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鸣县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探析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0-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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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简称"林改")对武鸣县域经济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武鸣县自2007年林改试点工作正式启动以来,通过"明确一个目标、把握两个关键、处理好三个关系、坚持四个原则、把好五道关、确保六个到位"等基本做法,林农投资造林育林的积极性空前高涨,保护森林资源的自觉性大大提高,林农得到增收,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干群关系密切融洽,林业投融资机制途径也得到拓宽。但同时,必须清醒认识到林改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因此,要坚持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总结主体改革阶段试点的经验与教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