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市政工程综合管廊施工问题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1-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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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市政工程综合管廊施工问题

田龙

身份证号码: 610113199205132*** 西安建工二建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陕西 西安 710000

摘要:城市地下管廊指在城市地下建设专门用于放置或储备城市工程管线的一类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简言之,用于支撑城市日常发展的水、电力、燃气、热力等市政生活管道线路,都集中铺设在城市地下管廊内,由市政机关进行专门管理与维护。就当前城市发展情况而言,建设一个优质的城市地下管廊对城市的安全运行具有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市政工程;综合管廊;施工

1 建设城市地下管廊的意义

其一,解决地下管线事故。各种市政管网纵横交错铺设在地下,一旦遇到自然灾害,就会导致地下管线事故频发,安全隐患显著,因此,高质量的城市地下管廊建设对城市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优质的城市地下管廊可以有效保护对城市居民日常生活比较重要的管线,杜绝反复开挖路面而造成交通拥堵的情况,并且可以提高应急防灾能力,保证城市安全平稳运行。其二,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城市地下管廊的建设属于综合的大工程,投资规模大,涉及行业面广,建设一个城市地下管廊可以有效带动相关产业发展、化解产能过剩、提高城镇化建设的发展质量、提高城市综合承载能力,有效地促进一个城市可持续发展。

2 国内主要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现状

根据相关资料分析,国内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起步比较晚,水平也普遍低于国外先进国家。建设模式一般采取“政府主导,财政负担、非市场化资本运作”,由于地方政府的财政有限,很难拿出大量充足的资金建设高质量的城市地下综合管廊,数据显示,从2015年开始,全国掀起了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的建设高峰,但是到目前为止,依然供给不足,很难满足我国的城镇化建设需求。

3 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创新管理模式——PPP模式

3.1 PPP模式介绍

其一,特许经营。特许经营就是政府授权投资方在管廊使用的一定期限内收取相应费用,前期由投资方全权负责项目的投资、规划、建设,政府在考虑投资收益和管线单位的承受能力后,可以通过一定的土地补偿或者一些投资政策支持给予投资方一定的倾斜,政府通过招标的形式择优选取投资方负责愿意前期建设、后期管理的社会资本方,这种模式的最大特点就是极大地为政府节约财政支出,但是缺点不言而喻,即管廊建设周期长,不确定因素非常多,融资机构有时又很复杂。因此,这种情况下,政府必须加强监管,对投资方进行全面系统的风险监管,保障城市管廊建设的顺利运行。

其二,购买服务。这种模式就是由社会资本方进行投资建设,建设完毕后,由投资方运营3~5年,而后政府赎回,投资方此后不参与任何运营管理,只是在项目的投资中获得一定的投资利润。

其三,股权合作。这种模式就是由当地政府的住房投资公司代表政府投资一定的资金,社会资本方投资一定的资本,二者各自占一定的股份比例,参与管廊投资的公司通过向入廊企业收取一定租赁费和管廊物业管理费来获得收入,以此补贴经营成本、回收投资,从而获得合理回报。

3.2 PPP模式风险

(1)法律风险。

我国的综合管廊建设起步晚,建设数量与水平也比较低,很多法律监控处于空白地带。随着社会的发展,很多新的法律问题也会随着管廊的建设推广出现,这些法律规定缺失及其以后的变更会给管廊投资项目的运行带来一定的影响,同时,社会资本很难有效控制住这种不可抗力。

(2)金融风险。

PPP模式的实质是充分调动社会资本进行投资建设管廊这类的基础设施,给予他们一定的投资回报,但是在这个过程中不可避免涉及商业银行,社会资本很难预测利率的变化与现金流的变化,在管廊建设过程中很容易出现资金短缺、遭受汇率风险的情况。

(3)建设风险。

在城市地下管廊建设中,管廊建设的成本、工期、质量、后期运营都是由社会资本承担,社会资本的信用如何,组织机构如何,技术水平与管理机制如何,需要政府进行全方面考核,从而降低建设风险。

(4)运营风险。

综合管廊的建设最主要的阶段是运营,运营费用一般非常大,对投资方的技术与管理水平要求较高。在PPP模式下,运营成本主要是由投资方承担,政府必须在前期的组织阶段对投资方权责进行细分,对于社会资本无法控制的,比如什么样的管线入管廊,政府可以采取行政权力强行处理,对于管廊的主要管线维护、信号系统的维护、通风排尘的管理保养应该由运营商承担。

(5)市场风险。

PPP模式建设周期长,环境变化大,有时很难预测。如果建设后的管廊出现了连续性亏损,社会资本无法收回投资金,政府可以对综合管廊建设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如果是投资方的原因,比如技术水平低下、管理落后,那么风险由社会资本承担。

4 我国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管理模式创新发展方向

4.1 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我国目前很多法律法规没有明确对综合管廊建设的立法,比如地下空间权属、各方权责、管线入廊方式与费用,管理部门与费用等规定也是不一而同。此外,城市管线又属于不同的部门,政府在协调管线单位入廊的难度比较大。因此,应该明确地下的空间权属,明晰综合管廊的投资权、运营权、归属权,让管廊拥有独立的用益物权,明确管廊的所有权、管理权、经营权何时归何方,制定完善的法规来保障管廊建设平稳发展。

4.2 规范PPP投资模式

不同的PPP投资模式对管廊建设的水平影响是不同的。虽然PPP模式可以缓解政府的财政困难,提升市场运行效率,但是风险也不可避免,特别是股权合作模式下,必须明确资产的产权关系,围绕投资、建设、运营维护、入廊付费、政府监控、政府补贴这几个核心环节做好风险防控,设计具体可行的风险防控方案。

4.3 建立公司化的运作与物业化管理模式

新加坡的公司化运作与物业化管理模式值得我国借鉴,这种模式就是成立专门的管廊运营团队与管理团队,研究专门的维护系统,由综合管廊运营管理公司负责综合管廊的管廊本体及其附属设施运营维护,并且做好突发事件的处置与应急管理,由入廊单位负责所属管线设施的检修与维护,各方各司其职,逐步建立起对综合管廊全周期的管理与运营。

4.4 确定有偿使用原则

政府要确立管线使用单位使用管廊收费制度,并且规范化,入廊管线单位要定期缴纳入廊费与维护运营费。当地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要根据当地实际情况与当地的管线单位和投资方进行协商,建立市场主导的定价机制,既不能让投资方亏损,也不能高收费。目前的实际情况是电力、通信管线单位是国家垄断企业,如果不是市政府一级的部门出面,很难对其施加影响。因此,需要国家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进行规制,形成合理的定价标准,组织专门人员考核测算入廊费与维护费,由省级的物价部门出台全省统一定价规则。

4.5 拓宽新型融资渠道

目前有一种新型的融资模式可以参考,就是由政府发起专门基金。一部分由政府出资,另一部分由社会募集,募集的资本可以由专门的信托公司或者基金管理公司以资本形式投资管理,并且定期分享收益。

5 结束语

在城市地下管廊建设中,应该坚持让政府与社会资本建立起一种良性互动,使得信息对称,风险分担更加合理,需要从机制上创新,吸取发达地区的经验,提高市场化运行水平,从而更好地实现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

参考文献

[1]王凤.新常态下PPP模式应用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住宅与房地产,2017(27):229.

[2]王伟.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困境与对策研究[J].工程技术研究,2019,4(20):231-232.

[3]邵宇.城市地下综合管廊PPP项目风险分担研究[D].北京:北京交通大学,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