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对青少年儿童过度保护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1-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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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对青少年儿童过度保护

刘朝霞

重庆合川中学 重庆 合川 401520

今天的中国,很多人都在感慨:“这孩子太没良心了。”“这孩子太残忍了。”“这些孩子怎么这么没有责任心!”的确,今天的青少年身上的问题越来越多,令家长失望,令邻里担忧,令世人愤慨。都因为他们动辄就表现出极端行为:如2011年发生在合肥的17岁高中生陶汝坤因早恋不成将对方毁容案;阿城市打掉一个盗窃犯罪团伙。案破了,按说民警应该兴高采烈,可是他们反而忧心忡忡。因为他们抓获的“飞檐走壁大盗”竟是4个未成年的毛孩子!最大的才12岁,最小的只有8岁。连续5次作案,盗窃钱物价值6000余元。他们在民警面前没有犯罪感。北京“蓝极速”网吧纵火案造成的群死群伤人数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北京市最多的,而纵火者竟是几名十三四岁的中学生,因和网吧服务员发生纠纷而致。一位初三学生,因私下将国家补助给他的困难补助三百多元钱用掉,被爷爷打了一顿就跳河自杀。在上海机场,25岁的汪某因为母亲不能马上拿钱给他就连刺母亲9刀致其重伤;药家鑫撞人重伤后又故意碾压致人死亡。

河南罗山县23岁小伙因父母娇惯懒惰成性饿死家中。一个23岁神志正常的小伙子,因为太懒,居然活活饿死在自己家里。 “那么大的人了,你给他饭吃,他都想让你直接喂到他的嘴里。”当地一位曾经帮过这个小伙子的村民说。

追根溯源,正是因为父母的过分溺爱,让一个聪明的孩子成了“天下第一懒人”,结果在自己家中活活饿死。 这就是典型的“巨婴”啊!

21世纪教育研究院中小学生自杀问题研究小组通过中文网络搜索抓取儿童青少年自杀事件,统计从2016年10月到2017年9月的电子媒体报道及非媒体的网络信息,检查内容、来源后进行重复检查与数据清理,在网页中共计确认392例儿童青少年自杀死亡及自杀未遂的信息,明确标注为中小学生的信息为267例。在各种原因中,我们想想:这些孩子宁愿放弃生命也不愿面对现实和困境挫折,我们成人在他们的成长中充当了什么角色?起了什么作用?

面对这些,我们不仅要问:“为什么这些从娘胎里出来一张白纸的孩子,竟然成长为我们不敢相信的人,让我们痛心疾首的残暴徒、负心人、懦弱者?”我们冷静地想一想,探究一下问题的根源,我们的家长、我们的社会、我们的政府是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的。为何如是说,我们不妨来解剖一下一些案例:汪某刺伤母亲的背后是母亲长期对他无条件供养的结果,哪怕是到了法庭上,母亲还在为他撒谎辩护。审判药家鑫时,他故意杀人的理由就是认为农村人难缠,怕承担更大的责任。每期开学时,在很多学校里都会看到这样的情景:父母背着大包小包的行囊,忙前忙后,从问路到缴费、铺床等大小事务全包,而子女却袖手旁观。有人说:“父母把一切都给了孩子,还在想方设法给孩子,他们已经不知道要珍惜什么了。”孩子想要的,我们都能给他,即使他今天失去了,明天依然有人会为他提供,即使他们不想要的,我们也要硬给,他们还有什么需要珍惜呢?他们该承担的,家长、老师、学校、社会都帮他承担了,他们还有什么需要承担的呢

他们在学校犯了错,有老师学校承担,比如,考试时,“监考员职责”中会把学生的责任强加在监考老师身上,如填写考生考号、姓名等信息,监考老师要逐一核对,如果出现错误就要承担责任,造成监考也成了高风险工作了。笔者认为这种规定很荒唐,作为参加考试的学生,其一,他们很深奥的题都能做起,难道还没有能力正确填写自己的考试信息?其二,参加中考、高考的学生都年满14周岁、16周岁乃至18周岁,《民法通则》第11条规定:“18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民法通则》第12条第1款规定:“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那么,凡是能参加中、高考的考生,他的年龄和智力是完全有能力完成正确填写考生信息的人,这也是法律赋予他的责任,可为什么还要让监考人员来过度承担这些责任呢?如果我们还把问题想极端一点的话,即使监考人员认真核对了,哪个考生他觉得自己反正考不上,来点恶作剧,又有意把信息涂改错误,监考人员岂不成了冤大头了。我认为,监考中,监考人员有义务提醒考生正确填写考生信息,而绝没有承担考生错误填写考生信息的责任。今日又曝出重庆某小区一人高考96户业主爬楼梯的新闻,记者现场测出电梯出噪声最高为75分贝。他们在社会上犯了错,有家长站出来帮他顶着,所以才有那么多“我爸是李刚”事件。陶汝坤屡次犯错,都有父母及其他人利用权力和金钱为他庇护,开脱责任,所以才使他无视生命,无视法律,无所敬畏,一步一步走到今天。很多孩子犯了错,都有人帮他们擦屁股,有社会承担。这种环境下生存的孩子,他们能不脆弱吗?他们能不疯狂吗

他们能有责任心吗?他们能有敬畏感吗?记得读大教育家卢梭的著作《爱弥儿》时,讲到这样一个故事:一个小孩独自在家,因为顽皮将家中窗户玻璃打烂

面对这种情况,卢梭的观点是:“宁愿让他受冻,也不能让他发疯。”要让他承担自己做事的后果,而我们却是“宁愿让他发疯,也不能让他受冻”。今天的中国,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已经过头了,已不是保护,而是溺爱,家长怕孩子“受罪”,学校怕孩子“受苦”,更准确地说,学校怕家长找茬,怕上级高压,致使本来可以培养学生爱心、责任感、抗挫折能力的教育活动都不敢开展了。只有小心翼翼地让他们在恒温中长大,所以,一遇到风吹雨打,他们的反应就是走极端

造成这样的结果,其实,我们低估了孩子们的能力,是我们爱他们的方式太错误,是我们自己怕面对残酷的现实,是我们成年人怕承担自己的责任。面对凡此种种,我要大声呼吁:爱我们的孩子,请不要溺爱!保护未成年人,请不要过度!还他们经受风吹雨打的空间,给他们承担责任的机会吧!

作者简介:

刘朝霞,女,中学正高级教师,生于1963年1月,学校教育专业本科。主要从事中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和心理科学运用研究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