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东湖水库水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1-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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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东湖水库水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邓文生、谭沃旋、岑象辑、陈香祺

广东省阳江市阳东区东湖水库管护中心

摘要:《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颁布至今已将近二十年,各地水行政执法工作虽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亟待解决问题,本文主要以为例,阐述了这些问题产生的原因,并根据实践经验提出几点对策,以使水行政执法工作提升到新水平。

关键词:水行政执法;问题;对策

前言:自1988年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以来,先后修改及补充许多相关条款,使中国的水利产业逐步走上法治之路。国家水利制度逐步建立了专职的水行政执法制度与团队,在阳江市阳东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党委、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努力配合搞好水政执法工作,东湖水库坚决打击破坏水事务秩序的一切危害,在各种水利工程项目管护中顺利发展发挥了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但是,由于东湖水库水利枢纽工程涉及范围广泛,不管是库区还是灌区,每年均发生各种违法水事案件较多,水事矛盾复杂性,水行政执法中的管理仍然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概述

东湖水库位于阳东区那龙河上游,距那龙镇府5.5公里,距县城31公里,1959年11月动工兴建,1960年11月基本建成并开始发挥效益。水库集雨面积51.15平方公里,水库总库容1.27亿立方米,设计灌溉面积13.85万亩。水库担负阳东区那龙、合山、北惯,东城、大沟、雅韶六个镇的灌溉15.5万亩耕地任务,护卫下游乡镇15余万人及国家级重要设施的安全,是一座以灌溉为主,兼具防洪功能和发电、供水、养殖、旅游等综合利用的大(二)型水利枢纽工程。库区水面星星点点分布着108个岛,又称“东湖星岛”,水面面积11200亩,造林面积6000亩;灌区为南干供水渠(29km)、东干供水渠(27km)、西干供水渠(30 km)、北干供水渠(6km)和红江拦河闸(属大(二)型水闸水利枢纽工程)。东湖水库为阳江市阳东区东湖水库管护中心管辖,成立于1958年,属于准公益事业单位,隶属于阳江市阳东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管辖,管理机构设有办公室、资产财务组、水文测报组、安保组、电站运行组、工程养护组、南干管护所、东/西干管护所、红江拦河闸管护所等9个部门,现有正式干部及职工40多人,担负东湖水库大坝安全、灌溉供水调水、水文测报、水资源管理、防汛管理及日常管护与维修等工作。

二、近年水行政执法主要工作

1水行政执法治理情况

近年来加大了库区周边环境巡查,加大对违法事件的查处力度。对水库库区和灌区发现并制止违建、非法养殖、非法围垦、非法排污、倾倒垃圾等违法违规事件数十起。同时,东湖水库管护中心每年在汛期前开展专项治理行动,对库区和灌区管护范围内违建、违养殖、违垦、违排污、违倾倒垃圾、违截流等活动进行水库安全管理工作集中整治。

2水法律法规宣传工作情况

为更好地开展涉水法律法规主题教育,提高全员水法律法规和水法意识,让群众依法取水、爱水,这是水行政管理单位的一部分,主体责任也是实施《水法》的主要前提。因此,自始至终,将法治宣传作为日常工作中的一项重点日常工作,配合水行政主管部门做好宣传工作:一是坚持主题作风宣传策划,灵活利用“全球水日”、“中国水周”、“六五”法治宣传、“12.4”法治日等宣传策划机会,在全国范围内,采取多种形式,如知识竞赛题库、开设服务台等,大力发展图文并茂,生动有趣的水法宣传策划。二是配合水行政主管部门日常宣传规划,无论是水库库区还是灌区,在群众聚集的环境中悬挂《水法》相关宣传规划的横幅内容,扩大水法宣传计划,并在日常工作中进行解释或演示。三是坚持重点宣传策划,在每年4-10月汛期期间,都开设宣传规划栏目,重点是对《水法》、《水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宣传和规划,在宣传、规划和教育的大力推进下,全社会发展的水法和节约用水观念明显提高,推进依法治水具有战略重点和基础性作用,现阶段已在水库库区和灌区内等主要场所或设施均设置标牌和标语。

3水行政联合执法工作情况

近两年来,东湖水库配合市区政府水务、公安、环保、林业、交通、镇政府等主管部门开展多次联合执法行动,严厉打击库区和灌区的违建、砍伐、围垦、舍饲圈、倾倒垃圾、侵占等非法活动,出动执法人员较多,纠正了多宗违法违规行为。

4水行政执法专项违法违规检查情况

东湖水库近年来在库区和灌区,对水行政执法典型违法违规事件都进行专项处理及跟踪。主要有:一是开展了集中治理非法养殖和非法围垦专项行动,采取有效措施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对严重侵占河床、河滩的非法大型养殖户,坚决予以查处。同时,切实从严管理好水资源巡查管护队伍,从源头上堵住非法养殖、非法围垦、非法排污的口子。健全监管网络,全面跟进综合执法工作情况,充分发挥监管单位巡查及信息收集的作用,配合当地公安、环保等部门加大对水事案件的查处力度,对擅自非法排污和非法侵占的行为,发现一宗严惩一宗。通过加强水资源专项执法检查,有效地防止污染源的发生。活动中,共查处未经批准擅自非法养殖和非法围垦事件10多起,联合处理渠道或河滩截流6起。

