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背景下我国税收征管体系的挑战与创新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1-0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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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 +背景下我国税收征管体系的挑战与创新

作者:刘清亚、朱晗、赵世益、业晨、周紫梦

南京审计大学 江苏南京 211815

摘要:随着互联网技术的不断发展,各行各业都已逐渐向着互联网化的方向发展。由于互联网信息储备量大、信息传播效率高、实时便捷更新的特点,恰恰满足税收征管现代化发展的需求,所以税收行业与互联网的结合正是这样的一种科技与时代发展的接轨。

关键词:互联网技术;税收行业;现代化


  1. 背景与现状

(一)背景

自21世纪以来,互联网产业的迅速发展,使得当今的社会迈入数字化、信息化的时代。在大数据互联网的背景下,传统行业运营模式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从过去的线下交易演变成线上交易,所以互联网融入到传统行业是大势所趋,各种大数据技术逐渐投入到各项工作中来,并一步步成为各项工作的主干支持技术,因此我们更应该利用互联网改变生活、完善生活。因为互联网信息储备量大、信息传播效率高、实时便捷更新的特点,恰恰满足税收征管现代化发展的需求,所以税收行业与互联网的结合正是这样的一种科技与时代发展的接轨。

在大数据互联网的技术推动下,税务局都推出了掌上税务局或者电子税务局微信公众号,如国家税务总局推出的个人所得税app等,这些电子税务服务的推出也让纳税人足不出户就能办理纳税的相关业务,学习了解到更多有关税收征管的法律知识,实时了解到税收相关信息的调整以便做好及时的纳税工作,节省了纳税人的实践和金钱的同时也使得纳税服务更加的透明化。其次,就税务征管这一服务来说,涉税数据是税务机关最宝贵、最急需和最有效的征管资源,也是信息管税的重要组成部分,税收征管每天涉及到海量的数据,税务部门科学合理地运用互联网云技术和大数据技术,更加科学地采集分析利用好涉及税信息,不仅提高了税务征管的效率与质量,而且也使得税收征管的过程更加公开透明公平。在本次疫情期间,税务机关通过短信提示或者是税企交流群等渠道大力推广电子税务局,税收征管的电子化也减少了人与人之间的直接接触,降低了疫情传播的风险,按照“尽可能网上办理”的原则,为纳税人提供24小时全天候线上纳税服务,更加方便便捷,有效地减少了人群聚集;同时兼顾了税收征管的效率性与有效性。近年来,在我国税务机关不断地实验摸索下,我国税务互联网化形成了“实名办税制+分类分级+信用积分+风险管理“地新型管理模式,其衍生出来的税收征管现代化也在逐步实现之中。[1]

(二)税收征管现状

现如今“互联网+税收”制度的实施并非一帆风顺。首先,虽然互联网已经普及,但更多的纳税人和企业仍习惯于传统的线下征税思维方式,纳税人对互联网税收征管制度并不了解,甚至对税务机关有可能存在泄露纳税人商业信息的担忧,而通过互联网平台并没有简化传统征税制度下信息数据碎片化的缺点。其次,税收公平原则也受到影响,在互联网金融背景下,税收征管变得隐蔽,信息披露需要更加透明化以保障征管的公平性。同时,虽然互联网税收征管减少了大量的线下人工费用,但P2P网络平台会使征税对象信息更为零散,税额也多为小额税额为主,从而增加征税成本,影响了税收的效率原则。而且涉税信息的不对称,现阶段互联网税收征管还未成熟,网络平台信息不完全,仍存在逃税,漏报等现象,税收征管部门与稽查部门所掌握的信息也不对等,使稽查过程存在普查与重复检查的现象。正如中国税务杂志社总编辑李万甫在“‘互联网+’背景下大数据与税收征管的深度融合研究”征文研讨会上所提出的问题,目前“互联网+”税收征管存在的问题应该聚焦到数据的采集上,解决好数据的来源问题。现在传统行业运营模式的转变使得商品的交易数据不管是来源还是金额都越来越复杂隐蔽多元化,比如以滴滴出行为例,滴滴出行的税收缴纳是以平台代缴,所以税务机关直接对所得获得人进行征税,所以税源很难确定,税收的数额也可能存在差异,同时涉及到的滴滴出行平台的中间上差价、服务费等费用,每一个环节都环环相扣,每一个环节都会产生所得,但同时这就意味着每个环节都可能存在税收的流失,而往往这些部分是更加隐秘难以追溯到准确的数据。更需要改善的,也是现在大多数互联网软件存在的问题就是:掌上税务局、个税app的不稳定性,现阶段在网上缴纳税款存在大批量的时候,会存在平台的不稳定性导致部分纳税人不能够在第一时间完成线上税款的缴纳。

