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技术应用的辐射安全与防护分析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1-06-02
/ 2


核技术应用的辐射安全与防护分析

张雷,李尚谕

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 , 河南郑州 450052

摘要:核能具有的巨大优势被广泛运用于发电、舰船等众多领域。但核运行中会产生大量的α、β、γ射线以及一定的中子,并释放出能量。辐射的射线及中子不仅会对靠近辐射源的人员健康带来危害,也会对附近的金属材料和电子设备产生破坏。因此,需要对核运行中各种射线及中子采取屏蔽措施。已有研究表明:α、β射线的能量较低,穿透能力非常弱,一般纸板就可以实现有效屏蔽,而γ射线以及中子能量较高,穿透能力很强。

关键词:核技术;辐射;安全与防护

引言

自1895年伦琴发现X射线以来,人类一直致力于核能与核技术的研究和应用。我国对核能与核技术的开发利用始于20世纪50年代,经过多年的努力发展,核能与核技术已经在国防、医疗、能源、工业、农业、科研和教育等领域得到了广泛的利用,对维护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增强国家的综合国力起到了十分积极的作用。

1核辐射污染来源和危害

核电站属于一种较大规模的辐射源场所,核电站辐射污染的来源主要来自于核电站在运行过程中存储大量射线的装置,一般核电站辐射源的活跃度介于10~100居里,在与辐射源距离1m的范围内,通常辐射剂量率可达数十mSv/h,有时辐射剂量率可达数百mSv/h,有时辐射剂量率最高时可达到Sv/h量级。核电站辐射会引起生物细胞产生生化改变,导致生物细胞损害、基因突变或者死亡。核辐射对人体的危害分为低剂量长期慢性辐射和高剂量短时间急性辐射,人体遭受低剂量长期慢性辐射情况下,人体在短时间内身体不会出现明显损害,随着轻微剂量核辐射长期累积达到人体所能承受的核辐射剂量限值时,会造成人体细胞受损,引起人体病变或基因突变。相关调查研究表明,随着轻微剂量长期慢性核辐射累积,多年后人体罹患癌症的概率会大大增加,也会造成死亡率明显升高。大剂量短时间急性辐射是指人体在短时间内遭到一次大剂量的核辐射照射,这种辐射会导致人体皮肤出现放射性烧伤,也会引起人体全身疾病乃至死亡。

2核技术应用的辐射安全与防护策略

2.1加强地市级辐射安全监管力量建设,提高基层安全监管水平

在完善辐射安全监管体系时,可适当借鉴地方环保机构垂直管理改革经验,构建跨区域辐射环境监管组织力量,尤其是核技术应用较多的省份,可以根据当地情况探索并构建跨市域的辐射监督执法机构,用以调查省内核技术应用辐射安全事故;同时,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地市级监管机构,保证基层监管力量。

2.2加强培训和宣传,提高核技术应用人员的素质

对于核技术应用单位而言,相关工作人员是否具备良好的安全意识与专业的操作能力,直接决定了核技术辐射事故的发生率。因此,核技术应用单位必须将工作人员的相关培训工作抓实、落稳,积极组织工作人员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与规范标准,加强安全教育;定期开设业务操作技能学习课程,要求所有工作人员严格按规程操作,防止出现不必要的辐射事故。此外,核技术应用单位还应积极打造一只高素质的辐射环境管理队伍,不断提高自我管理水平,全面提升辐射防护工作水平。

