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应急照明系统的设计体会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1-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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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应急照明系统的设计体会

马洋

辽宁省人防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辽宁 沈阳 110001

摘要:消防应急照明为火灾时建筑物内人员迅速安全疏散和消防灭火提供必要条件,可有效地减少火灾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随着新规的执行,既有的设计方案已经不满足设计要求。本文对GB 51309-2018《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的相关条文进行了梳理,列举实际案例,解读规范条款的实际应用情况,以供参考.

关键词:消防应急照明:疏散指示系统:设计:应用


引言

现有的建筑物火灾态势感知,均是通过在建筑物内放置烟感温探测器来实现的,这种情况下应急照明疏散指示系统只能了解火灾出现的信号,而并不能全面掌握火灾发展的全面信息。GB51309-2018《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已于2019年3月1日正式实施,是我国首次颁布关于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的设计、施工和验收等技术标准。该标准的实施完善了我国建筑消防应急疏散的标准体系,为人员在火灾发生时的疏散提供了有力保障。该标准对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提出了全新的要求,与传统系统有本质差异。所以,新标准引入智能化模块,建设智能型消防应急照明与疏散系统是十分必要的。笔者经过学习、摸索,以及在工程中的设计应用经验,从设计角度对该标准的要点加以全面解读,并给出满足新标准要求的方法,仅供交流参考。

一、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简介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是一种辅助人员安全疏散和消防作业的消防系统,其主要功能是在火灾等紧急情况下,为人员安全疏散和灭火救援行动提供必要的照度条件和正确的疏散指示信息。

1.1建、构筑物的消防过程简介

当建、构筑物发生火灾后,由火灾自动报警控制系统对初起火灾位置进行准确的探测报警,启动相关位置消防设施,引导、保障人员安全疏散。火灾探测报警是人员安全疏散的重要起点,自动灭火系统启动是人员疏散结束的标志,灭火系统启动后人员已基本丧失自主安全疏散能力。

1.2建、构筑物内人员的安全疏散过程简介

建、构筑物内人员的安全疏散是指在火灾报警初起阶段,建、构筑物内所有人员安全疏散撤离,到达室外相对安全地点的过程,是按照预定方案撤离火灾等危险场所的行为。其系统设计目的是要保证建、构筑物内人员在火灾等危险情况发展到威胁或涉及人员安全之前疏散到相对的安全区域。

1.3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定义及组成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是指在紧急情况下,为人员安全疏散和消防安全作业提供必要的照度条件及正确的疏散指示信息的建、构筑物消防系统。由消防应急照明灯具、 消防应急标志灯具及相关装置构成。

二、消防应急照明系统分类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按消防应急灯具的控制方式分为:集中控制系统和非集中控制系统;按照灯具蓄电池电源供电方式的不同,分为:集中电源系统和自带电源系统。

设置消防控制室或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场所,均需选用集中控制型系统;其他场所可选择非集中控制型系统。同一集中控制型系统中,不同场所、部位设置灯具可以采用不同的蓄电池电源供电方式。

三、消防应急照明灯具的设计要点

消防应急灯具是指为人员疏散、消防作业提供照明和指示标志的各类灯具,包括照明灯具和标志灯具。标志灯具分为:出口标志灯、方向标志灯、楼层标志灯、多信息复合标志灯。

3.1灯具设置场所的确定

建、构筑物内的哪些场所或部位需要设置应急照明灯具,应参照GB51309-2018表3.2.5确定。其中,尤其需要注意的是人员密集场所以及人员密集厂房内的生产场所等。其次,还要区分不同场所的照度要求也有所不同。

3.2灯具的选型和布置

新规对于灯具的选型和布置提出了许多新要求,主要有以下几点:

基于防电击的考虑,首次对灯具的电压等级做出了相关明确规定,要求设置在距地面8m及以下时,选择A型照明灯具。A型灯具的主电源和蓄电池电源的额定工作电压均不大DC36V。

应选用LED光源的照明灯具,光源发光色温应在2700-8000K。

灯具自带蓄电池宜优先选择不含重金属等对环境有害物质的蓄电池,不应采用镍镉和铅酸蓄电池,初装容量需满足灯具持续应急工作120min。

照明灯具样式除传统的双头灯外,也可选用吸顶灯、筒灯等其他样式的灯具作为应急照明灯具。

不应采用蓄光型指示标志。

没有借用防火分区疏散的场所,就不能使用双向疏散指示灯。

当安全出口或疏散门在疏散走道侧边时,应在疏散走道上方增设指向安全出口或疏 散门的方向标志灯。

人员密集场所的疏散出口、安全出口附近应 增设多信息复合标志灯。

楼梯间每层应设置指示该楼层的标志灯(楼层标志灯),应设置在每层楼梯间内朝向楼梯的正面墙上。

四、消防应急照明系统配电的设计要点

4.1灯具的电源应由主电源和蓄电池电源组成。在集中控制型系统中,灯具的主电源应采用双电源供电。在非集中控制型系统中,灯具的主电源一般情况下采用正常照明电源供电。

4.2为保证灯具供电的独立性、完整性,要求应急照明配电箱或集中电源的输入及输出回路中不应装设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输出回路严禁接入系统以外的开关装置、插座及其他负载。

4.3水平疏散区域灯具配电回路应按防火分区、同一防火分区的楼层等为基本单元设置;竖向疏散区域,如: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室外疏散楼梯应单独设置配电回路,敞开楼梯间内设置的灯具应由灯具所在楼层或就近楼层的配电回路供电。

三、结束语

综上所述,对于建、构筑物尤其是高层、超高层建筑物而言,智能型消防应急照明疏散系统的应用显得十分重要,且为了进一步提高系统的全面性、安全性,还将其与火灾报警系统联动,进一步提高系统性能,力求在火灾的初期阶段迅速反应,采取有效措施,减少火灾损失,降低人员伤亡,同时提高对火灾等应急情况的管理水平,达到及时发现、及时处理的安全目的。


参考文献

[1]章帆,毛阗.民用建筑中集中电源集中控制型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的设计要点分析[J].华东科技(综合),2019(5):0120-0120.

[2]羿彪,孙绍南.浅析智能消防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J].科技风,2018,No.345(13):1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