  1. 重要性与必要性

互联网+税收征管模式是政府职能定位转变的一个重大突破。为顺应政府简政放权、优化服务的要求和“互联网+税务”需求,将政府管理形式从管制型顺利过渡到到服务型,税务部门作为国家重要的行政部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推进互联网+税收行动的战略部署,将互联网的创新成果与税收工作深度融合,提高税收管理效率,进行一场惠民普利的重大变革。

互联网+税收是顺应互联网时代发展趋势,充分将税收征管与信息时代特点结合的重要创新实践。互联网具有信息储备量大,传播速度快,数据分析能力强的优势,通过搭建平台,实现跨界融合、技术创新,可以满足税收征管现代化发展的需求。在当前全球化经济形势下,运用互联网思维和云计算技术,发挥出大众数据的优势,将纳税服务做快做好,使税收征管服务更便捷普惠。互联网+税收征管模式,不仅提高税收征管的质量和效率,并且使征税过程更加透明化、公开化,有利于形成一种开放包容的税收征管生态环境,形成线上线下融合贯通。

依托于蓬勃发展的电子商务,使交易痕迹更易掌握、货物流向更加清楚、交易地点更加明确,收入金额透明公开,结合互联网税收征管手段,可以解决税收征管难、征管范围大的问题,从源头上处理税收征缴工作,更加符合税收现代化发展的前景,为国家治理提供重要保障。在当前人力物资一定的情况下,通过税收模式与电子商务形式的融合。可以达到税收效率最大化的效果,推动收税收征管模式更加高效透明。

互联网+税收征管模式满足了纳税人参与征税过程、进行自我管理的需求。就纳税人方面,通过互联网加税收的建立,可以调动纳税人的积极性,鼓励纳税人充分利用起第三方公共社交平台,利用即时通讯工具,了解税收征管过程,亲身参与其中,进行自我管理。在用户基数大、使用便捷方便的基础上,形成良好的办税咨询互助机制,简化纳税人申报资料,完善纳税人免填单办税业务,减轻纳税人和基层办税压力,能够满足纳税人和税收管理部门双方的需求。

互联网加税收征管模式的出现,大大缓解了税收征管部门的压力,节省了人力物力资源。在区块链技术架构下,税收机关、银行、社保公积金管理部门以及广大的纳税人,作为链上的节点被有效地联系在一起,使得涉税信息达到实时更新、高效传,送涉税信息精确实效成为了可能。同时,可以减少纳税人的工作量,降低纳税遵从成本。[2]

三、互联网+税收的创新性

首先,在技术创新上,互联网与税收的结合会使税收更加透明真实,同时避免偷税漏税,以及重复征税。在制度创新上,互联网和税收的组合会迫使税收制度发生一些新的变化,促使制度更加完善简洁。

从技术创新的角度来说,首先应该使征税的渠道与互联网相同,实现渠道透明,创建相应的app使得全体征税公民能够实实在在的看到自己的税款额度,并不简简单单的只是以往的公司代缴,能够更深层次的看到扣款渠道以及相应的扣款日期。这样做的好处十分明显,纳税人无论是个人还是主体,都能够通过简单的操作,轻易的了解到自己以往缴纳的税款,这和以往的自主纳税有很大的不同,在以往的纳税中,纳税人时常只是知道自己缴纳了税款,这或是公司统一交纳,或是找到相应的人员帮助交纳,纳税人实际上并不是非常清晰的知道自己的纳税项目以及对应的纳税款项,纳税渠道看似透明实则对于不懂纳税的人来说,总是不够贴切是蒙着一层纱的,纳税人无法深入了解的。而互联网税收的出现正是解决了这一问题关键。在偷税漏税方面,其实有很多前车之鉴,偷税漏税款项的产生以及其巨大程度,已然成为税收审计中最为重要的审计项目。税收的来源主要就是辨别其个人或企业的所得,互联网和银行的结合,以及电子货币的推广正是解决偷税漏税的重要创新方式。目前由中国银行推出的电子货币已然在中关村进行试推行,而货币的最终形式也终将会想着电子货币前进,电子货币与互联网税收的结合,最大的好处就是使得个人和企业所得完全公开透明的展现在税务系统和税务机关的面前,企业和个人的每一笔所得以及支出都能够十分清晰的展现同一个电子货币网络上,这既能够使得税收更为简单透明,更能够使得审计工作尤为方便。税务机关能够监督每笔钱的来源以及支出,能够更为简便的实行税款的计算和相应的收取。[3]