2.3重视核电站辐射防护标准管理,提升管理标准的规范性

我国核电事业经历了多年发展,在此期间,我国核电站辐射防护管理理念主要来源于传统的核工业系统和军工系统的辐射防护管理理念,核电站辐射防护技术和管理理念先进的发达国家,以国际辐射防护委员会和国际原子能机构等国际组织的相关标准和准则为基础建立起的核电站辐射防护管理理念。通过对这些年来世界核电站辐射防护管理理念的分析并结合我国核电站辐射防护管理工作现状的分析,我国需要从以下三个方面加强核电站辐射防护管理准则的建设:第一,国防科工委和国家核安全局作为核电站主管单位和核安全监管单位,必须肩负起自身职责,严格履行自身职能,严格管理和监督核电站辐射防护管理工作。第二,国防科工委和国家核安全局作为主管部门,应以国际原子能机构核辐射防护管理理念为基础,并积极参考我国核电事业在发展过程中积累的宝贵经验,拟定出一套严谨细致且适合我国核电事业发展道路的核电站辐射防护管理规范制度并严格执行落实。第三,国防科工委和国家核安全局应发挥自身领导协调职能,定期或者不定期组织政府相关部门、核辐射防护相关研究机构和中国辐射防护专业机构举办核辐射防护管理理念和防护技术研讨交流会议,并采取措施调动核电站辐射防护负责人和工作人员积极参与研讨交流会,以此来丰富我国各地区核电站辐射防护管理经验,提升我国核电站辐射防护管理能力和水平。

2.4辐射安全防护措施

在明确了单位被许可开展项目情况,确定了辐射安全管理的人员、制度及完善了应急措施之后,针对不同的核技术利用工作与场所,都应配备必不可少的辐射安全防护措施。核技术利用大致分为医疗类、工业测井类、工业探伤类、货物/车辆辐射检查系统、核仪器仪表类。每个类别都有详细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总体来说,辐射安全防护措施的项目和要求也有共通之处。

a.核技术利用项目的辐射工作场所的布局应合理,尽量避开人流密集区,应进行严格的区域划分,并且有明显的标识或引导线、警戒线,工作区域的各个方向设置醒目的当心电离辐射警示标识,配备警示灯及声音警报,防止非辐射工作人员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误入辐射工作场所。

b.辐射工作场所应保持良好的通风,保证密闭空间的换气次数,防止臭氧的影响。

c.辐射工作场所墙壁及门的屏蔽厚度应符合要求,辐射环境监测的结果应满足各类应用对应的标准限值,防护门与辐射设备应设置门机联锁,避免设备在防护门未关闭的状态下启动,必要时还应设置门灯联锁,保证警示的同步启停。

d.辐射工作场所应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如个人剂量计、铅衣、铅帽、铅护颈、铅手套等铅防护用品、实时可读数式的个人剂量报警仪以及适用的辐射环境监测仪器等,对辐射工作人员的健康安全最大程度的保护。

e.核技术利用产生的放射性危险废物,不得随意丢弃填埋或私自处理,应遵循国家相关规定进行收储和处置。

2.5落实工作场所现场管理工作

核技术应用单位应将辐射工作场所与其他工作场所分离,加强人员出入管理,防止出现意外事故;辐射场所要定期、不定期进行相关监测检查,包括X-γ辐射空气吸收剂量率、安全联锁装置、警示标志、废显/定影液储存保管情况德国,做好记录,不断督促整改,保证核技术应用辐射防护效果。

结语

“十三五”以来,我国核技术应用单位数量持续增加,核技术在很多行业中的应用规模持续扩大,但是其间各种卡源事件、丢源事故的出现使得社会再次将目光放在核技术应用辐射安全方面。为保证核技术应用安全,必须从最基本的规范制度、安全监管体系完善入手,进一步督促核技术应用单位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包括优化工作场所、建立工作人员健康档案、加强现场安全管理以及做好应急工作等,切实提高核技术应用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水平,全面保证核技术应用安全,最终获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参考文献

[1]许文琴,徐云凤,陈晓云,等.黔东南州医疗单位核技术应用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凯里学院学报,2016(3):34-36.

[2]宋海青,徐旭东,马 曦,等.广东省核技术工业应用状况与许可管理[J].辐射防护通讯,2015(5):25-28.

[3]华芳,吴玉磊.山东省移动γ探伤现状调查及辐射安全管理对策分析[J].山东化工,2014(9):154-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