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政策视角下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分析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1-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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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政策视角下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分析

黄辉

九江市规划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江西九江 332000


摘要:控制性详细计划在确保合理分配公共资源和指导城市发展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但修订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也反映出缺乏公共政策。对此,本文结合苏州市吴中区光福镇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为案例,对公共政策视角下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缺少问题进行分析,通过对公共政策的解释,从公共政策视角下控制性详细规划的修改内容和结果着手进行分析,从修订内容和结果中分析问题并提出了改进策略,以保证控制性详细规划方面公共利益的实现。

关键词:公共政策视角下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分析

引言:公共政策是一项计划,政府可以据此制定法规、计划和工作报告,以解决公共问题并确保实现收益。控制性详细的规划计划包括公共政策的各个方面,例如城市产业结构和土地使用结构,并且是一种通过保护土地使用者的合法利益来协调城市土地与空间资源之间的利益冲突的公共政策。因此,控制性详细规划在引导城市的社会、经济和环境的协调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1.公共政策视角下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确实的原因

控制性详细规划在编辑程序和指标过程中多展现的理论和实际不一致的现象,从根本上说是在操作的时候偏离了公共政策的运行。以下是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过程中缺乏公共政策的原因分析。

1.1地方政府利益驱使

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大多数是围绕已开发项目进行,政府将引入投资者资金作为寻求土地收益,并将投资者需求放在首位的可行性指标。除此,地方政府为了向大城市并肩,在控制性详细规划中的指标上存在偏颇现象,增加了发展强度不仅会损害城市环境的创造,而且会在一定程度上削弱城市的竞争力。公共政策必须建立在公共利益的基础上,如果控制性详细规划是由编制机构和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来驱动的,那么政策的公正性就会丧失。

1.2运作封闭,监督薄弱

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公开性较差,操作过程也不透明。当前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和监管流程透明度较低,并且与公共政策要求的公开性背道而驰。尽管规定必须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披露修编结果和草稿,但事实上“走过场”的情形并不罕见。例如,规划机构修编团队的协调和编辑结果的审查和操作尚未完全公开。评审和决策团队的成员主要是专家和官员,很少有公众评审和参与。大多数城市的规划公告仅与土地布局和发展意图有关,从而导致某些指标导致缺乏公众监督。

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的过程并不完美。公共政策的公平性要求在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时要采用公平的程序,如果公平性丧失将不可避免地会损害公共利益。然而,即使明确规定了修编程序,但规定与实际情况之间的平衡仍然难以控制,因为设计者在计划中的主观性和任意性很强,缺乏协调的严肃和科学性。

1.3编制和实施脱节

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的目的是为了实施落地,但是在当前情况下,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的准备和执行之间仍然存在严重的脱节。大多数地区缺乏团队来领导规划准备、批准和执行的整个过程,并且随着经济政策行业的发展,无法及时调整和补充准备工作。同时,由于规划单位和施工单位的脱离,使得未执行区域难以连通,规划单位再次对规划进行补充和修改,造成时间和资源的浪费。

1.4加强工程开展过程中的质量控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没有为控制规定的应用指定适用日期。由于在实施过程中可以动态调整控制性规划以满足公众的需求,因此原始规划应该严格规划,以免施加期限,一旦期限到期,就不能对其进行修改以适应制定治理规则的要求。因此,对管理规章的修订在截止日期之后不被推翻,并根据当地的发展及时进行调整,以适应发展的需要。

2.案例研究--光福镇

2.1简介

光福镇位于苏州市的西南近郊区,在太湖的边缘,距市中心 21.5公里。规划 WZ-a-010-03规划土地调整范围位于光福镇东南边,从西至福聚路,东到舟山路,南至凤山路,北到藏福西路,占地总面积约 333100平方米。

2.2控规详细修改内容

调整土地利用的性质。该地块的土地改良用途的属性集中在居住用地和商业用地两种主要类型,在改善之后,居住用地、商业用地和环境卫生设施用地的比例有所增加。用于道路和交通设施、绿地和广场的土地比例减少了。修改后的土地使用属性的总体特征显示了从非营利性土地向盈利性混合土地的过渡。

