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消防应急照明系统在民用建筑电气设计中的应用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1-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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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消防应急照明系统在民用建筑电气设计中的应用

黄祖煜

珠海市横琴新区英才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广东 珠海 519000

摘要:传统的消防应急照明系统的应急启动直接受到电池充放电工作正常性影响,而由于相关产品问题往往无法得到及时发现,系统在应用中往往会因故障造成逃生疏散指示盲区,为避免这类问题的出现,正是本文围绕智能消防应急照明系统在民用建筑电气设计中的应用开展具体研究的原因所在。

关键词:智能消;应急照明系统;民用建筑电气;建筑电气设计

1民用建筑电气设计中智能消防应急照明系统的基本应用

为了更直观地显示智能消防应急照明系统在民用建筑电气设计中的具体应用,研究的对象是购物中心,购物中心由地面上的三层和地下的一层组成。单层建筑面积为3000平方米,设计合理使用了智能应急照明系统,系统主机安装在消防室中。对于带有语音,频闪,照明更改功能的安全出口,请在楼梯上安装频闪和方向更改功能。当购物中心二楼走廊发生火灾时,火灾信息会尽快传输到消防联动系统,接收到该信息后,系统会自动进入紧急状态,发生火灾时灯打开,该系统也会正式启动。启动后,智能消防应急照明系统进入下一个工作状态。(1)在发生火灾的大型购物中心内,地面灯会自动启动,并且地面灯会不断闪烁。在与火灾警报点相反的方向上,安全出口指示灯也会同时自动启动,进入频闪观测器状态,火灾警报点的指示灯熄灭,并且系统会进行语音广播。通过安全出口指示灯。疏散指示器也同时进入启动状态,指示器的方向根据火灾情况而变化,进入频闪状态并指向火灾报警点的相反方向。(2)在发生火灾的大型购物中心的高层,根据特定的火灾和烟雾趋势控制智能火灾应急照明系统。发生火灾的商店二楼的安全出口标志已经熄灭,并且右侧的地面光流指示器以相反的方向显示。(3)对于发生火灾的地下室楼层和消防存储设备的下一层楼,智能消防应急照明系统将以默认模式激活地面光流量指示器,安全出口指示器,疏散指示器,并在附近引导。同时,语音功能也将开启。

2消防应急照明灯具的设计

2.1灯具设置部位

照明灯具的主要消防功能是为建筑物内人员的安全疏散、灭火救援提供必要的照度要求,因此首先要明确需要提供疏散照明的场所和部位,然后根据人员在该场所和部位安全疏散的难易程度、灭火救援的作业需求确定其地面的最低水平照度。《技术标准》3.2.5条明确了建筑物照明灯具设置的相应场所或部位及其地面的最低照度要求。标志灯具的主要消防功能是为建筑物内人员的安全疏散提供准确的疏散导引信息,即使人员准确识别疏散路径的位置和疏散方向、安全出口和疏散出口的位置及疏散出口的可用状态、人员所处的楼层位置等疏散指示信息[1]。标志灯应设在醒目位置,应保证人员在疏散路径的任何位置、在人员密集场所的任何位置都能看到标志灯。

2.2灯具选型

2.2.1灯具的光源

应选择采用节能光源的灯具,消防应急照明灯具的光源色温不应低于2700K。应急照明光源应使用能够瞬时启动的光源,一般使用荧光灯、场致发光光源、LED等,不应使用高强气体放电灯[2]。光源应采用节能光源的照明灯具,白炽灯属于被淘汰的不节能光源。尽管能瞬时启动,也不应采用。对于大型体育场馆等高大空间场所,可采用荧光灯、卤钧灯,也可采用带热触发装置的金属卤化物光源。光源的色温与人体视觉功效有很大的联系,高色温的光源可以加速人对周围事件的反应,提高应急疏散的速度和效率。因此要求照明灯具的色温不应低于2700K。

