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监督的重点和难点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1-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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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监督的重点和难点

骆静涧

嘉兴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嘉兴 314000

摘要:党的十九大以来,我国持续加大了反腐倡廉工作的力度,国有企业的纪检监察工作也面临着新的挑战。扎实开展和加强国企纪检监察工作是筑牢廉洁防线、树立风清气正、提升企业管理的有效手段,也是促进企业有序、平稳、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目前,我们国企面临着转型升级的新形势,国有企业的纪检监察工作也面临着一些新的问题和难点,如何解决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中遇到的难点,强化其监督职能,为企业的稳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成为当前国企发展需要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今天,我就围绕国有企业监督的重点和难点谈一下我的认识。

关键词:国有企业监督;工作难点;策略


一、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概况

今天在座的大多都是市纪委派驻纪检组的领导干部,对国有企业纪检监察组织也许不太了解,那么在讨论重点和难点之前,我想先简单介绍一下我们国企纪检监察机构的,这样方便各位对我们目前的工作有一个全方位的了解。

(一)国有企业纪检监察机构的设立

根据《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规定,国企党委设立纪律检查委员会或者纪律检查委员,党总支和支部委员会设立纪律检查委员。条例第三十一条指出,国有企业内设纪检组织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决惩治和预防腐败。同时,规定各级纪委监委派驻企业的纪检监察机构根据授权履行纪检、监察职责,代表上级纪委监委对企业党委(党组)实行监督,督促推动国有企业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二)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特点

国企纪检监察组织和派驻纪检监察组有什么不同点呢?一是工作领导关系不同,派驻纪检监察组受市纪委市监委直接领导,国企纪检监察组织受集团公司党委和上级纪委监委双重领导,执纪审查工作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和执纪审查情况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向上级纪委报告。二是人员编制不同。派驻纪检监察组人员由市纪委直接管辖,其人员编制和工资发放由市纪委独立管理,不占用所驻机构的编制和经费。国企纪检监察机构人员在干部任免、人员编制、工资发放上受集团党委管辖。三是监察对象不同。派驻纪检组按照有关规定对驻在部门的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进行监督。通俗来说,监督的主要对象是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党员干部。国企纪检监察组织是对集团公司内非市委管理的领导干部和全体公职人员进行监督。

二、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难点

(一)对纪检监察工作的认识存在不足

一是部分下属企业没有全面了解和认识纪检监察工作的任务和意义,在我们开展的二级巡察工作中发现,下属企业领导班子不同程度上存在重业务轻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从精力投入、方法措施、工作效果等方面看,还达不到与业务工作同等重视的程度,支委会、支部大会传达上级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和研究部署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较少,领导班子对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重要性、紧迫性重视不够。

二是部分下属企业片面认为纪检监察工作是集团公司纪委的事,只是被动响应上级对反腐倡廉的工作要求,没有发挥好纪律检查委员的作用,工作流于形式和表面化。

三是自身对纪检监察工作定位认识不清,纪检监察工作在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业上与上级纪委要求存在差距,或多或少地存在职责不清、工作发散的情况,纪委参与到党风廉政建设、招投标、物资采购等业务工作的情况时有发生,造成越位、缺位、错位,种了别人的地、荒了自己的田。

(二)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力量还显薄弱

对于国有企业而言,纪检监察部门虽然已经按照上级纪委纪检机构改革的要求,确定了4名专职人员。但是对于开展基层纪检监察工作的力量仍显不足,下属企业多、人员结构复杂,对于重点岗位的监管应当开展长期的、不间断地监督监察,但是现实情况下并无多余人力来长期开展此项工作,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作的开展。

(三)人员能力素质和现实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

当前,国企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还不够稳定,不少纪检干部都是从别的业务岗位转岗而来或是业务熟悉的纪检干部转去别的工作岗位,导致纪检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专业能力都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求有一定差距,在纪检监察队伍的人才培养和专业化建设上存在一定的困难。对于开展纪检监察基层工作的人员而言,精通相应的业务流程是基本内容,但是在对于所属企业涉及人财物的专业领域进行监管时,部分纪检干部的专业知识就会出现不足的情况,这就会造成在开展工作的过程中,监督不到位、不深刻,工作无法触及敏感带和关键部位,不利于发现问题。

(四)国企纪检监察工作手段缺乏

国企纪检干部都是由本级党委任命的,在本集团党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其任免、编制、待遇都是由集团党委掌握,这种体制导致监督主体受制于监督客体,对下属企业的监督常因信息来源少、反馈时间慢、相隔距离远等条件限制,而导致“鞭长莫及”的局面。我们集团下属企业前段时间发生了一起信访举报事件,该公司96390热线两次接到举报信息,该公司分管领导未引起高度重视未及时上报集团公司纪委,而是自行开展调查并处理,导致处理不当再次引起投诉。从这个例子中反映了目前国企纪委监督工作往往出现“同级监督难、下级监督远”的难题,下级监督往往成了事后监督,监督效果大打折扣。同时,还存在监督责任和权力不相匹配的问题,如每年要求集体公司中层以上干部填报廉情报告,但是由于国企纪委没有相应的权限,无法对廉情报告中填报的真实性进行核实,在工作中仅停留在“收集”阶段。

