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建筑与市政工程招投标管理现状与对策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1-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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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建筑与市政工程招投标管理现状与对策

李申琰

南京市科技创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江苏南京 211135

摘要:随着时代的发展,城镇房屋的大力建设,就衍生出了在建筑房屋和市政工程的招投标环节中出现了很多的“人情世故”,导致现在的建筑房屋和市政工程的招投标过程中具有很多不完备的制度,进来了许多不按照法治建设和不依照标准的招投标程序的中标单位,因此招投标的过程架空,甚至成为了人情世故的“遮羞布”,本文针对如今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投标的现状以及现今执行的招投标章程来作出简单的分析以及提出相应的对策以供参考。

关键词:房屋建筑与市政工程;招投标管理;现状与对策

引言:

现如今我国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投标管理方面具有一定的政策和法律法规,禁止企业和企业之间进行不公平的竞争以及禁止招标单位和投标单位之间进行非正常交易行为,目前我国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以及<招投标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条例,对各类招投标行为进行严格的监督和执行,让招投标的执行过程可以实现公正,公平,公开,让恶意竞争,标底泄露等不正当投标关系予以严重的打击。

  1. 房屋建筑与市政工程招投标过程中的不正当行为

(一)行贿和回扣

在招投标过程中,有一些投标单位会事先给与招标单位,招标主要负责人或者招投标过程中的关键人员好处的行贿行为,以及通过各种方式对招标负责人或者关键性人员进行明示或者暗示其可以拿到的回扣来达到中标的目的。

(二)虚假标书

在投标过程中,对使用的标书进行伪造,对其中的工程技术,和人员能力进行伪造,对企业的资质等级和技术证书也进行相应的伪造来达到获取中标机会的目的。

(三)串通投标

串通投标分为招标人和投标人串通以及投标人和投标人之间“拉帮结派”合伙欺诈招标人,第一种是利用投标人和招标人之间的不正当关系来排挤其他的投标竞争对手,第二种是投标人之间的合作来迫使投标方对价格进行抬高,再私下进行利益分肥。

(四)获知标底

部分投标方根据非法途径获取了标底信息,对于其他进行正常投标单位属于不正当不公平的违法竞争行为,标底是中标的重要依据,对于接触过标底的工作人员要严加监管和追责。

(五)诋毁其他竞争对手

诋毁其他竞争对手是通过散布虚假信息对其他投标的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上进行诋毁,对竞争对手的产品,技术,服务质量等方面进行不符合实际情况的信息散播,导致不同程度的商业名誉损毁导致竞争对手的竞争力降低。

(六)非法获取招标机密

部分投标商通过非法途径获取到了招标方的核心机密,针对核心机密来制定标书来达到中标的目的,招标文件的核心机密属于商业机密具有一定的保密性和价值性,商业机密需要招标方进行严格的保密,招标方的核心机密会直接影响招标的报价,优惠力度以及后期的施工质量和工程质量。

(七)行使行政权利进行干预

无论是建筑市场和市政方面都有很强的地方保护意识,部分行政部门会行使行政权利排斥外地的投标方或者使用外地材料或者技术的投标方,甚至部分投标商利用关系让行政部门的主管或者负责人直接限制某些投标方进行投标竞争。

  1. 针对房屋建筑与市政工程招投标过程中不正当行为的对策

(一)强化招标市场的行为规范

招投标市场应该建立统一的互联网平台,招标方和投标方都在线上进行操作,整个招投标的过程也同时在线上进行,对参与投标的投标企业的资质和技术资格进行网络鉴定,对于投标人和投标文件进行网上公示,避免线下的人情行为和不正当竞争行为[1]

(二)明确招标需求和工程难点

招标人可以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招标需求和工程的重点和难点,让投标方针对工程的重点和难点来制定标书,方便专家进行针对性的评审,在专家评审环节,还可以根据不同投标人的技术能力和对项目的技术锲合度来进行择优筛选,恰当的施工单位可以很大程度上的缩短工期以及招标人的成本和投标人的利益都能得到最大化。

(三)招投标纪律监管方面

在招投标的纪律监管方面,投标方和招标方都可以建立相应的监管部门,对招投标的文书,过程都能做到全方位的监管,还可以结合纪检和公正单位来制定严格的招投标管理机制,实现让招标方和投标方都能严格实施<招投标实施办法>,无论哪一方都不能省略或者跳过某一阶段来进行招投标行为,对于在招投标过程中违反<招投标实施办法>的行为要进行严厉处罚,并且公示公开。

(四)招标前的资格审查要严厉严格

资格审查对于整个的工程项目质量起到决定性的作用,不具备招标条件的投标方要做到坚决不用,对于招标文件中不合理的,不平等的,不符合实际情况的条款要积极取消,对于投标文件中的虚假信息,虚假技术手段等内容要坚决打击,整个招投标前的资格审查要严格按照<招投标实施办法>来进行,避免“打擦边球”和“漏网之鱼”的事情发生。

(五)招投标过程的动态管理

招投标的过程涉及招投标管理部门和纪检部门,这两个部门需要在投标方和招标方进行招投标过程中做到同等待遇的监管以及动态跟踪,保障监督人员不会行使权利干预以及受贿行为的发生,保证整个招投标的过程合理公正,并且具有严肃性和法律性,在动态跟踪的过程中,不光是在招投标行为上进行监管,还需要对招投标的文件以及招标现场进行严格的监管[2]。图一展示的是完整的招投标流程,图二展示的是招投标采购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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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一完整的招投标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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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二招投标采购过程

  1. 结束语

综上所述,我国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投标工程现状有需要类似行贿,标书作假,串通投标等不正当的竞争行为,但是我们可以从规范招投标市场行为,明确招标需求和工程难点,招投标的纪律监管,招投标前的资格审查以及招投标的动态管理者五个方面进行全方位的对招投标的过程和人员行为进行规范化管理和动态化监督,让整个招投标过程,公平,公正,公开,创建一个良好的招投标市场环境和秩序。

参考文献:

[1]李敬忠.房屋建筑与市政工程招投标管理现状与对策[J].门窗,2020(2):19-20.

[2]宣志霞.房屋建筑与市政工程招投标管理的现状及策略分析[J].城市周刊,2019,000(042):P.72-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