  1. 存在的主要问题

水行政执法工作,经过多年积极努力探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依法治国和基础建设的规定有很大不同。主要不足如下:

1执法队伍建设有待加强

水利工程综合执法工作由阳东区农业农村水利局等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多年来,虽然组织架构基本完成,但不够健全,机器设备不及时,导致的行政执法工作无法顺利进行,行政执法人员的素质良莠不齐,缺乏可靠优秀的人才。

  1. 水行政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

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领导干部的涉水法律法规宣传和规划工作没有及时做好,绝大多数领导干部不了解也不重视,致使水行政综合执法工作难度增大。因此,需要进一步加大水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规划范围。

3地方协调工作有待加强

在一些水行政案件处理过程中,特别是库区和灌区所属自然生态环境,往往被侵占和破坏,由于所在管辖的城镇相关单位或相关主管部门协作不够,难以执行到位的情况时有发生。如由于水库库区和灌区渠道划界引起的各类案件纠纷,对一些在库区和灌区违建、养殖、围垦、排污、倾倒垃圾、侵占、乱挖等,甚至对阻碍渠道排灌和行洪的现象也不能采取强制措施,甚至互相推诿。

4执法权限受限,效果事倍功半

水行政执法经常由于执法权限范围受限,往往带来工作难度,经办人有时候进退两难。东湖水库库区由于地处三个镇级交界(那龙、合山、新洲),而灌区地处于阳东区那龙、合山、北惯,东城、大沟、雅韶六个城镇,东湖水库对它们没有行政执法权,只能通过巡查或管护发现问题向上级水务局主管部门或相关部门反映,经几番确认才能实施行政执法,然而又由于处罚权限受限担心越级行政,造成有些可以避免的水行政违法案件时有发生,有时无权处罚,造成依法行政工作被动。

5执法手段软,难度大

东湖水库在水行政违法案件中主要表现,一是水库在运行管理中没有水行政执法权。此外,水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执法手续较为复杂,执法对象的人成分较为复杂,多是当地农民、养殖户或社会土豪,对水法律法规意识淡薄,面对执法人员不理睬或拒见等心态拒绝配合,甚至有狂妄自大的心态,辱骂和打击执法员,一些群众害怕报复不敢做证,对行政执法人员调查取证带来相当大的困难,而影响到案件查处和执法。二是在水行政违法案件中,行政执法队伍形象与综合素质过低,作风纪律不严,欠缺工作责任感,也危及案件依法查处。三是对水行政违法案件处理,既要调查取证又要履行执法程序,还要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由此造成时间过长,增加执法难度。

四、搞好水行政执法的对策

为了保障水库水资源管理,做好水行政执法工作,加强水行政执法有效性,保护水库合法权益,建议如下:

1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执法队伍综合素质

一是完善队伍管理,健全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职责,配备完整的水政监察队伍,完善的水政执法车辆和专用装备,确保执法行动经费充足。二是引进有法律知识的人才充实到水政执法队伍,对行政执法队伍形象进行整顿,加强纪律管理。三是加强水政监察人员日常考核,强化执法工作责任心和职业危机意识感。

2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法律意识

一是水政执法人员要学法,灵活使用,才能做到勤政廉洁、依法治水、依法执法。只有这样,才能朝着社会发展和服务项目的目标迈进。二是对周边单位及群众宣传到位,让他们了解水法律法规,才可能来理解和支持水政执法。三是大力推广水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深入宣传我库水资源、水环境、水安全、水工程保护工作的重要性,突出宣传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的重要意义和作用,增强全社会水法制和水忧患意识,为推广水利可持续发展的水利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3加强多部门协作查处

在进行水行政执法的时,须主动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如涉及边界权益纠纷案件的,应主动与周边市区水务、环保、公安、镇政府等执法部门配合,使其在违法水事案件的查处上给予大力支持。

4规范行为,提高执法水平

水行政执法人员要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办事,注重自身形象,确保依法行政,不滥用职权。要规范水行政执法个人行为,确保执法程序合法和引用法律条文得当,严格行政许可行为,加强监督检查和层级考核,促进水行政执法队伍提高到新的水平。

结语:

综合上文所述,尽管水行政执法部门在实施国家监管治理策略方面面临各种挑战,但伴随工作环境将继续改善,希望水行政执法工作人员严格行政许可行为,努力规范水行政法律法规,自觉提高运用法律手段进行水行政水事管理,促进依法治水、依法管水、依法用水的高效管理水平。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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