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登记背景下的不动产测绘现状与前景分析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1-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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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登记背景下的不动产测绘现状与前景分析

杨文理

包头市不动产登记中内蒙包头 01403 0

摘要:随着我国科技水平的发展,我国测绘技术有了很大进步。在测绘行业中,不动产测绘是其中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在统一登记的背景下,社会对不动产测绘工作提出了新的发展要求和标准。基于此,文章通过简要阐述不动产测绘的主要工作内容及发展现状,重点阐述了统一登记背景下不动产测绘的发展前景与发展策略。

关键词:统一登记;不动产测绘;现状;前景

引言

不动产统一登记下的测绘工作涵盖了诸多的内容,其中包括了房产测绘,以及地籍、林地、草原和水域的测绘工作。长期以来,我国的不动产登记存在体系不统一、登记机关不统一等问题。虽然我国测绘行业发展很快,不过这些问题始终对测绘行业的发展造成不利影响,需要利用合理有效的措施加以解决,这对于社会的健康发展很有帮助。

1测绘工作是保证不动产统一登记顺利开展的基础

不动产统一登记,是党中央与国务院制定的重要战略部署,测绘工作属于不动产统一登记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不动产统一登记当中的测绘工作包括地籍测绘、房屋测绘、林地测绘与海域测绘等内容。通过做好测绘工作,能够保证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顺利开展,提高测绘结果的准确性,减少错误数据的出现。

在申请不动产统一登记之前的不动产测绘环节中,相关人员需要采用新型的测绘技术,要通过实地调查与测量来进一步明确目标对象的具体位置与方位,包括其占地面积、产权面积等属性,并利用有关数字或图表,有效阐释不动产的属性。做好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测绘作业的有序进行,能够为不动产权登记机构与城镇规划结构提供良好的数据支撑。

2统一登记背景下不动产测绘的现状

全国各省市土地登记制度均有差异。以包头市为例,2016年前土地使用权与房屋所有权两证分开办理,从2016年包头市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后,包头开始土地和房屋“两证合一”登记制度,包括林、草权均由不动产登记部门统一登记。其中,如何做到不动产登记的标准、技术、精度统一是人们遇到的一大难题。

我国的地理测绘行业其实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起步,并且发展到当前阶段已经经历了整个行业的应用阶段、更新阶段和升级阶段。就目前来看,我国的地理测绘行业已经进入了整个行业的产业演变阶段。与此同时,经过多年的研究与探索,我国的测绘服务产业基本上具备了十分专业的技术基础和数据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相关文件中也明确指出,要进一步规范我国不动产的统一登记制度,这不仅代表着我国的不动产测绘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也为之后不动产的统一登记工作的进一步规范提供了坚实的制度基础。结合相关的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等文件内容来看,我国的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已经在基层得到了大范围的贯彻落实,而测绘工作和相关的测绘产业也得到了相应的发展。

3统一登记背景下不动产测绘的发展策略

3.1要建立完善的测绘管理机制

常言道:“无规矩不成方圆”。不动产统一登记实现以后,为了保证测绘的质量需要应根据测绘的实际情况制定并且完善不动产统一测绘管理机制,在健全的管窥机制下,需要整合设立专门的不动产测绘管理部门,对辖区域内的测绘工作进行全面监管,提升测绘作业的效率。当前,我国的不动产测绘还处在磨合初始阶段,管理方面缺乏制度保障,今后为了让测绘作业正常展开,房管、自然资源、林业、海洋、测绘等相关部门要深化改革,从实际情况出发,加快完善不动产统一登记测绘方面的法律法规,逐步形成完善的不动产统一登记测绘管理体系,结束“多头管理”和“多种标准”情形,并大力推行“多测合一”,打破部门和地区垄断,避免重复测绘,减少测绘作业时间,提升测绘服务水平。

3.2引入更加先进的不动产测绘的技术手段

不动产测绘成果作为进行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基础性数据资料,在之前相当一段长的时间内,受国情和体制等因素的影响,一直都处于相对比较分散的状态,不仅仅使登记机关之间互相分离,登记内容和登记依据也缺乏统一的标准。在这种分散式登记和多部门管理的登记模式之下,不同类型的不动产登记都需要分别交于不同的工作部门进行管理,与此同时,这些工作部门之间的登记体系、登记内容、数据格式和信息系统等各个环节都缺乏统一的标准,因此,导致最终不同类型的不动产成果登记存在很大的差异性,不仅不利于不动产测绘的事业得到进一步拓展,也无法充分发挥出这些不动产测绘成果的最大价值与成果。

比如,在进行不动产测绘成果管理与利用的过程中,相关部门可以在现代化信息技术的帮助下,通过建立专业的数据库管理系统来提升不动产测绘成果的利用率。在整个过程中,技术人员要先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坐标系的统一,通常情况下,国土部门大部分已经转换成了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其他各省市的国土机关也应该将之前沿用的1954北京坐标系转换成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从而实现不动产测绘成果登记的有效衔接。与此同时,各省市不同地区的测绘机构也要通过现代化的社交网络进行实时沟通和交流,并按照沟通规定好的标准和规范及时上传当地的不动产测绘成果,实现不同区域与不同部门之间的多源异构数据系统的互联互通和共享共用。

3.3强化不动产测绘行政执法

测绘行政执法是加强测绘统一监管的主要手段和表现形式。要建立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建立专项整治长效机制,尤其是加强指导监督县级的测绘行政执法工作,制定适应新时期下操作性强的测绘管理规则,加大违法违规活动的处罚力度,将测绘市场中的无证测绘、超资质测绘、非法转包分包、信息泄密、成果错误等各种违法违规活动列入整治范围,规范不动产测绘市场秩序。

3.4健全和完善不动产测绘标准体制

针对当前不动产统一登记之后测绘作业存有的问题,应制定完善且健全的不动产测绘标准及其管理体制,尤其是对于有关不动产统一登记部门而言,应制定完善的技术标准以及管理体制,并且保障其可以和不动产测绘科学技术之间有效结合起来,进而要求有关登记部门、管理部门以及测绘部门之间加强团结协作,并且经过有关规章制度展开规范性以及标准性操作,更好地解决其中存有的一系列问题,保障不动产统一登记之后测绘作业的可靠性以及真实性,保证测绘的质量,提高测绘结果的公正性以及公平性。因此,在不动产统一登记以后,制定健全的测绘标准体制对测绘行业而言非常重要。

结语

世界与时代都在不断进步,我国的不动产测绘技术也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在不动产统一背景下,我国的不动产测绘必然会得到进一步的发展。为了有效地提升不动产测绘工作的质量和效率,进一步推动测绘学科的纵深发展,文章首先对不动产测绘的主要工作内容进行了阐述,结合统一登记背景下不动产测绘的现状,引入更加先进的不动产测绘技术手段,进一步健全完善不动产测绘工作的规章制度等方面进行了论述,以期为不动产测绘工作的高质量开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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