容积率、建筑物密度和建筑物高度调节。改良后土地用途转换的主要特征是将绿地和广场型土地转换为商业用地,改造后,土地的地块比例增加到1.5,建筑物密度增加到35%,建筑物高度限制增加到80 m,整体开发强度增加。

土地边界调整。由于道路线性宽度的变化以及规划性地块与道路红线边界之间的差异,因此对边界进行了微调,这表现为可以调整道路沿线的边界。由于土地的合并和细分导致土地面积发生变化,因此考虑了道路景观要求,并扩大了建筑物两侧。

调整辅助设施。由于将一类的工业用地的特征转变为环境卫生用地,相关的辅助设施的位置被重新安置,公益性公共设施的总数增加,规模与之前相同。

  1. 公共政策视角下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结果和策略

3.1结果分析

在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条例的过程中背离公共政策的性质将导致三大严重后果:实施计划困难、市场秩序缺失和破坏公共利益。

规划落实困难。在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和调整管理规定的过程中,经常要对土地使用的具体指标进行调整,例如建筑面积比、绿地面积比和土地使用性质等。在对光福镇的部分用地进行监管调整后,增加土地与居民用地和商业用地的比例,该地快的交通压力将增加,公共服务设施不足也将成为问题之一。

缺乏市场秩序。确保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的顺利执行是政策权威性和严肃性的标志,控规条例本身必须遵守市场运作的规律,但不能被市场动摇。在编制过程中,将通过调整容积率或建筑密度等指标与项目开发商进行利益交换,这将导致不公平的市场竞争并影响公众利益。以WZ-a-010-03号地块为例,经过改造后转为商业用地,地段容积率、建筑物密度、建筑物高度增加以及绿地比率下降,这将影响公众的户外活动并降低生活质量。

公共利益受到损害。作为一项公共政策,监管控制的主要目标是在确保实现公共利益的同时保护个人在社会中的共同权利和合法权利,以使不同的个人能够在公共保护下实现共同发展和共存。因此,在调整管理规定的过程中,有关人员不能忽视土地用途、公共土地面积、建筑面积率等指标的修改。修正后,一些部门的发展强度不断提高,公共设施中的配套设施不平衡等问题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公众的权益,造成了整体社会公平的缺失。

3.2光福镇控规修编在公共政策层面的提升策略

确保市场公平。尽管公共政策的最终目标是确保实现社会公共利益,但它经常受到各种市场因素的影响,导致不合理的后果并违反公共利益。因此,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和控制应与公共政策联系起来,发展强度指标的建立应以公共政策的公平性和公正性为基础,保护各种利益相关者和社会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并更改修订过程,杜绝追求权利寻租和城市建设秩序的丑陋现象的出现。

建立完善的评价反馈机制。建立评价反馈机制,可以帮助公众有效地判断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的执行效果是否得到正确实施,及时调整控制性详细规划,提高控制的执行水平、质量和整体有效性。同时,引入评估反馈机制以修订控制性详细规划,从根本上防止了地方政府重视决策、轻视评价等的情况的出现,因此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实使整个调整修改形成良性循环,避免出现问题后再问责的状况。

增加社会参与度。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准备、批准、执行和修改等系列流程与社会上的每个主题相关,并且公开确定其执行的每个阶段都与实现每个人的权益有关。在进行修订时所有利益相关者,包括开发商和公众,都应参与编辑过程中,提出不同的要求,并将其反映在控制性详细规划中,以实现公共权利,同时确保可持续性规划。

  1. 总结

作为一项公共政策法规,修正案应紧随“公共利益”的主题。光福镇的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过程带来了以下启示;为了保护公众利益,必须密切关注公平正义这一主题,建立健全的评估反馈机制,以及时协调控规,并增加各利益相关者的参与,保障实现了人民的最大利益。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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