从制度创新方面来说,互联网的加入,必然使得互联网成为了一个具有国家财务安全风险的地方,互联网不能再是法外之地,我国关于互联网的法律也是陆陆续续的颁布,但是一直以来互联网仍旧具有一些难以踏入法网的地方。互联网和税收的结合必然使得税收法律像互联网安全方面倾斜,而制度也必然会更为积极的围绕着互联网而展开,建立更为安全规范的网络环境势在必行。针对互联网的匿名性、多马甲账号性以及服务器问题都要进行更为严格的管制和规定才能使得当社会互联网化时,互联网环境足以支撑社会压力。另外在税收制度上,互联网的可监督性能够更好的看出税收制度存在的缺点。比如出口退税问题,部分不法企业企图利用该项政策达到骗取税款的目的,而互联网税收的监督性,却能够很好的监督其收益以及出口所缴纳的国际税款,从而来确定其是否骗税。在这一方面,制度能够得到更好的改善,可以使该项税款处于发布但是冻结的状态,等税务机关确定其收益以及缴纳的国际税款后再行解除。这样的一些制度上的创新能够更好的完善税收监管制度,也能够更好的完成税收工作,同时减轻税务人员和审计人员的工作,构建更为良好的税收体系。

四、互联网+税收所面临的问题与挑战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我国互联网用户日益增多,据2011-2018年我国网络交易规模的数据,我们不难预测到在如此巨大的交易规模下,税收征管向着互联网化转变是必然的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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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征管模式向着互联网化转变是必然的趋势。虽然如今的税收征管模式比起以往的模式已经大有改进,但是这种征管模式也是存在了许多不足,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

1、税收工作人员综合素质问题

“互联网+”背景下的税收征管模式,是在传统的税收征管模式的基础上进行,通过互联网技术进行税收征管模式的革新,但目前来看它仅是简单地将信息技术应用到税收征管管理中,还并不能将原有的传统的税收管理方式彻底推翻。而“互联网+”概念最早是由2015年的乌镇世界互联网大会上首次在公开场合上提出,但受到传统的征管模式的影响,对于目前税务部门的大多数工作人员而言,他们对互联网的认识并没有转变,还存在认为互联网就是计算机技术的层次,“互联网+”税收征管模式就仅仅是借助一些虚拟的现代化信息技术或者工具,进行传输、申报数据等工作,对于“互联网+”这个要将互联网理念应用于实际的应用型理论技术认识还比较模糊,在互联网并没有广泛应用的时期,传统的税收工作者所必须具备的职业技能主要集中在财务和税收知识方面,包括能够使用财务报表以及纳税申报表等,掌握了这些技能就能够完成税收工作;但随着互联网技术的不断进步以及“互联网+”概念的提出,传统行业想要跟上时代的脚步必须要做出改革,当然行业工作者的职业技能也就不能只停留在掌握单一的行业知识即可,在互联网税收改革的时代下,对我国税务人员的综合素质有了更高的要求,要达到这些要求主要面临着两个问题,第一是税务人员互联网意识尚且薄弱,这一问题主要集中于早已在税收岗位工作多年的人员,对于这部分工作者,由于他们多年的工作经验,早已习惯了传统的工作方式,思维上也是相对固化的对税收工作的处理方式,再加上少部分人对互联网可能并没有过多接触,互联网意识还尚浅,因此对于税务人员互联网意识的培养是税收改革所必须进行的一项工作;第二个问题就是税务人员对互联网相关技能的掌握还不足,例如税收征管电子平台的创建与管理以及基础软件的使用等。要解决这些问题将传统的以人为主的税收工作方式转变为以计算机技术为辅的现代化税收工作体系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想要顺利完成转变需要所有税务人员积极响应,税务机关做好科学系统。

