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火灾原因分析及防控工作建议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1-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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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自行车火灾 原因分析及防控工作建议

李佳璋 吕夏

1 南宁市青秀区消防救援大队 , 广西 南宁 530000

2南宁市武鸣区消防救援大队,广西 南宁 530000

[摘要]:近年来,电动自行车以其便于出行、节能环保的优势,成为了人民群众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但因电动自行车车主消防安全意识淡薄,违规改装、停放等原因,产生了诸多火灾隐患,本文就如何做好电动自行车火灾防控进行分析和阐述。

[关键词]电动自行车;火灾隐患;整治

引言

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作为社会面火灾防控的重点,经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强化治理取得一定成绩效果,但此类火灾仍不时发生,需加强分析研判制定合理的工作方式,进一步规范管理电动自行车的使用、停放和充电。

1电动自行车典型火灾案例

2020年,广西防城港、百色、玉林等地居民自建房因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共造成15人死亡;2019年3月、11月南宁市绿园小区、通业平安家园及2021年1月山语城小区电动车火灾,造成烧毁电动车超过400辆,说明电动自行车火灾极易造成人员伤、重大财产损失、极高的社会上关注度,始终是社会面火灾防控工作的重点和难点。

2电动自行车火灾原因分析

2.1老旧电动自行车存有量大

以广西南宁市为例,目前在交警部门正式登记在册的电动自行车超过350万辆,2002年南宁市禁摩政策正式颁布实施以来,第一批电动自行车的使用已超过十年,老旧电动自行车电气线路、电瓶等设备经多次维修、更换,购买使用二手废旧电瓶和无合格认证电瓶及电气线路改造不规范的情况常见,增加了电动自行车的火灾隐患。

2.2电动自行车改装市场管理存在空白区域

2019年电动自行车新国标政策正式实施后,车辆驶速度和续航里程受到严格限制,对部分百姓居民特别是从事餐饮外卖、物流配送等行业工作的人产生了较大的影响和不便,很多车主为了增大续航里程,提高行驶速度,擅自改装电动自行车电瓶和线路,刺激了电动自行车维修改装市场的活跃;维修改装市场上大量存在无产品认证电瓶和二次拼装翻新电瓶况,该类产品缺少必要保护配件,电池内酸性化学物质经改装后,接线端子等往往会产生损伤;维修改装技术人员水平参差不齐,工艺难以达到安全标准要求,故此类电动自行车在充电或者行驶过程中,电池及线路极易出现不稳定、短路现象。

2.3电动自行车停车难、充电难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

此类现象在老旧小区、城中村自建房及住宅小区中特别突出,因前期未规划集中停放充电点,后期新建容易出现占用消防车通道、防火间距、公共绿化、公共游乐设施等现象;居民群众对动用公共维修基金经费新建、改造电动自行车车棚存在信任问题,不支持甚至强烈反对,因此电动自行车入户、占用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停放及飞线充电等现象普遍。部分物业及管理者对电动自行车棚的设置地点、充电设施、装修材料、消防安全条件等要求不了解,增建的电动自行车棚虽然解决了停车充电问题,却不能满足消防安全条件;部分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车棚因充电费用过高,在使用过程中遭受冷遇。

2.4部分百姓电动自行车火灾防控意识淡泊

在消防部门日常处置的各类举报投诉中,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及飞线充电类举报投诉数量极大。虽然大多数人对此类火灾危险性有所了解,但仍抱有侥幸心理,为满足个人使用的便捷性和节约停放充电的经济成本,违法行为屡禁不止;尤其是城郊结合部和农村地区百姓对电动自行车火灾危险性普遍认识不高、防范意识不强,室内充电、超长时间充电等危险行为司空见惯。

2.5电动自行车火灾隐患整治难度大且易反复

电动自行车使用群体庞大,出现违法行为的数量及概率高,但街道社区基层网格员、村民委员会、物业服务人员不具备执法权,对于违规车主震慑力及整改的约束力不强,许多车主对整改要求不予重视、拒不配合甚至采用暴力手段阻挠对抗;部分违规违法者与管理者进行“躲猫猫”捉迷藏,发现就改,过后依旧我行我素;同时,此类违法行夜间高发,极大增加了管理和整治难度,长期以来管理的高难度及低效率,对管理人员的积极性产生了较大的负面影响。

三、电动自行车火灾防控工作建议

3.1政府牵头、部门联动、加强全过程管控

各级政府牵头组织市场监管、交警、工信、消防及电动自行车行业协会代表、行业领域专家组成联合检查组,依据《南宁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中第四至十条相关内容,对照自身工作职责,加大对电动自行车生产加工企业、销售点、维修改装市场及使用领域摸底排查,督促生产企业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要求进行生产、组装,保障产品安全性能;强化对批发、销售环节的监管,杜绝销售超标车、无安全检验合格手续车;加强对道路行驶中电动自行车的抽查力度,对违规改装车辆当场予以查扣。

3.2提升基层网员开展电动自行车火灾隐患排查的能力

通过对电动自行车火灾案件的延伸调查,发现部分基层网格员发现火灾隐患的能力不足,检查主要集中在灭火器有无配备。各级政法委、消防部门要通过积极开展业务理论培训,重点对《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消防安全规范》(DB 45/T 1553-2017)及《南宁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的通知》(桂政办电【2016】202号)等规范文件中关于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点配套安装智能充电、消防、监控等设施设备的要求及相关违法行为涉及到的行政处罚条款进行解读和培训,提高网格员开展检查并指导隐患整改的能力。

3.3探索扩大对电动自行车违法停放、充电行为进行行政处罚的执法主体

目前,根据《消防法》及《南宁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规定,对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的处罚主要由消防机构进行,但实际情况是消防机构执法力量紧缺,对违法行为难以达到应罚尽罚的目的。建议通过对相关法律进一步解读,允许通过委托、授权公安派出所、乡镇(街道)社区基层网格员对实施电动自行车违法停放、充电并经教育仍不听劝阻或干扰执法的车主进行处罚或暂扣违法车辆,扩大执法主体,提高执覆盖率。

3.4加强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点的规范化建设

政府拨付专项资金推广电动自行车规范停放充电点建设有效提升了该类火灾的防控水平,但一定程度上增加了政府的资金负担和单位的依赖性。政府可根据乡镇(街道)社区对辖区内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点摸排的隐患清单数据,合理设置规范化建设的资金比例,鼓励物业管理公司及单位管理者加强对电动自行车规范停放充电点的规范化建设,对于物业公司、业主委员会主动申请利用公共维修基金新建、改造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点的,要制定便民政策,提高经费提取的效率,减少审批环节。

3.5加强宣传教育培训,提高百姓电动自行车火灾的防范意识。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介,广泛宣传出租屋、小场所、电动自行车车火灾案例及消防安全提示性宣传,集中宣传防火常识、逃生自救常识,提升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和正确逃生技能,引导广大市民购买正规厂家生产的电动车产品,停放时远离可燃物,增强火灾防范意识,积极发动群众参与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营造全社会消防安全工作的良好氛围。

结束语

针对电动自行车火灾规律及原因分析,需要完善国家标准,清理不法产品,从源头上杜绝隐患。加强宣传,提高居民的消防安全意识,减少电动自行车火灾的人为因素。总之,预防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尽最大可能减少对广大群众生命财产的威胁,才是最根本的目的。

参考文献:

  1. 马恩强,苏文威.电动自行车火灾综合防治探究[J].消防科学与技术,2016,35(05):704-707.

  2. 王春生,苏文威.电动自行车火灾危险性分析[J].中国公共安全(学术版),2011(03):97-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