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管理中的公共参与机制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1-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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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管理中的公共参与机制

1 李良达 2 李晓春

1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管理学院 250101

2山东省济南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250101

摘要:地球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家园,但由于人类的活动过于频繁导致了一系列的问题,自上个世纪70年代起,日本的受到环保“公害”的制约下,开始规划环保管理与公共参与机制,从环保观念的教育以及社会普及开始,通过环保公共参与的奖励、法律效应等方式入手,努力提升公民的环保素质和资源可持续利用观念,着力保障公民参与环保的路径畅通,以确保公民参与环保管理的有效性。

关键字:环境保护;公共参与;启示

我国近40年的全面改革,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成为了全球第二大经济体,但是,也产生了不容小觑的环境问题,虽然政府有在治理上推出一系列方阵,但是效果有限,公民参与度不够,而我国相邻的日本,在战后也出现了很严重的环境问题,但是日本政府不仅在政策和经济上双重调节,还通过鼓动公民共同承担治理环境的任务,在上世纪基本实现了环境与经济可持续性发展,本文将从日本的环境管理中的公共参与机制找寻有利因子,提出对我国的环境管理可行性建议。

.日本环境管理中公众参与的现实动因与嬗变

自二战以来,日本经济一片混乱,为了扭转战争后的经济危机,日本政府实施“倾斜生产”制度,其制度是指在资源和原料不足的情况下,集中一切力量发展煤炭生产,以供钢铁公司的制造需求,以此为杠杆恢复日本经济。日本在战后10年确实完成了经济的全面复苏,能够利用的资源已经全部开采,并为了急于开采,并没有利用保护环境的工具,这种急功近利的方式给日本环境带来巨大的灾难,日本的经济复苏是以人民的生命、健康以及某些社会群体为代价而争取的,如今仍有一些污染存留在日本的土地中。而如今的日本环境已经逐渐恢复,这其中必与各项法律、法规的建立,以及政府高层的重视有密不可分的关联,这是一个自在到自觉的嬗变过程。

二战后,日本曾两次爆发水俣病,这种病大部分在染病海边的渔民身上,原因在于日本加强煤炭生产、挖掘原油以及树林开采,海洋受到污染,常年在海边打渔为生的渔民接触到水污染物后染病,而当时渔民是日本最底阶层的人,政府针对水俣病的爆发只是给予经济上的帮助和慰问,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以至于当时的渔民只能做无谓的环境维权。

同样受到牵连的还有生活在城市中的人民群众,但是的日本大力生产煤炭,城市中大气受到了污染,于是日本群众都到政府大厅寻求帮助,从无声到抗议的过程正是日本政府重视环境管理的重要因素,例如1963年,四日市开始计划的日本最大石化精炼厂,当时的大气已经被之前的石油装置严重污染,群众们得知消息后进行集体抗议,最终建设方迫于压力不得不停止原有的建设计划[1]

可见,居民有自在到自为正的保护环境行为,正是推动日本进行全面环境改革的主要动力,特别是推动了政府环境意识的原点。

.日本环境管理公共参与的制度设计

1.环境优先

环境优先理论是日本政府在基于公民的压力下推出的环境教育普及以及经济发展下环境保护优先的制度保证,在战后日本政府为了发展经济推出了一系列对环境有害的不合理制度,而渐渐民众呼声越来越大,才从经济之梦中苏醒,在1967年颁布的《公害对策基本法》上,进行了具有革命性的改革,删除了原有不符合环境保护的条例,并增加了“保障环境不受损害的情况下,再进行经济活动”的一系列政策,这说明了日本政府已经有了环境优先的理念,并且在后续的《环境资源法》中,推出环境问题有末端处理、局部关怀发展以预防为主,进一步确定了国家、部门、公民的职责与权力,公民对保护环境既是义务,也是权力。

2.日本环保公众参与的法律保证

日本环保法律保证是日本政府通过的一系列环境保护法律赐予公民的权力,权力的给予激发了日本公民积极参与保护环境的热情,自觉对环境问题进行制约与监督,权力包括知情权、监督权和议政权[2]

环境知情权是指公民有权利对日本现有资源的数量、质量的了解,并对环境的各系列指标有权知悉,知情权是公共参与环境管理的基本要素,本世纪以来,日本的报纸、电视、广播都有关于环境的信息,并且在政府的相关网站中,都可以查询到相关信息,有助于公民积极参与环境管理。

环境监督权是指公民有权利对环境和资源进行监督,当出现大量环境污染的情况,公民有权利对其进行申诉,这一政策,有利于弥补政府监督部门的疏忽以及人力的不足,也可以对日本企业的污染问题得以监管。

环境议政权是指公民参与环境管理决策的权利,在环境厅中央设有环境审议会,审议会委员和特别审员都是由每年的公民选举选出,其需有一定的专业知识水平并在公民监督下进行环境管理决策。

.日本环境管理中的公众参与对我国的启示

我国在改革开放时期,有着和日本二战后恢复经济类似的经历,大力发展钢铁、煤炭、原油等工程建设,对环境造成了不可逆的危害,同时,我国也是世界人口最密集的国家之一,因此,恢复环境成为我国刻不容缓的任务之一,需要政府、公民、部门的共同努力,改变我国目前的环境现状

[3]

1.努力提高公民环境素质和环境责任感

公民是一个国家的主体,同时也是环境管理的主力军,日本公民对环境保护的意识是非常强的,这不是与生俱来,而是通过从小的思想教育做起,并且以终身教育为方针,每个年龄的人群都有相关的环境保护思想教育课程,实践与理论相结合,日本的环境教育无处不在,无时不有。而我国的环境教育几乎很少,小学期间可能涉及,但是到了初中,几乎没有关于环境保护的教育,因此我国英效仿日本的教育模式,开启终身环境教育,以提高公民环保意识和自觉性。

2.着力保障公民参与环保的路径畅通

我国公民自十八大以来,被会议中的“青山绿水”和“金山银山”所吸引,已然有了初期环保意识,但是对于如何参与进其中并不了解,因此,我国应大力推行公民参与环保的路径,并保持畅通。

将公民参与环保应用到实际中,可从两个方面着力,第一方面,政府关于公民参与的法律更加具体化、细致化,只有公民看懂法律、了解法律,才能对号入座,积极参与到环保行动中。第二方面,通过一定的方式提升公民的环保认知度,除了学校教育的普及之外,可以从嗲到那时、广播、网络中推行一系列保护环境的宣传,提高公民环保认知水平。

四.总结

近年,我国的环境已经在政府的相关调控下有了一定的改善,但是真正的改变必须以公民为主体,日本公民的参与度是在政府大力普及教育,积极推行相关政策,给予公民相关权力中提高的,因此,我国可以从日本的环境管理公民参与机制中得到一系列可行性建议,努力提升公民的环保素质和资源可持续利用观念,着力保障公民参与环保的路径畅通,以确保公民参与环保管理的有效性,发展我国环境和经济的可持续性发展。

参考文献:

[1]余晓泓.日本环境管理中的公众参与机制[J].现代日本经济,2002(6):11-14

[2]卢洪友.外国环境公共治理:理论、制度与模式[M].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4:06

[3]李鸣.日本环境责任的特点及对中国的启示[J].长春市委党校学报,2013(2)2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