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则》下,中小学生规则意识的培育创新视角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1-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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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规则》下,中小学生规则意识的培育创新视角

崔团结

广州市华南师范大学 510006


摘要:

2020年12月29日,教育部颁布了《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教育部令第49号,以下简称《规则》)。新《规则》第三条明确指出教师应当培养学生的规则意识和责任意识。在新《规则》下,学生规制意识的培育如何创新是我们值得研究的课题。

关键词: 新《规则》、学生、规意识

引言

规则意识是指从内心深处以规则作为自我行为的标杆,能够主动通过遵守规则来约束自我行为的意识。 树立规则意识,付诸实际行动,将会使自己在规则面前变得相对自由。新《规则》将于2021年3月1日起施行,笔者希望在新《规则》施行时,家长及中小学生能够熟读这项《规则》。笔者写这篇文章,旨在通过提出规则意识的新型培育视角,使学生能更有效的遵守规则,以避免学校、学生、家长三者之间产生不必要的矛盾。


  1. 中小学规则意识的培育研究现状概述

当下,中小学学生规则意识培育的研究成果已经得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比如曾邦汉老师提出巧用经典案例,强化思想感触;结合当前新闻,加深理解层次;组织学习活动,加强实践认知;参加实践活动,感受规则价值。王世文老师提出创设情境,认识规则;创编儿歌,识记规则;生活体验,遵守规则;知行合一,形成规则习惯。秦超老师提出参与规则制订,在认知更新中感悟;接受环境熏陶,在情境体验中感悟;参与班级活动,在序列实践中感悟;扮演不同角色,在身份转换中感悟。然而,结合惩治教育而进行规则意识培育的研究文献几乎没有,所以,笔者在新《规则》出台之际,结合惩治教育,提出创新型的规则意识培育。

  1. 中小学规则意识的培育存在问题

中小学学生规则意识的培育虽然有了一定的研究成果,许多老师也提出了相关的策略,但是也存在着一些问题没有被发现或难以解决。新《规则》下,学校和教师教育惩治学生有了一定的依据,但是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及时发现这些问题并找到解决措施将对学校的工作、家长的担心和学生的发展都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在此,笔者结合《规则》,重点提出亟需注意的两大问题。

  1. 责任主体划分不明

在教育过程中,教育主体维度是多元化的,比如国家、政府、社会、学校、家庭等。在此,笔者重点谈一下学校和家庭。家校双方究竟哪一方应该处于主导地位?在教育学生这个问题上,分别起到什么样的作用?这个问题不能简单地回答,而是应该根据具体的环境去分析。按常理来说,家庭环境中,家长应处于主导地位。学校教育中,教师应处于主导地位。现实中,家长和老师都会不同程度地推卸育人责任,学校认为孩子是家庭的,家长应该为孩子的成长负主要责任。家长认为把孩子送到学校后,学校就有义务把孩子培育成才。在这种相互期待下,孩子自然无法很好的成长,规则意识也就会淡薄。

  1. 规则意识引导不足

学生的成长过程是循序渐进的,在规则意识养成方面也是如此。笔者曾在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上培训课时,在课堂上询问班级四十多名同学一个关于闯红灯的问题。只有两三个同学举手表示自己从小到大都没有闯过红灯。对于这个结果,经常遵守规则的同学会觉得不闯红灯是正常现象,而对于闯过红灯的同学则认为在中国不闯红灯不是正常现象。这个问题要是辩论起来,各有各的道理,但是从规则上来讲,闯红灯就是不正确的,是危险的行为。为何会出现“中国式过马路”这种说法呢?我想这个问题还是出在规则意识的引导方面。引导层面做好了,学生们自然会去自觉遵守规则。

三、中小学规则意识的培育创新路径

就像前面所介绍一样,部分老师都提出了多种方案去强化学生的规则意识,而笔者在此想探讨的是更前面一个层次。关于学校和家庭方面的育人主体问题和规则意识引导方面,笔者认为这两方面是前置问题,只有这两个层面的问题解决好了,才能为后面的阶段奠定基础。

