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如何落实容错纠错机制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1-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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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生态环境保护 工作中 如何落实容错纠错机制

陈龙

德州市生态环境 监控中心 山东省德州市 253000

摘要:当前,社会各界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越来越重视,同时生态环境系统干部被问责逐渐成为常态,个别工作人员甚至出现宁愿不干事,也不愿出事的心态,为唤醒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德州市生态环境系统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三个区分开来”重要指示要求,在树立干事导向、宽容失误、激励作为方面进行积极探索,取得一定效果。

关键词: 容错;免责;纠错

近年来,德州市生态环境系统严格执行上级各项容错纠错措施,进一步激励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干部职工忠诚干净担当,着力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环保各项工作取得长足进展,环境质量实现持续明显改善,用行动诠释了德州环保人敢于争先的精神,用成绩展示了环保队伍的优良作风和良好形象。

一、容错纠错开展情况

(一)依法履职做好决策工作。强调法定程序,所有“三重一大”事项均由局党组集体研究决策,着力提高局领导班子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和依法决策的水平,生态环境系统所有人员一律不准以任何名义各行其是,一律不准在国家、省明确的政策和标准之外擅自加严标准,盲目提高要求。凡经市局党组集体研究决定的事项,县市区生态环境分局,市局各科室、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因大胆履职、大力推进出现一定失误或引发矛盾的,市局党组积极向调查机关提出容错免责书面申请,最大限度保护广大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二)依法行政做好环境监管工作。深入开展环保法律、业务培训,全面提高全市生态环境系统法律法规专业水平。在推动工作过程中,把握容错免责原则,严格区分是“主观无意”还是“明知故犯”、是“犯错”还是“犯规”、是“大胆改革”还是“谋取私利”,激励干部在遵规守纪的前提下敢闯敢试、开拓创新、攻坚克难,决不让容错免责成为庸懒者的“护身符”、谋私者的“挡箭牌”。

(三)依法落实环境监管随机抽查工作。按上级文件要求,近年来德州市生态环境局启动实施抽查“企业随机、执法人员随机”的双随机环境监管模式。编制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动态信息库,采取摇号、抽签等方式确定被抽查单位,重点排污单位按每季度5%以上比例抽查,一般排污单位数量每年按在编在岗环境执法人员数量的5倍来确定,特殊监管对象每年保证抽查2次。执法人员也是按比例进行随机抽查。在检查过程中,如果某企业出现环境污染事故,该企业不在今年的双随机检查范围内,且没有出现群众投诉、环境信访等问题,就不追究该区域环境监管人员的责任,这也是容错免责的一个方面。

二、容错纠错工作存在的问题

就全国各地来说,虽然出台了很多制度文件,但是并未收到立竿见影的效果,新闻报道、网络上也很少出现容错的典型事例,说明制度的激励作用发挥还不到位。

(一)容错纠错工作体制不够顺畅。干部知晓率低,运用率还比较低,没有形成容错免责的浓厚氛围。在容错纠错工作上,组织部门热情较高,各地大多是组织部门在牵头推行容错纠错,但组织处理的权限是提醒、函询、诚勉,最高到组织调整,而执纪问责的主体是各级纪委,组织部门问责权限不够,免责的效果自然会打折扣。

(二)容错纠错情形不够精细。目前省、市、区出台的制度文件,对于容错免责的情形只做原则性界定,而每一个问题发生,都有其特定的环境,在责任认定上,对干部的跟踪了解不深不细,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预见不足,干部是不敢为还是不愿为,是敢闯敢试还是乱闯乱试,仍然存在受人为因素影响的隐患。

(三)容错纠错标准不一。当前,省市县三级普遍都建立了制度,就出发点来讲,都是为了让制度更贴合本地实际,但在执行过程中缺乏具体案例参考,难免出现标准不一的问题,影响政府部门公信力。

三、几点意见建议

(一)明确认定原则。容错纠错机制并非适用于所有的错误或者失误。总书记指出的“三个区分开来”,对容错纠错的基本原则作了科学规定。当前,基层需要给予容错的问题主要集中在“散乱污”企业整治、污染治理设施运行、达标排放等方面。建立容错机制,一是鼓励和保护创新,尊重历史、实事求是,不搞“秋后算账”;二是建立完备的权责清单和负面清单制度,只有明责确责才能容错容误。三是健全申诉救济机制,科学认证和判定个人责任,避免一些错判。四是对于基层的改革探索,部门应该主动出政策,并勇于承担责任、大胆支持,不能“只号脉,不开方”,上一级要敢于替下一级承担责任。

(二)明确认定程序。从实践看,建议至少要有四个基本步骤:1、申请。领导干部受到问责追责时,认为符合容错情形的,经所在单位或由干部本人书面向上级提出申请。2、审核。有关部门收到申请后,先对照容错的清单进行初审,对明显触碰底线的作出不予受理决定。3、调查。有关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调查核实是否符合容错情形及容错必备条件。4、认定。作出容错与否的认定结论,并反馈给申请单位或本人。同时,推行结果公开,除纪律、法律规定的保密内容外,最大限度对外公开,宣传容错案例,接受社会监督,营造敢闯敢试的良好氛围。

(三)明确认定主体。应该明确,容错纠错不是哪一个部门的事,要充分发择党委总览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建立由党委办公室牵头,纪检、组织、检察、审计、国土、环保等部门参加的容错认定专门工作联席机构。同时,按照谁追责,谁认定,谁问责,谁免责的原则,由相关主管部门具体负责问题的调查、评估,提出认定建议,最终由党委集体研究通过,形成决议。

(四)明确结果运用。容错免责要坚持实事求是,对于符合容错免责的干部,应第一时间启动纠错程序,最大限度保护那些作风正派、敢作敢为、锐意进取的干部,以适当方式向容错免责对象说明纠错事由,提出纠错要求,责成限期整改。对于经认定容错免责的干部建议相关部门在工资职级评定、评先树优、选拔任用等方面予以从轻、减轻或免于处分处理。同时,建立无错保护制度,为受到诬告、误解的干部正名,消除各种负面影响,激励清正廉洁、勇于担当、敢于干事创业的干部群体,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

  综上所述,建立容错纠错机制是现阶段德州市生态环境系统经营发展的重要工作内容,在容错纠错机制的运行之下企业创新改革才能得到深入推进。面对容错纠错机制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德州市生态环境系统经营管理者也应加大相关资源配置和对机制内容进行相应地调整,保障容错纠错机制具有客观性、科学性、权威性。

参考文献:

[1]罗金才.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的思考分析[J].企业文化(下旬刊), 2018(4).

[2]崔晓雷.在国有企业干部管理中建立容错纠错机制的思考[J].现代营销(创富信息版), 2018(8).

[3]褚海平. 浅论国有商业银行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的实践——以青海银行为例[J].柴达木开发研究,20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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