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型工程企业进行商业保险集中管理的探索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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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型工程企业进行商业保险集中管理的探索实施意见

张瑞庆 郑立户 郭怀军

中国电建集团山东电力建设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山东济南 250102

随着产值规模不断增长,大型工程企业开始由规模速度型向质量效益型发展转变,如何做好商业保险管理工作,提升风险抵御能力,保障企业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成为企业管理者面临的重要课题。结合这一背景,本文就大型工程企业如何探索推进商业保险集中管理提出了意见建议。

一、风险与商业保险

根据保险学关于风险的分析归纳,风险是可以被感知、认识、判断和估计的客观存在,具有客观性、损害性、不确定性、可测定性及发展性等特征。按风险产生原因、风险对象等不同的分类标准,可将风险划分为自然风险、经济风险、财产风险和责任风险等。

对以工程项目建设为主业的大型工程企业而言,项目建设周期长,生产节奏快,工程参与方众多,履约过程中不可预见的风险较多,时常面临暴雨、洪水、火灾以及生产性事故等自然风险和安全风险的挑战,如某电力工程企业在南亚承揽的工程项目就曾因暴雨导致厂区卸煤沟被淹造成不小的财产损失。

为避免或降低风险事件造成的损失,面对不可预见的风险挑战,大型工程企业普遍加强了风险管理,项目建设过程中注重风险识别与转嫁。作为风险转嫁的重要手段和途径之一,商业保险可以让企业在前期投入少量保费而在出险后获得可观的经济补偿,商业保险以其特有的损失补偿功能越来越受到工程企业的青睐。

二、大型工程企业商业保险管理当前存在的问题

1.商业保险管理不够规范。对大型工程企业而言,商业保险仅仅是其生产经营管理过程中的一项小众业务,多由其二级单位自行管理(分散式管理),对商业保险管理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无系统性的远期管理规划。除集团层面配备少量管理人员外,工程企业多数二级经营单位存在临时指定商业保险管理人员的现象,也未定期开展商业保险业务知识培训,致使企业生产经营人员对商业保险的概念、主要险种、保险安排及保险索赔等缺乏基本的理论认知。

2.商业保险投保意识不强。业务承揽过程中对商业保险义务归属审查不严,投标报价考虑不周,给企业整体经济效益带来不利影响。履约过程中忽视投保要求,应投保未投保,投保之后保费支付不及时,存在客户不要求、不督促就不主动投保的侥幸心理,且未通过其他途径有效转嫁相应风险。特别是标的额较大的EPC工程建设项目,未按要求投保工程一切险,构成风险自担、风险自留,既不利于工程建设方,也不利于作为承包方的工程企业,为项目执行带来潜在隐患。

3.商业保险保障功能欠佳。商业保险作为付费金融保险产品,一定程度上增加了企业生产经营的成本投入。因商业保险理论认知不足,部分工程企业在策划保险方案时一味强调节约保费开支,降低保险金额、提高免赔额,未结合企业生产经营实际或项目特点选择适当的扩展条款,虽然投保了相应险种,但在发生出险事件后却因不足额投保、过高的免赔额或苛刻的赔付条件而不能获得相应的保险补偿金或降低了赔付数额,致使商业保险的损失补偿功能不能充分发挥。

三、大型工程企业实行商业保险集中管理的必要性

随着业务体量、发展规模的扩大和高质量发展要求,大型工程企业对商业保险的业务需求将持续增长,需求险种也将趋于多样化,传统放任自流式地商业保险管理已难以适应企业集团化、多元化、国际化发展战略,大型工程企业有必要结合生产经营发展实际,统筹推进商业保险集中管理。

1.推进商业保险集中管理,是企业风险管理的必然要求。大型工程企业通常拥有庞大的资产和雇员规模,承揽项目遍布海内外,不少工程项目标的额高,面临的风险复杂多样,如无有效商业保险转嫁风险,一旦出险将给项目履约和生产经营带来不少损失。推进商业保险集中管理,在对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和履约项目进行全面风险评估的基础上,通过安排相应的商业保险适当转嫁风险,充分发挥商业保险保障机制效能,有利于提升公司风险抵御能力,为企业稳健经营提供坚强保障。

2.推进商业保险集中管理,有利于改善企业投保现状。传统分散式管理模式下,企业对各二级单位保险安排的监管力度较弱。实际操作中,不同保险公司就同一业务、同一保险公司针对企业不同二级单位的同类型业务给出的承保费率和保障条件悬殊差别大,增加了企业投保成本和管理难度。推进商业保险集中管理,企业可以汇总各二级单位投保需求,统一组织投保,以投保金额和保费的规模优势,促使保险公司在承保费用等方面拿出诚意,降低企业投保成本,激发企业各二级单位的投保积极性,改善企业整体投保状况。

3.推进商业保险集中管理, 可以更好发挥保险保障机制。商业保险专业术语多,承保条款、承保费率由各保险公司自行制订,非专业管理人员难以辨明其中利弊,出险之后保险索赔成效各异。推进商业保险集中管理,大型企业集团可以充分利用自身业务规模优势,由商业保险专业管理人员组织各二级单位通过询价、竞争性谈判或招标选择保险公司,能够在承保条件、保险费率、专业知识培训和保险理赔等方面获得保险公司大客户优质服务待遇,提高投保经济性,避免出险事件保险赔案久拖不决的,充分保障企业保险利益。