(五)制度建设不够完善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指出要健全制度、完善体系,使监督体系契合党的领导体制,融入国家治理体系,推动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国企纪检监察工作的实施主要是依据企业的纪检监察制度来进行。目前,部分国企的纪检监察工作制度、管理制度仍不够完善,我们五个国企的纪检监察工作缺少一套统一、规范的制度体系,现有的制度不能够与国企实际情况紧密结合,不能实现对企业公职人员行使公权力的有效监督。

三、保证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顺利开展的路径

由新形势下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遇到的难点问题的分析可见,强化其监督职能要从以下四方面入手:

(一)要提高对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认识

把纪检监察工作当成在国有企业中加强党的领导、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企的高度来认识,把纪检监察工作当成净化企业政治生态、营造廉洁从业环境、保障企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国有企业的纪检监察工作要在企业的各个环节当中进行实施管理和监督,从企业的每个管理环节当中进行把控腐败问题。要做到惩防结合,预防为主,强化反腐倡廉教育、案例警示教育,明确纪律红线和底线,严禁触碰。同时,高度重视廉洁风险防控工作,对相关业务岗位梳理工作流程,查找过程廉洁风险,制定预防措施,强化廉洁制度建设和监督执行。

(二)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纪检监察队伍

纪检监察工作人员是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实施和推进的重要动力,也是执行企业纪检监察权利、履行纪检监察工作职责的主要力量。面对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素质和专业水平不足,人员结构不合理等问题,要多培养和吸收具有专业的素质、专业技能以及具有创新思维和能力的人才,壮大企业纪检监干部队伍。定期开展培训工作,不断提升企业纪检监察干部的整体素质和水平。同时,要加强对企业纪检监察工作人员的思想进行思想政治教育,提升思想政治素质,做廉洁从业的模范,激励企业的纪检监察干部进行创新,使得企业的纪检监察工作模式能够更加符合时代的发展需求,能够更好的实施企业的纪检监察工作,提升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效率和水平。

(三)不断健全和完善国有企业纪检监察体制

健全和完善国企的纪检监察工作机制,是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干部开展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保障,也是制约国企纪检干部的重要行为准则。在完善国企纪检监察制度时,要与企业的具体现状相结合,要以国家的纪检监察政策作为参考和标准,不断建设和完善符合企业自身的纪检监察工作体制,这样企业的纪检监察制度的实行既能符合企业发展需要,还能与国家的纪检监察大方向保持高度一致。与此同时,在完善企业纪检监察工作机制时,要重视企业纪检监察制度的前瞻性、配套性和长远性的特征,这样能够更好地应对企业纪检监察工作中的各项突发问题,也能够促进企业纪检监察工作更好地实施。

(四)拓展监督途径,增强监督实效

监督是纪检监察部门的首要职责,也是做好各项工作的基础。做好监督工作必须突出监督重点,创新监督方式,必须在长和常上下功夫,在机制制度上做文章。作为国有企业纪检监察机构,要贯彻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必须把全面从严体现到监督工作的全过程中。一是要强化日常监督。要健全考核机制,以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检查考核为重点,督促主体责任认真履行职责,对检查考核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整改,对整改落实情况要进行跟踪督查。要聚焦作风建设,围绕重要时间节点,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企业各层级落地生根。要加强对“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廉洁从业若干规定、重大事项报告、述职述廉等落实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认真落实领导人员选拔任用前向纪委函询制度,对新任管理干部、公司拟表彰人员等进行事前审核,增强有关部门遵章守纪的组织自觉性。二是强化专项督查。利用专项检查、专项整治的方式进行监督,深入到企业的核心业务工作发现问题。加强对上级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积极协助上级单位开展监督执纪。加大力度对企业干部队伍状况和党风廉政情况进行调研分析,了解企业的政治生态。跟踪监督单位核心业务开展,充分熟悉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的高风险点,督促监督单位建章立制、强化管理,从源头上抓好廉洁风险防范。三是探索建立全方位监督体系。要充分发挥纪检监察部门和财务、审计等各部门的联动作用,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线索要充分利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格按照“共性问题集中整治、个性问题约谈反馈、违纪问题立案查处”的要求进行分类处置,强化审计成果运用,督促被审计单位切实抓好整改工作。在党委巡查和纪委专项督查中,安排审计人员参加巡查和督查,发挥审计人员的专业能力,不断提高巡查工作和专项督查的水平,形成预防和惩治腐败的合力,凸显“1+1﹥2”的放大效应。四是构建上下联动的监督网络。发挥各级党组织纪律检查委员的作用,建立覆盖各级党组织的监督网络,集聚专业优势,形成监督合力。

结束语:

综上所述,现如今国企的纪检监察工作中存在很多的难点和问题,不利于纪检监察职能的正常发挥,也不利于企业更好、更快的发展。今天,通过对国企纪检监察工作中难点的分析,并针对企业纪检监察工作难点提出了一些解决措施,我想通过不断提升对纪检监察工作的认知、明确好企业纪检监察工作人员的各项岗位职责,做到权责明确,同时不断完善企业纪检监察制度,壮大纪检监察队伍,提升企业纪检监察人员的素质和水平,能够更好地促进企业纪检监察工作更加高效的开展,当好维护企业政治生态的“护林员”,促进企业又好又快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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