元化的参与和合作。当前在公共危机治理中,多数是政府主导,公众及其它参与较少,公众及社会组织多是充当“评判员”或“观察员”的角色。这样,不但无助于危机治理,甚至还会影响政府危机治理效果。因此,要顺应危机治理的趋势,激发公众及其它社会组织的热情,促进协同治理,使危机治理达到各方联动。

1协同治理概述

协同治理本质上是通过在共同处理复杂社会公共事务过程中多元主体间的相互关系的协调,实现共同行动、联合结构和资源共享。协同治理有助于社会公众民主意识的增强和民主参与能力的提升;有助于政府职能转换的推进和服务型政府的达成;有助于政府主导的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务的优质提供;有助于公共政策的优化和政策效能的实现。在展现其明显优势的同时,协同治理也面临许多问题,为政府带来了诸如目标一致的困难、监督管理的畸形、沟通和协调的不畅、劣质标杆与社会惰化,以及对公共物品的多元提供的质疑和政府合法性的流失等一系列新的管理挑战。

2推进社会治理机制创新遇到的关键阻碍 

2.1社会治理的制度和规范尚未健全 

首先,顶层设计与建设规范缺失。新时期社会治理工作的总体目标、制度架构、治理边界和建设标准尚不清晰,很多地区仅将其目标定位于维稳,致使上下级制度建设与管理联动相互脱节,行政管理部门职能下沉、参与协同治理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不强。 其次科学治理、源头治理等现代治理理念和方式尚未建立。咨政体系、监管体系、评估体系还未切实融入决策过程,现代治理结构仍处于实际治理过程的“体外循环”。行政执法部门的科学执法、专业执法、联动执法能力有待提升,部门之间的职能共建、信息共享、治理数据库搭建等工作尚不完善,社会综治人员队伍的规范化、专业化建设水平和整体综合素质亟待提升。 再次,社会治理的法治化水平亟待加强。综治、信访、社会组织、社会保障、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的立法力度不足,致使治理过程缺少制度规范。民众对社会治理的理性认识、法制观念和法治进程参与程度偏低,公民依据法律法治规则自我管理社会事务的能力显著不足。 最后,社会问题处置还欠缺标准化流程。综治事项立案转交之后,相关的调查、处理、评估、复查复核等程序均无明确的外部流程性规定,各处置环节涉及的行政机关思路难以统一,同类型事项在不同时期处理结果不一致和不连续。随着综治事项从原有的社会治安、民事纠纷拓展到社会保障、安置补偿、企业改制、环境保护等多方面,各类问题相互交织、叠加,现有的调查和处置程序较难应对。 

2.2政府与社会组织的信息机制不健全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控治理涉及到医疗、社会救援等各个方面,由于多渠道、多层次和全覆盖的信息传达机制尚不发达,无法及时、准确的传递信息,致使信息发布失真、失信。在公共危机事件的处理中,政府为合作参与治理的社会组织提供的信息十分有限。政府由于内部的体系层级或者办事程序等导致其反应迟缓,社会组织作为社会的自治机制,能及时对自身做出调整,但是由于缺乏准确的信息渠道,难以准确提供服务。

3协同治理的政策建议

3.1强化党委在社会治理中的领导核心地位

中国共产党是社会主义事业的组织者和领导者,也是社会治理体系的设计者和实施者。所以,在社会治理创新中,应当充分发挥党委的“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通过党组织来团结各种社会力量、整合各种社会资源,以更好地推进社会主义事业的繁荣发展。具体而言:应当提高党的纯洁性和先进性,强化党的政治领导核心地位,提高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应当提高党的战略规划能力和政治决策能力,确保党委能够制定出适合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路线;应当创新党的执政理念,转变党的执政能力,将为民执政、科学执政、民主执政等落实到社会治理的各个层面。

3.2健全责任体系 
  政府需要坚持树立底线思维,依据原则构建安全生产责任制,即“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并对其进行不断的优化和完善。要促进管理体系实现制度化以及系统化,就需要明确管理指责,清楚的进行分工,重视责任和落实机制。良好的机制从建立到运作包含很多的内容,如,责任分解、确认目标、制定计划、实施治理、落实资金、绩效评估、复查验收以及优化改进,需要形成系统性架构。具体的实现措施有:确保安全生产投入、设立管理机构、发动全员参与、确定主要负责人和领导层指责、信息化建设和建设安全文化等。

3.3加强协同治理社会管理创新的法律保障建设

治理国家最有效的依据当是依法治国,自党的十八大以来,明确的指出要进一步加强科学立法,为实现我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必须要深化法律体系,尤其针对重点领域,唯有加强立法才能确保依法行政的实施,严格按照规范制度,做到公正文明执法。在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任何组织及个人都不得享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确保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面对我国当前社会发展新趋势,因多种因素多方利益,使得多元化主体参与社会管理还不能更好的实现,但是仍要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为前提,增强协同治理模式相关法律的建立,方能实现社会管理创新,从而构建协同治理体系。各级政府部门要以此为依据,将地方性的规范文件进行科学的制定并加紧出台,促使协同治理的发展更加的科学合理化

3.4做好风险的识别、评估、管控,排查隐患 
  政府可以选择第三方机构对内部风险实施合理的辨识,在这个过程中要结合所在地政府在双重预防机制方面的评价标准,正确的辨识存在的风险。第一,专家组要对由各部门的推进人员构成的小组实施摸排,让相关的成员可以就整体上清楚风险识别的过程和法律法规依据,以部门为单位,小组成员要结合要求正确的划分各项工作任务的作业流程,结合作业内容清单,对可能存在对危险有害因素进行分析,全面的进行分析,确定可能产生的事故类型。可以采取作业条件危险性分析法,评估出各作业程序中的危险因素大小情况。

3.5搭建信息平台,完善信息沟通机制

为了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应当完善政府与社会组织的协商沟通机制。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方针,鼓励社会组织协助政府开展疫情防控工作。比如:为了公众、社会组织捐赠资金的规范使用,可以完善信息网上平台机制建设,保障捐赠人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在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治理中,要建立信息交流与沟通平台,依托平台发布信息,让政府、社会组织及时了解公共危机发生的实际情况,为政府治理主体提供科学帮助,也便于了解社会大众。

结束语:面对新时期经济新常态和急剧的社会变迁,社会矛盾复杂化,各阶层利益诉求多样化,协同治理视域下的社会管理与创新显得尤为重要,发挥多元治理优势,能够提升政府治理能力与效能,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同时还能促进社会参与自治,实现政府与社会良性互动和协调发展。

参考文献:

  1. 刘涛. 协同治理视域下推进政府管理创新的路径[J]. 重庆工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9, 36(2):89-94.

  2. 王伟进, 王雄军. 我国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的进展与问题[J]. 国家治理, 2018(35): 3-17. 

  3. 王名, 蔡志鸿, 王春婷. 社会共治:多元主体共同治理的实践探索与制度创新[J]. 中国行政管理, 2014 (12): 1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