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交通局出台港口危险货物法规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07-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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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交通局日前出台《宁波港域港口危险货物作业认可管理办法(试行)》,对《港口法》、《港口危险货物管理规定》中不明确的部分做出补充。一是创设港口危险货物作业经营人歇业和停业时的告知义务。二是建立危险货物港口作业认可各项结果的公布和报备制度。该办法将于7月1日起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