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民营经济助力乡村振兴路径探析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1-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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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民营经济助力乡村振兴路径探析

雷艳

中共彭水县委党校 重庆 409600


一、发展民营经济推动乡村振兴的重要意义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指出,脱贫攻坚取得胜利后,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这是三农工作重心的历史性转移。“接下来要做好乡村振兴这篇大文章,推动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等全面振兴”。乡村振兴的基础是产业振兴,需要一、二、三产业的深度融合,需要更多的新业态、新模式、新运营的加入。民营经济是非公有制经济中最具活力的部分,特别是十八大以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扩大非公有制企业市场准入、平等发展的改革举措,制定了一系列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因此政府鼓励工商资本特别是民营企业下乡参与乡村振兴,对于拓展乡村振兴投资新渠道,扩大内需、增加农民收入、培育集体经济都有重要意义。对于民营经济而言,乡村振兴也是难得的商业机遇,民营企业可发挥比较优势,实现农户和企业的双赢,同时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缓解融资约束,提高企业经济效益。民营企业在参与乡村振兴战略中大有可为,如做好土地流转整治、产业融合提升、生产经营合作、协调利益分配、人口分流安置等,对实现农业生态高效、农村美丽宜居、基层和谐善治都能发挥其独特作用。本课题的研究旨在进一步明确民营经济参与乡村振兴的路径,探索如何更好调动内外部积极因素以实现民营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的共赢。

二、民营经济参与乡村振兴战略的作用及优势

(一)民营经济对于乡村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第一,以民营经济推动乡村产业振兴有利于增加乡村创新型主体,有利于提高农业农村现代化水平,有利于带动农民创业,有利于城乡融合发展。第二,民营经济对于发展农村生产基地,推动农业产业兴旺具有积极意义。民营经济吸收农村劳动力,拓展农民增收的渠道,走出了一条以企带村、以工带农的乡村振兴新路子。第三,民营企业承担社会责任,参与公益事业,有助于构建乡村文明新气象。民营经济迅速发展得益于党的政策和广大群众的支持。企业家不忘回馈社会、回报家乡,积极参与乡村公益事业。如,支持教育事业,热衷道路交通等基础设施投入,援助老弱、孤寡、病残、特困受灾等群体,带动形成乡村文明新气象。

(二)乡村振兴战略为民营经济提供发展契机

1、政策支持为民营经济保驾护航。2018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提出,合理引导工商资本下乡,推动乡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培育新动能。2019年国务院印发《关于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的指导意见》提出,引导工商资本到乡村投资兴办农民参与度高、受益面广的乡村产业,并出台一系列用地、信贷、人才等方面的优惠政策。2020年农业农村部印发《全国乡村产业发展规划(2020-2025年)》提出,引导社会资本下乡,发展适合规模化、集约化经营的乡村产业,构建农业全产业链与全价值链,消除民营经济参与乡村振兴的后顾之忧。

2、乡村振兴战略为民营企业提供发展契机。乡村振兴战略的贯彻落实促民营企业顺应城乡融合、产业振兴的发展潮流,积极主动探索新的发展思路,挖掘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的新方式,广泛与农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合作,实现集约效应与规模效应,紧抓乡村振兴商机。

3、2020年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完成之后,仍然设置了5年的过渡期,在过渡期内,将继续保持扶贫政策的相对稳定。将各区域的特色资源与民营企业的产业帮扶、资金帮扶、技术帮扶、人才帮扶等有机融合,实现农村产业振兴,进而有效带动农民稳定脱贫,实现全面小康。

(三)民营企业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有其独特的优势

1、民营企业市场化程度高,经营灵活性较强。一般而言,民营企业的生产规模普遍较小,能够灵敏地调整自身的发展策略,善于捕捉商机,积极主动挖掘市场潜在需求,满足市场多样化的需求,填补市场空白。

2、民营企业组织结构精简,决策效率高。相较于国有企业冗余且具有行政色彩的组织体系,民营企业组织机构精简、合理,决策链短,管理成本低且效率高,能够根据瞬息万变的市场环境适时调整企业的战略决策,更易与乡村深度融合,深入挖掘本区域的优势与劣势,因地制宜发展当地的特色产业。

3、民营企业经营成本优势显著。民营企业的成立时间较短,没有相对复杂冗余的组织体系,也没有沉重的退休养老等社会负担,企业年轻且富有活力。企业中流通的资本能够实现最大化的效用。

三、民营经济参与乡村振兴存在的问题

(一)民营企业实力还不够强大,参与力量略为不足。一是民营企业数量增多、但发展速度不快;二是民营企业规模扩大,但组织化程度较低;三是民营企业的用工量增大,但劳动力供求不对称。

(二)村企发展中顾此失彼,共赢难以形成。一是绿色发展与企业获利之间的矛盾;二是企业安置的农村劳动力与用工企业之间的矛盾;三是企业或工人诚信缺失的矛盾;四是公益投资方面的矛盾。

(三)金融资本下乡落地难。当前农村资产的抵押、贷款、融资受限于条块分离的金融体制,农村房屋价值信用评估普遍偏低,金融部门对抵押权能否实现普遍担忧等。一是涉农企业资金需求缺口较大,二是融资额度满足率低,三是融资额度满足率低,四是林权抵押贷款明显滞后。

(四)建设用地获取渠道不畅通。工商资本下乡参与乡村产业振兴,重点还是二产业深加工、三产业服务业,两大产业都需要建设用地,虽然从中央到地方都有建设用地倾斜政策,但基层仍然很难落实。

四、引导鼓励民营企业参与乡村产业振兴的对策建议

(一)从法律和政策层面保障民营企业利益。修订相关法律法规,给民营企业家一定的“安全感”,保障民营企业、社会资本主体的平等法律权利。制定政策实施细则,保障顶层设计“落地”,各地根据实际情况配套实施细则予以支持与保障,包括流转合同法律保障,农业基础设施、地力培育等投入的多方边界约定,流转期间财政补助、税费优惠、信贷支持的边界划定,征地拆迁补偿、二次流转的相关利益分成等,一方面激活农村生产要素,使农民在这场改革中获得财产与资本性收益;另一方面使其他权益人(集体经济组织、经营权人)也有可持续发展的机制。发挥村民自治作用,培育契约精神,营造村企共建的良好软环境。

(二)完善配套政策,搭建地方政府支持民企下乡制度体系。第一,统一规划,形成“多规合一”制度体系。第二,落实政策,形成农业经营设施用地审批制度。第三,公开信息,保证惠农政策的连续性和公正性。监督国家、省、市农业发展专项补贴落到实处。增强惠农政策的可操作性。

(三)充分利用现有土地政策,缓解建设用地困难。第一,国有建设用地优先倾斜。第二,利用好“增减挂钩”项目指标,形成合力做“大事”。第三,充分挖掘潜力,寻找用地新途径。比如:有效利用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四荒地”。因地制宜开发低丘缓坡地。第四,创新土地模式。比如,借鉴土地“捆绑出让”的方式,借鉴农地入市“镇级统筹”的方式。

(四)加快乡村振兴金融体制机制创新,形成农村金融支撑体系。设立乡村产业振兴“六次产业”融合专项基金;创新农村小额贷款新机制;积极探索特色农业保险新模式,充分发挥保险机制的风险补偿功能,有效化解特色农业在发展中面临的自然灾害风险,保障工商资本下乡与农民收入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