四、大型工程企业如何进行商业保险集中管理

结合上述分析意见,吸取其他大型工程企业商业保险集中管理的优良做法,如下从五个方面就大型工程企业如何统筹推进商业保险集中管理工作进行探讨。

(一)系统调研分析,明确改进方向

推行商业保险集中管理前,企业应进行充分的调研分析,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摸清公司主要投保险种、投保状态、索赔进展和管理现状,核实企业是否应投保尽投保,有无超额投保、漏保情形,出险事件保险索赔是否按期推进。根据笔者掌握了解情况,适用于大型工程企业的常见险种主要包括企业财产险、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含第三者责任险)、货物运输险、专业责任险、机动车辆险(含交强险)、团体意外伤害险、雇主责任险及安全生产责任险等,但多数企业整体参保率并不高。

(二)完善制度流程,健全长效机制

企业应指定商业保险主管部门,负责根据调研分析情况起草商业保险集中管理的改进方案,并向各二级单位征求意见,确保方案可行。利用一年的时间试点推行商业保险集中管理,以保险安排为切入点,集中管理、分级实施,在此基础上组织编制商业保险集中管理办法,明确管理职责和程序,构建长效管理机制,规范商业保险管理。

1.以保险安排为切入点进行集中管理。企业各二级单位作为投保单位,如需办理相应的商业保险,应首先向商业保险主管部门提交保险需求计划,主管部门汇总各单位需求计划,提出相应的投保建议。

2.分级实施、分类办理。根据生产经营实际,企业合理确定商业保险分级实施标准,如以预计保费100万元为界限。预计保费100万元以下的投保需求,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后,报主管部门批准。在主管部门监督指导下,投保单位自行制订、确定保险方案,进行保险招标(或询价、竞争性谈判),共同确定选用的保险公司。

预计保费100万元及以上的投保需求,经本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后,报企业分管领导批准。根据批准的需求计划,主管部门会同投保单位制订、确定保险方案,或委托保险经纪公司代为设计保险方案,进行保险招标(或询价、竞争性谈判),根据招标结果形成保险公司初步选用意见,经企业分管领导批准后确定保险公司。简要流程如下:

604eeddd8b7d6_html_32fa3cadc194fed9.jpg 某保单项下发生出险事件,由出险单位(通常为投保单位)发起并跟踪保险索赔,主管部门进行监督、指导,并对重大保险索赔提供协调支持。

境外商业保险业务,在主管部门监督指导下,由企业海外分支机构参考上述管理流程,结合属地化投保要求自行组织。如境外商业保险无属地化投保的强制要求,可直接按照前述办法开展商业保险有关业务。

3.客户特殊要求的保险安排。对外签订经济合同或客户对保险公司选用有特殊要求的,投保单位应提供客户关于保险公司选用意见的书面证据并按照合同约定或客户意见办理。此种情形下,如发生出险事件,出险单位开展保险索赔过程中,应督促客户就出险事件的保险索赔提供协调支持,确保保险索赔取得实效。

(三)开展业务培训,夯实业务基础

为确保企业商业保险管理制度落实到位,主管商业保险管理的部门应定期组织培训,讲授制度流程建设考虑和办法适用的注意事项。邀请保险经纪公司、保险公司讲解业务理论与实践,提高实践操作能力。通过内外部培训和专家指导,广泛普及商业保险专业理论知识,增进企业从业人员对商业保险重要性的认识,为企业商业保险统筹管理奠定良好的理论基础和管理基础。

(四)强化业务督导,力促责任落实

为检验商业保险管理效果,不断改进完善商业保险集中管理制度流程,主管部门应定期对企业所属各单位的投保及索赔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并委派专员深入二级单位进行现场指导,确保业务单位应投保尽投保。如投保单位或某项业务受新冠疫情等因素影响,主管部门还应协调承保单位对保险展期顺延,确保投保单位或投保业务得到有效保障。主管部门也可以借助保险经纪等专业咨询服务机构的力量,为企业投(议)标项目提供保险费率咨询,并为出险事件保险索赔提供指导意见,提高保险索赔成效,发挥商业保险损失补偿功能。

(五)信息化管理,提高管理效率

信息科技时代,企业也可借助信息技术辅助商业保险管理,提高管理效率。通过建立商业保险管理信息化平台,在线办理商业保险需求计划、投保安排和保险索赔,实现业务管理流程化、表单化、规范化、信息化,更加高效掌握企业整体商业保险管理情况。

通过上述五个方面的举措推进商业保险集中管理,一年一点改善,一年一点积累,一年一个台阶,大型工程企业有望扭转传统小而凌乱的分散式商业保险管理弊端,稳步提升商业保险管理水平,推进商业保险保障机制效能最大化,带动风险管理水平的全面提高,为企业稳健经营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参考文献:

[1]魏华林,林宝清.《保险学(第二版)》[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5.

[2]陈津生.《EPC总承包项目工程保险实操指南》[M].北京:中国电力出版社,2020.

[3]周桃山.加强大型企业集团保险投保工作的建议[J].中国期刊证券,2011,(1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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