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空间规划背景下乡村经济发展探究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1-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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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空间规划背景下乡村经济发展探究

朱春玲

宜昌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湖北省,宜昌市, 443000

摘要:在构建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政策的引领下,探讨如何通过规划的手段,更加有效的促进乡村的经济发展,对实现乡村振兴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以国土空间规划为导向,从乡村发展空间不协调、用地不合理不规范、经济发展模式落后等新难题入手,通过规划引领乡村空间的科学合理保护和利用,探索促进乡村经济发展的策略,以期为我国乡村发展提供新思路。

关键词:乡村经济;国土空间规划;新技术应用;乡村振兴

引言:近年来,随着各项政策机制的颁布与实行,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正在逐步探索中走向成熟。构建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有助于从战略层面更加科学、合理、公平的协调统筹各类自然资源,提高国土利用率。同时,围绕如何带动乡村地区的快速发展,实现乡村振兴,也一直是党中央高度关注的问题。乡村是自然资源的最大空间载体,同时也是实施乡村振兴的主战场,而国土空间规划是实现自然资源高效利用和促进经济快速发展的重要引擎,因此,在新时代背景下,研究在国土空间规划背景下如何引导乡村经济的发展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一、实现乡村建设用地集约利用

在生态保护和耕地保障的重大战略下,全国可利用的建设用地非常有限,城市必须从粗放式的外延扩张型发展模式向内涵式的精明增长型发展模式转变,建设用地变得寸土寸金。同时,乡村空间仍有大量的分散居民点、资源消耗型工业等低效建设用地。乡村的低效建设空间造成了土地的浪费,消耗着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投资,也会对生态、农业等环境造成影响,因此必须转变发展观念,通过国土空间规划,引导乡村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用规划的手段科学地选择需要淘汰的空间,同时引导乡村建设向优质空间集聚。在选择乡村建设用地的过程中,要从土地资源的整体结构出发,利用大数据与互联网技术,综合考量土地资源的分布与利用价值,做到整体开发与整体利用,避免无序开发导致的土地资源失衡,或荒废破坏其他资源的状况。政府及其工作人员要联合当地乡村发展部门及人员,共同建立乡村建设用地集约利用的发展体制与机制。在体制机制实施全过程,引进先进的信息技术并贯彻于建设用地集约利用中。可以引进大数据分析与应用技术、以及GIS地理管理信息系统等相关专业技术,将乡村地区各项土地的资源分布、资源特点、资源发展状况、资源浪费情况、资源承载能力等实现符号化,以符号形式纳入管理信息系统中,通过对各项数据的统计应用与分析,集合成当地建设用地相关土地资源信息。在收取详细的乡村土地资源信息后,再通过县级、乡镇级等国土空间规划,从区域的层面引导大范围的乡村空间的高效集聚,再通过村庄规划,编制详尽的乡村土地资源保护和利用的方案,从而指导乡村地区经济的高质量发展。通过国土空间规划,筛选出优质乡村建设空间,作为乡村振兴的重要空间载体,集聚经济、政策、人才等资源要素,建设美丽乡村。同时,在引导乡村建设空间集约节约发展的过程中,将腾退出大量的低效建设用地,腾退的建设用地可以通过指标跨区域调剂的方式向土地高效利用的地区转移,从而获得高额的土地收益,土地收益可通过转移支付的方式补偿乡村区域的发展,通过这种土地资源调剂的方式,推动发达地区带动乡村区域的发展。

二、实现乡村农用地集中连片发展

通过国土空间规划的引导,实现建设空间集聚的同时,也将推动建设用地复垦,恢复部分农业生产空间。但在建设用地腾退的过程中,也应谨防农村生产力流失的问题。因此必须建立完善的土地流转制度,引导农用地集中连片,依托三权分置制度,通过土地使用权的交易,实现农用地规模化经营,从而推动农业产业化发展。同时地方政府要加强引导,培育土地集中连片流转示范村,加大对农用地建设投入,全面建成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完善农村产权交易相关法律法规与体制机制,为村民土地流转实现法律机制上的权益保护,简化流转手续与流程,加快流转速度,助力农用地的聚集与集中连片发展。还可以引导市场建立农村产权中介评估机构,对农用地的相关状况建设一系列全套的评估机制,设定土地评估标准,维护土地流转市场的稳定与公平公正。成立农村产权代理委员会等,引导买卖双方乃至多方,包括经营主体、村集体、农民、农村产权交易平台等在合理的市场机制下,有序公正的进行土地交易。还要完善土地纠纷调解仲裁机制,积极构建集乡村调解、司法保障为一体的多元化纠纷协调处理体系,为土地流转与土地集中联合发展合约可能出现的矛盾与冲突,提供解决与协调的渠道,缓解土地流转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方矛盾。要立足当地方土地、气候等资源情况和产业发展基础等,做好土地流转和农用地集中连片发展的规划引导,以及通过规划引导产业绿色可持续发展的路径。要挖掘资源价值,扬长避短、因地制宜,大力发展当地资源丰富的资源节约型绿色产业,避开贫瘠资源缺乏未来可持续发展支撑的产业,谋划绿色可持续发展项目,建立项目储存库。

三、实现生态用地保护与合理利用

建立当地生态系统空间格局评价体系,设定相应指标对生态用地状况进行大致分类:标准内生态用地、高于标准的生态用地、低于标准的生态用地。对三种不同状况下的生态用地采用不同的管理措施及方法,进行用地保护与合理利用,实现空间特性上的生态用地资源合理配置。

政府及其工作人员,要对乡村地区当前生态用地的状况进行质量评估,设定相关评价指标与标准区间,包括水文调节、水源涵养、补给地下水、提供野生动物环境、水土保持、气候调节、缓解城市热岛效应、污染物净化、生态防护、噪音污染防护等方面,将这些当地生态状况指标化、量化。下一步对生态用地状况进行分类,在标准区间内的用地要继续保持。高于标准区间的生态用地,可以适当进行一些产业开发与利用,例如建设湿地公园、农林牧生态发展产业等环境破坏在生态恢复范围内的绿色产业,做到合理利用生态用地。对于低于评价标准的地区,要采取各项生态用地保护措施例如恢复生态环境、植树种草、培育生态物种、改善水资源系统、建设水库、地下水净化过滤层、建设生物多样性保护区、树种多样化的水土保护区、公路防护区、河流防护区、城市绿地带等等。建立差异化的管控和准入标准,引导生态用地的保护与合理利用。

总结:乡村经济发展是我国步入现代化经济社会与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前提。国土空间规划背景下,从乡村经济发展现状与困境入手,实现乡村建设用地的有效集约利用,农用地集中连片发展,生态用地的保护与合理利用。助力我国乡村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成功转变乡村经济发展模式,实现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战略。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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