  1. 明确育人责任主体,多方协同强化育人实效

毫无疑问,在育人主体方面,学校和家庭所起的作用是不能进行简单比较的,育人的方式和途径不同,但育人的宗旨确是相同的,所以二者须共存且协同进行,才能为中小学规则意识的培育提供一个良好的环境。在这种明确育人责任主体的前提下,所进行的规则意识培育就是一种创新视角。

新《规则》第六条中提到学校可以根据情况建立校规校纪执行委员会等组织机构,吸收教师、学生及家长、社会有关方面代表参加,负责确定可适用的教育惩戒措施,监督教育惩戒的实施,开展相关宣传教育等。 第十六条提到学校、教师应当重视家校协作,积极与家长沟通,使家长理解、支持和配合实施教育惩戒,形成合力。家长应当履行对子女的教育职责,尊重教师的教育权利,配合教师、学校对违规违纪学生进行管教。新《规则》中这些条款都明确说明了在学校层面的教育惩戒中需要家长的参与和配合,当然也提到了家长对教师实施的教育惩戒有异议的,可以向相应部门反馈。至于在家庭内部的教育,新《规则》并没有说明,毕竟这是家庭内部的事情。但是新《规则》的颁布对于惩治教育学生来说是提供了强有力的依据。在新《规则》下,学校和家长都应该明确自己在《规则》中的角色,只有明确了双方的主体地位,才能协同强化进一步增强学生的规则意识和育人实效。

(二)引导增强规则意识,结合实践树立学生主角

讲到规则意识,这个和年龄并无太大关系。笔者在腾讯新闻上看到一个视频,视频中讲到 2021年1月2日福建一个四岁的小女孩和自己的爷爷一起过马路,明明是红灯,爷爷硬拉着孙女前行,孙女连续拉了爷爷两次,想告诉爷爷不要闯红灯,可是爷爷不听,结果被汽车撞倒在地,不治身亡,小女孩无生命危险。从这个视频中,我们可以看出小女孩的规则意识更强。规则就是规则,是任何人都要遵守的,如果把规则当作一个底线和红线去坚守,相信更多的人会去遵守规则。然而,如何增强规则意识,这是一个根源问题,因为如果不能从根源上提升规则意识,就算是熟记了再多的规则也是无用的。

结合新《规则》,对学生规则意识进行引导增强,这也是规则意识培育的一种创新视角。新《规则》出台是建立在科学研判、广集民意、慎重决策基础上的,有利于将教育惩戒全面纳入法治轨道。新《规则》共十七条,将教育惩戒分为一般、较重、严重三类。第二条中“本规则所称教育惩戒,是指学校、教师基于教育目的,对违规违纪学生进行管理、训导或者以规定方式予以矫治,促使学生引以为戒、认识和改正错误的教育行为。”在新《规则》下,学校惩治教育学生有了强有力的依据,从学生角度来说,无疑是受到了更强的约束力。学校和家庭可以从正反两方面列举一些现实中有影响力的案例去引导学生增强规则意识,认清破坏规则带来的不利后果,并且帮助学生不断去遵守规则,享受规则带来的相对自由,提升学生的理想信念,使他们意识到自己将是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早日成长成才。

结语

新《规则》的制定颁布实施,进一步对惩治教育学生提供了依据。笔者结合《规则》中部分理念和条款提出了中小学生规则意识培育的两大创新视角,即明确育人责任主体和引导增强规则意识。只有挖掘并解决这两个前置问题,才能为后面更多的实践提供更好的基础保障。学生规则意识的增强,学校、家庭、学生都将是受益方,而最大的受益方是学生。


参考文献

  1. 曾邦汉.培养规则意识,提高政治核心素养[J].中学教学参考,2020

(08) :54-55

[2] 王世文.培养学生规则意识的策略[J].广西教育, 2020(04):154-155

[3]秦 超.体验感悟.[J]江苏教育,2020(71):72-73

作者简介:1985年,华南师范大学辅导员,讲师,硕士,510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