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子中心”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剖析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1-04-22
/ 2

“月子中心”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剖析

陈伟

邯郸市消防救援支队法制与社会消防工作科 河北邯郸 056004

摘 要 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生活节奏的不断加快,放开二胎政策后,新一轮生育高峰到来,“月子中心”母婴护理服务行业应运而生,迅速兴起并受到欢迎,母婴护理服务行业的行业监管和随之带来的消防安全问题不断显现。笔者对该类型场所消防管理方面进行剖析,试图找到此行业存在的消防问题,提出相应建议与对策。


关键词 月子中心 消防 管理 标准


火灾案例及诉求概述:某年5月份,一女士带出生4天的宝宝(女孩)入住某月子中心。某日中午午休的时候被月子中心工作人员进门喊醒,说是一楼发生火灾让所有人员带上宝宝赶紧走楼梯撤离。该母女的房间位于四楼,当时走廊上烟雾弥漫刺鼻气味非常呛人,开始月子中心工作人员指挥该母女从走廊最左侧的楼梯撤离,走到后发现门是上了锁的,又让该母女从最右边的楼梯撤离,导致该母女所有人在没有做任何防护措施的情况下抱着宝宝在刺鼻烟雾中耽误了几分钟才走到一楼楼道暂避。随后,该女士发现宝宝出现咳嗽症状,期间该母女多次找月子中心希望能联系儿科医生给孩子看诊均未果。直到该母女自己提出必须马上去华西第二医院就诊。急诊科医生听完月子中心起火后宝宝出现咳嗽症状的陈述,经过检查确诊宝宝患了新生儿肺炎,下病危通知书,随即住进了新生儿重症监护室。事件发生后,受害人向有关部门提出质疑(其中消防方面):1、火灾时月子中心警铃没有报警,喷淋系统没有启动,整个消防设施是否安装齐备并检验合格?2、产妇和新生儿撤离时,外面走廊浓烟弥漫,刺鼻气味非常呛人,月子中心工作人员对消防通道不熟悉,导致产妇和婴儿在有毒气体中耽误了好几分钟,同时月子中心没有做任何防护措施就盲目撤离,人员有没有通过消防培训?

受害者主要诉求:1、消防部门对该月子中心整个消防系统全面检查,严查其工作人员是否按规定参加消防培训。2、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月子中心各项证照、资质是否办理齐全,是否超范围经营做出判定。

以上案例的发生,已经暴露出月子中心这种新兴业态,出现了很多安全和消防隐患,不仅仅暴露出了建筑和设施方面,还有人员培训人员安全素质方面。

一、“月子中心”业态分析

“月子中心”主要提供新生婴儿的科学喂养、健康保健和产妇的产后康复、形体恢复、心理健康、月子营养等母婴护理服务。一般的“月子中心”母婴护理服务收费标准是每个月13000元左右,高档的“月子中心”母婴护理服务收费标准是每个月14000元至18000元。该费用包含一个月的人工护理兼住宿费、大人的就餐费(不包含洗涮用品及婴儿奶粉)。

二、“月子中心”消防隐患问题概述

(一)行业标准缺失,未对行业设置许可条件。

目前母婴保健在《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没有专门的经营范围、行业类别表述及注释,“月子中心”在办理营业执照过程中往往被归类于居民服务中的“家庭服务”。根据国务院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的相关规定,母婴保健不在保留审批事项清单之列,清单以外一律不得设立审批事项。对市场主体是“法无禁止既可为”,目前“月子中心”的开办既不需要相关卫生资质,从业者也不需要相关资格证书,而是否办理消防手续,各地住建部门也未出台相关规范规定,因此“月子中心”和普通商业机构一样,只要在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后即可营业。

(二)法律体系滞后,无有力文件明确 “月子中心”监管的主管部门,导致监管困难

“月子中心”在国内还属于新型行业,目前尚无任何法律法规明确“月子中心”监管的主管部门,导致监管存在着一定的困难。“月子中心”母婴护理服务在国内属于新兴行业,行业涉及消防、住宿、餐饮、卫生、康复、生活料理等多方面,部分“月子中心”存在着卫生、消防安全等问题。主要存在两种现象,一种是多部门参与管理,干涉经营,政令混淆;另一种是无任何部门明确系统的管理,导致部分“月子中心”各行其是,服务秩序混乱,极易发生安全事故、火灾事故或服务纠纷,由于日常监管行业部门不明晰,导致“月子中心”内部管理混乱、火灾和安全隐患突出等问题时常发生。

(三)“月子中心”服务参与者、从业人员素质良莠不齐,行业服务隐患多多

据了解,目前多数地方的“月子中心”存在“政策准入门槛低、投入资金门槛低、专业技术门槛低”的乱象,除了部分民营医疗机构开设的“月子中心”里有专业的护理人员外,其他类型的护理人员多为非专业性的“月嫂”,有的甚至是保姆,不懂医学护理知识,不懂基本消防尝试,在目前行业监管不健全以及参与者素质参差不齐的情况下,消防不过关、消毒不彻底、卫生条件不过关等原因导致火灾事故、新生儿感染疾病的事件时有发生,护理人员的疏忽和失职也会给新生儿的健康造成严重的不良影响,存在诸多安全隐患。

三、消防工作建议与对策

(一)完善各层面相关安全和消防法律法规体系建设。

建议国家对母婴保健场地条件、设施设备、安全卫生、消防安全、人员资质等提出基本的设置指标和行业标准,构建多种形式并存,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托育供给体系。建议尽快对“月子中心”等母婴保健机构监管立法,全国范围内尽快确定统一的行业主管行政部门。月子中心医疗保健成分占比很大,需要医生、护士、消毒、营养,以及产后催乳和新生儿常见病的急救,都属于医疗卫生的从业要求,建议将各地卫生健康部门列为行业主管部门。

(二)出台统一的含括消防内容的国家行业标准或地方行业标准

母婴照料涉及人的健康,从业人员必须具备一定的医疗常识、服务技能和必要的消防技能,建议国家层面出台统一的国家行业标准,或鼓励一部分地方先行先试,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出台规范发展母婴照料机构,确定行业内专业学科培训及从业人员的认定、评核、发证的地方行业标准。

(三)推动“月子中心”等母婴照料机构行业协会的成立

在国家行业标准尚未出台,且地方也无行业标准的地区,建议政府牵头、相关部门参与推动成立“月子中心”等母婴照料机构行业协会,引导行业协会通过制定规章制度、广泛推行服务承诺、服务公约、服务规范等方式开展行业自律,规范行业服务行为。

(四)加强部门沟通协调。建议有关部门出台相关指导意见或相关整治方案,加强卫生、住建、消防等部门沟通协调,形成上下整治合力,进一步规范与促进“月子中心”母婴护理服务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有效解决无证照经营、消防安全、食品安全以及市场价格定位等问题。

(五)加强资质培训与行业自律。“月子中心”自身要具备照顾婴儿和产妇的能力,防范火灾和组织疏散自救的能力,对“月子中心”的护理人员,可依托一些有资质的消防中介机构和母婴机构进行岗前或回炉培训,培养输送相关专业人员。同时加强行业自律,提高业主守法、诚信经营的经商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