澜沧江—湄公河国际水上联合搜救工作机制研究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1-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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澜沧江—湄公河国际水上联合搜救工作机制研究

蒋庆伟

云南交通运输职业学院(云南交通技师学院) 云南省昆明市安宁市 650300



摘要:近年来,随着澜沧江——湄公河流域航运业的高速发展,推动了沿江各国经济快速发展,同时也给水上联合搜救工作带来巨大的挑战。为保障流域国家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需要建立科学、合理的水上搜救工作机制。内河国际水域联合搜救工作机制的建立需要符合本地区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目前澜沧江—湄公河水域联合搜救工作机制内容不健全,存在缺乏有效的指挥协调机构和保障机制不健全等问题。本文建议应该重视并建立澜湄国际水域联合搜救工作机制,建立统一的指挥协调机构、完善相关制度,做到船舶信息共享、搜救资源共享、搜救技术交流合作。

关键词:水上联合搜救;工作机制;途径

澜沧江是中国最长的南北向河流。发源于我国青藏高原唐古拉山脉岗果日峰的扎曲,流至昌都后称为澜沧江。向南流至云南省南腊河口出境,出境后改称湄公河,在越南胡志明市注入中国南海。长达4880公里的澜沧江-湄公河,流经中国、缅甸、老挝、泰国、柬埔寨、越南六国,被誉为东方多瑙河。

近年来随着澜沧江—湄公河航道往来商船数量逐渐增加,船舶交通安全事故频繁发生。船舶交通安全事故具有突发性、随机性、社会性和施救困难等特点,容易造成人员群死群伤、环境污染等难以挽回的经济损失。据统计,2019年,澜沧江水路运输完成货运量51.34万吨,同比增长152.7%,为历年来最高,其中冻品运输达62TEU、1612吨。客运方面,完成旅客运输78.48万人次,其中国际客运5082人次,大幅增长,逐渐形成以国内短程观光旅游为主导,辐射和带动国际观光旅游发展的新局面。[1]水路客运、货运作为综合交通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该流域关于水上搜救的法规性文件有《澜沧江-湄公河商船通航协定》《澜沧江——湄公河水上搜救和沉船打捞管理办法》。

随着信息技术、物流技术的不断发展,澜湄流域国家间的相互依赖、相互依存,在水上公共危机发生时,彼此之间很难独善其身。如2011年的10.5惨案、2012年关累港附近缅籍船舶翻船事故,对澜湄流域航运安全造成严重影响。局部危机很可能逐渐演变成为国际危机。鉴于此,澜沧江—湄公河流域国家间有必要在处理水上交通事故中加强合作,以共同抵御人为、自然因素引起的危害,保障沿江各国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澜湄流域水上联合搜救工作机制的研究已迫在眉睫。

1、建立澜沧江湄公河国际水上联合搜救工作机制的必要性

(1)地区发展需要

中国、老挝、缅甸、泰国于2000年4月签署《中老缅泰澜沧江—湄公河商船通航协定》,澜沧江—湄公河国际航运通道的安全稳定发展,能够进一步推动"一带一路"建设和中国—中南半岛经济走廊建设,为建立地区合作关系的新网络,包括政治、经济、文化及其他领域的双边和多边合作提供重要支撑;能够加快地区之间资源、技术、资金等要素的有效利用和优势互补。为了保证澜沧江—湄公河国际航运的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迫切需要对澜湄流域水上联合搜救工作机制进行研究。

(2)区域水上安全保障需要

澜沧江—湄公河国际航运自2001年开通至今,在我国境内已建立了相应的搜救应急体系,定期组织开展水上搜救演练,当地海事部门与公安、气象、海关等部门建立联动机制。但是在联合搜救工作机制方面仍然有待完善,以增进各国间相互理解与互信,强化应急协作和信息共享机制,保障区域水上交通安全。

(3)区域信息共享的需要

在澜湄水域国家间搜救合作的过程中,有大量的水文信息、船舶信息、搜救有关数据需要相互共享,如船舶遇险种类、人员伤亡情况、人员救助进展、搜救专家远程信息技术支持等。本文建议在本地区建立信息共享中心。可以在澜湄流域国家中设立信息共享中心总部,负责搜集水上交通险情信息、协调行动,及时启动应急响应程序。通过澜沧江—湄公河商船通航协调联合委员会进行协调,并安排协调人员进入信息共享中心总部,负责与本国的水上搜救力量联系,通报搜救进展情况,担负起本国航段内的搜寻救助任务,同时可以有力打击贩毒、武装抢劫等非法活动。信息共享中心的设立,不仅有利于各国及时了解水上交通险情,还有利于澜湄国家间搜救合作的开展,加深各国间的彼此信任。

2、澜湄流域水上联合搜救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澜沧江—湄公河国际水域联合搜救是一项非常庞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到众多学科领域,如经济学、政治学、法学、社会学、灾害学、统筹学、信息科学等多个领域知识。由于澜沧江—湄公河各航段多暗礁险滩,水文条件复杂,以及近年来云南降雨量减少,水流量减少,导致船只搁浅、触礁等事故时有发生。国家和地方政府为澜沧江—湄公河流域国家海事官员及船员举行多期海事与搜救业务培训。有关澜湄航运搜救业务的培训为完善澜湄流域国际水上联合搜救工作机制的建立明确了基本的思路和方向。目前,针对联合搜救的合作仍然处于较低水平、短期合作和模拟推演阶段,存在一定的问题,具体如下:

(1)澜湄流域联合搜救工作机制不健全

联合搜救工作机制不仅限于制定应急计划、应急反应程序以及事故处理程序等。笔者认为搜救的工作机制更应注重搜救过程的管理,包括船舶的动态监控、信息共享、船舶监督等事故预防工作,切断事故链,将事故苗头扼杀在萌芽状态。这就需要建立一套完整规范的搜救应急管理体系,保证联合搜救工作的效率。