2、线上交易新模式下税务征管难度增大

互联网发展至今,其产生了许多的新型经济形态,这其中最为代表的有互联网直播、滴滴打车以及淘宝购物等,这些新兴行业所带来的新型交易方式与传统的实体经济有着很大的区别,甚至很多情况下与实体经济是竞争关系。由于互联网经济所特有的性质,互联网+相关的行业大多是在互联网所构建的一个虚拟环境下所完成的,这也就导致在税收征管过程中有着很多的不确定性以及不可控性。互联网经济还处于发展阶段,各传统行业与互联网融合后会产生什么样的影响对于我们来说是未知的,但可以肯定一点,由于其不可控性会使得管理难度大幅度上升,这就要求相关行业部门进行更加严格的管理。这其中很显著的一个问题就是电子商务交易通过发行假发票来进行偷税漏税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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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图表可以看出,税收部门对互联网化过程中所诞生的这些电商产业的监管需要进一步加强,这对所有税务人员都是一项巨大的挑战。

3、互联网安全保障问题

通过以互联网技术为辅助给很多行业带来了巨大便利,但也同时伴随着巨大的风险,这是由于互联网本身存在着缺陷,即互联网技术的不足导致的网络安全问题,且我国税收法律尚未完善,目前我国主要还是依据2015年修订的《税收征管法》来进行各种税收征管工作,但是在如今的互联网的背景下,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税收征管模式的变革,当今的税收征管法律规范和逐渐现代化的税收征管模式不相匹配,那些相关的税收法大部分还是针对传统的税收征管形式所制定的,无法适应现在的情形了,也因此在大数据时代,大量数据需要运用互联网技术来处理,这种线上与线下的结合方式导致现如今很多原有的税收制度已经不再适合。一方面现如今线上交易活动大量增加,由于互联网的隐蔽性与便捷性,大多数人倾向于通过线上交易软件进行交易活动,会产生征税对象难以确认、相关税收数据获取不便等等问题,这也会导致大量税源的流失;另一方面税收数据隐蔽安全一直都是国家数据信息安全的关键部分之一,我国的税收数据结构又尤其的复杂,包括从县、市、省到国家等各个层面的信息,这其中也涉及个人以及企业等多方面的信息资料,其数据繁琐复杂因此运用互联网技术来管理是必要的,但我国对于线上税收信息系统又缺乏一套完整的保护体系,这就表示着一旦在税务征管的某个部分出现了漏洞,就可能有不法分子通过漏洞来套取税务信息,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并且《税收征管法》中明确规定“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支持、协助税务机关依法执行职务”,但是却缺乏了具体的实施办法,这也导致在现实中,税务机关执行过程中,他们想从其他政府部门获取相关信息的难度加大,各个政府部门对于数据共享的积极性也不高,这不仅影响税务部门收集信息的质量,还会增加税务人员的执法风险,也将会使得整个社会运动效率降低。因此税收征管想要更好的运用互联网技术,制定更加适应大数据时代的法律以及建立一套完整的保护体系是必要的。[4]

五、结论

总而言之,当今我们的税务征管和“互联网+”的结合已经取得初步的成功,给数以万计的纳税人和税务机关带去了便利和效益,互联网技术与大数据技术在税收征管中的应用越来越广泛实用灵活,成为征税环节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提高了税收征管的水平效率。但同时现阶段的“互联网+“税收模式仍旧是牙牙学语的孩子,在一步步摸索中不断摔倒,税收征管信息不对等、隐私安全等问题仍需要我们税务机关去解决、去完善,但相信在不久的将来,我国的”互联网+“税收征管能够更加成熟,有着美好的前景未来。

参考文献:

[1]李旭红.“互联网+”背景下的税收管理创新[J].税务研究,2016(11):121-124.

[2] Salih Yıldız;Mehmet Hanefi Topal.Increasing E-Trust in E-Government Services: A Case Study on The Users of Internet Tax Office[J].2017(4):5-7.

[3]高朝霞. 如何创新"互联网+"的税收风险管理[J]. 财经界(学术版), 2019, No.516(11):161-161.

[4]Elisabetta Ferrari.‘Free country,free internet’: the symbolic power of technology in the Hungarian internet tax protests[J]. 2019(1):11-13.

作者简介:

刘清亚(2000-),女,汉族,江苏盐城人,南京审计大学,财政学方向

基金项目:本文系南京审计大学2020年度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项目,项目编号:202011287066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