2.2.2照明灯具的蓄电池

灯具的蓄电池电源宜优先选择安全性高、不含重金属等对环境有害物质的蓄电池。对于自带电源型灯具,灯具自带的蓄电池是灯具的主件,蓄电池的性能直接影响灯具持续应急工作时间和灯具的寿命。镉镍、铅酸电池等类别的蓄电池的电量会随着充电次数的增加衰减比率较大,投入使用3至5年后,蓄电池的电量一般会衰减至其初始电量的30%左右。为了使维持消防应急灯具的持续应急工作时间,蓄电池的初装容量需满足灯具维持应急工作时间所需电量的3倍。由于镉镍、铅酸电池电量衰减比率大、使用寿命短,造成灯具蓄电池初始电量投入较大,更换周期较短、更换成本高的现状,且镉镍、铅酸电池含有对环境有害的重金属物质,蓄电池在超过工作年限报废时,如果处理不当会对环境造成污染[3]。因此消防应急灯具不应再选用镉镍、铅酸此类电池电量衰减比例大且含有重金属物质的蓄电池。

2.2.3灯具电压等级

在系统的日常使用过程中,灯具的外壳破损造成带电部分外露时,处于人员伸臂范围内的灯具会对人员造成电击危险,为了有效消除灯具的电击危险,《技术标准》规定设置在距地面2.5m及以下的消防应急灯具应采用额定工作电压低于电击防护电压阈值的A型灯具。火灾扑救过程中,灭火救援人员一般使用消火栓实施灭火,由于灭火用的水介质具有导电性,这样就会通过消火栓及其水柱形成导电通路,为了避免在火灾扑救过程中发生电击事故,综合考虑现有系统产品的技术水平和工程应用情况等因素,要求距地面2.5m至8m高度范围内设置的灯具也应采用A型灯具。对于仅需要报警而不需要联动自动消防设备的保护对象(大于27m小于54m的住宅建筑,且其疏散走道、前室、楼梯间等公共部位未设置机械加压送风系统的高层住宅)宜采用区域报警系统,当该类住宅未设置消防控制室而选用非集中控制型系统,其疏散走道、前室、楼梯间等场所设置的应急照明灯具的电压等级可以放宽处理,选用B型灯具。该类系统灯具采用建筑的正常照明电源和自带蓄电池供电,发生火灾时,按照灭火、救援等应急处置的要求,需要切断建筑的正常照明供电,从而控制系统灯具的应急启动,灯具自动转入自带蓄电池供电,而灯具自带蓄电池的额定工作电压均低于DC36V,低于国家标准GB/T13870.5—2016《电流对人和家畜的效应第5部分:生理效应的接触电压阈值》中规定的最不利条件,不会对人造成电击危害。

2.3灯具的布置

照明灯应采用多点、均匀布置方式,以满足其地面的最低水平照度要求,根据所选灯具的性能参数开展灯具的布置设计。安全出口标志灯安装于通向室外安全区域,室外楼梯的疏散门的上方,疏散出口标志灯设于通向室外楼梯间、室内安全区域的疏散门的上方[4]。方向标志灯箭头的指示方向应按照疏散指示方案指向疏散方向,并导向安全出口。方向标志灯应设置在走道、楼梯两侧距地面、梯面高度1m以下的墙面、柱面上;当安全出口或疏散门在疏散走道侧边时,应在疏散走道上方增设指向安全出口或疏散门的方向标志灯;方向标志灯的标志面与疏散方向垂直时,灯具的设置间距不应大于20m;方向标志灯的标志面与疏散方向平行时,灯具的设置间距不应大于10m。楼梯间每层应设置指示该楼层的标志灯,人员密集场所的疏散出口、安全出口附近应增设多信息复合标志灯具。

结束语:

综上所述,为了将智能消防应急照明系统应用于民用建筑的电气设计中,需要注意几个因素的影响。为了更好地满足民用建筑的电气设计需求,还应注意目标软件设计,以更好地利用智能消防应急照明系统的应用优势。

参考文献:

[1]孙琦.民用建筑电气设计中智能消防应急照明系统的应用分析[J].现代物业(中旬刊),2019(07):45.

[2]邓朝明.智能消防应急照明系统在民用建筑电气设计中的应用研究[J].居舍,2019(19):153.

[3]陈渊.民用建筑电气设计中智能消防应急照明系统应用[J].低碳世界,2019,9(06):133-134.

[4]史雅娟.民用建筑电气设计中智能消防应急照明系统的应用分析[J].建材与装饰,2018(02):7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