(2)沿江国家经济基础相对薄弱

澜沧江—湄公河流域地区国家经济发展相对落后、人口密度较低的"贫困地区",航道大多处于自然原始状态。上游以山区河流为主,水流湍急,国际通航段中浅滩、礁石众多,水文条件十分复杂,航道改造工程、搜救设备采购、搜救人员培训资金需求量巨大。

(3)沿江国家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有待提升

老挝、缅甸等国家治理体系和政府治理能力方面还有待提升,缅甸国家动乱、政权不稳,中央政府、军队及少数民族地方武装管控国家领土,目前,澜沧江—湄公河国际航运缅甸段主要集中在缅北掸邦第四特区附近,主要由少数民族地方武装控制,中央政府无法管控。以上不利因素给澜沧江—湄公河国际水上联合搜救工作开展带来严峻挑战。

(4)指挥协调机构有待完善

目前关于澜湄流域水上搜救的法规性的文件有《澜沧江——湄公河水上搜救和沉船打捞管理办法》《中老缅泰澜沧江——湄公河水上交通事故调查与处理程序规则》,以上文件涉及水上交通事故处理程序和水上搜救程序,在水上联合搜救指挥协调工作方面并无涉及。水上事故发生后,如果没有统一的协调机构对各方搜救力量进行指挥协调,很容易造成各自为阵,陷入混乱局面,难以形成合力。为提高搜救工作的效率,本文建议,流域国家应参考国际海上联合搜救工作机制,建立澜沧江——湄公河国际水上联合搜救指挥协调中心,并通过该中心协调各方专业搜救力量为沿江各国水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驾护航。

3、构建水上联合搜救工作机制的途径

澜沧江——湄公河航段大部分属于界河和国际水域,在该水域开展联合搜救工作涉及沿岸国家主权,相关搜救工作的开展需要沿岸国家和当地政府进行协调和决策。同时搜救工作还可能涉及外交、通讯、交通、公安、边防等部门,因此联合搜救工作机制的建立因在澜沧江——湄公河商船通航协调联合委员会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在国家层面的沟通协调机制。中老缅泰四国应建立国家层面的联合搜救工作机制,明确各国在联合搜救工作制度、沟通交流制度、应急指挥协调机构、应急搜救设施设备的建设、应急人员的培训、交流和学习等方面的责任和权力。

为了保证联合搜救工作安全、经济、高效的开展,四国(中老缅泰)必须缔结联合搜救工作机制建立的多边协议,加强关于联合搜救的信息沟通机制和构建搜救工作评估机制,同时明确各搜救机构的责任与义务。本文建议联合搜救工作协议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成立区域搜救协调中心(Rescue Coordination Center, RCC);

(2)建立区域联合搜救专家库;

(3)区域联合搜救设施设备资源共享;

(4)确定联合搜救时的工作语言;

(5)基于目前国际使用的船舶AIS系统,建设区域AIS通讯基站,为区域船舶提供定位导航服务和船舶遇险通信服务;

(6)开通联合搜救作业中搜救人员、船舶、飞机进入对方领土的绿色通道;

(7)定期开展以人员落水、船舶碰撞、船舶搁浅、船舶火灾、船舶溢油事故为背景的联合搜救、通信演习。

(8)建立沟通交流机制,定期组织各方联合搜救人员进行互相学习探讨、不断完善相关机制。

4、结语

相比其他运输方式,船舶运输是最廉价的运输方式,航运对环境造成的影响最小,是一种可持续性发展的交通运输模式。内河航运对于大宗货物的运输来说,是节能的、运输成本节省、环境污染较小。在澜沧江——湄公河流域的发展国家,内河航运是连接外界的主要方式之一,发展航运有利于刺激当地经济的发展,实现减贫。为确保澜沧江——湄公河国际航运通道的安全、稳定运行,保障沿江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建立水上联合搜救机制非常有必要,符合区域各国政治、经济和管理的需要。研究表明,目前还没有建立一套完善的澜沧江—湄公河国际水上联合搜救工作机制。本文建议,澜湄流域各国应加强在联合搜救方面的合作,并在合作中,建立一套完善的沟通交流机制和高效、便捷的指挥协调机构。通过各国间合作达到搜救信息共享、搜救资源共享和人道主义救援支持等目的,以提高应对水上安全事故的应急反应能力,实现澜湄国际航运安全、清洁、高效的发展。

参考文献

[1]中国水运网http://www.zgsyb.com/

[2]李睿,肖克平.中国、老挝、缅甸和泰国澜沧江—湄公河国际航运现状及未来发展趋势研究[J].东南亚纵横,2019,05:58-65.

[3]彭智辉.澜沧江—湄公河国际航运的合作与发展[J].云南交通科技,2003,06:4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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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李明辉.中俄界河水域搜救合作有效性研究[D].大连海事大学.2015.

[6]梁译文.南海国家间搜救合作的法律问题研究[D].大连海事大学.2017.

[7]王崇.海上搜救的国际法问题研究[D]..大连海事大学.2018.

[8]罗开宝,何静.云南省内河水上搜救应急现状及对策研究[J].中国水运,2019,19(12):18-19.

作者简介:蒋庆伟,男,汉族,1988年12月出生,云南省德宏州芒市人,毕业于上海海事大学航海技术专业,云南交通运输职业学院航运学院航海技术专业教师。

本文系2021年度云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项目“澜沧江—湄公河国际水上联合搜救工作机制研究”成果论文,课题编号:2021J13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