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行政执法进乡镇的实践与思考探讨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1-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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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行政执法进乡镇的实践与思考探讨

黄景树

桂平市马皮乡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桂平市马皮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广西桂平 537203

摘要:近年来,随着依法治国和深化机构改革步伐的加快,着力构建综合执法大部制,积极推进了乡镇综合执法体系建设,依法行政工作有了有效改善。但与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相比,与人民群众对维护市场秩序和对公平公正执法的期盼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为此,本文针对 综合行政执法进乡镇的实践与思考展开了详细的分析,以供参考。

关键词: 综合行政执法;乡镇;实践;思考

引言:目前,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进步,法治社会的深化改革,切实抓好乡镇层级的行政执法工作,加强和完善乡镇综合执法体系建设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迫切的社会需要。

1乡镇行政执法工作现状

1.1 乡镇执法权责不一致。乡镇政府作为我国行政体制中最基层的一级地方政权组织,担负着本辖区内政治、经济、文化等全方位的行政管理职能。根据现行法律、法规,乡镇政府除受人口与计划生育部门委托征收社会抚养费和《城乡规划法》规定乡镇政府具有的行政执法权外,乡镇政府基本上无权执法。这就造成一种困境:一方面,乡镇政府工作人员在日常工作中发现违法情况时,由于没有行政执法权,只能对违法人员进行劝阻,对不听劝阻的严重违法行为只有联系有执法权的职能部门处理,轻微的违法行为只能不了了之,这不仅不能遏制违法现象,而且增加了执法成本、降低了执法效率,同时也损害了乡镇政府管理的权威性。另一方面,虽然乡镇政府不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 但实践中乡镇政府却总是被推到最前线去“冲锋陷阵”, 要求“乡镇党政一把手负总责”, 并且实行“一票否决”制。因此,乡镇政府越权执法、违法执法现象较为普遍。

1.2 乡镇执法体制机制不顺。行政执法涉及社会各个领域,是全方位、多层级的社会管理工作。市区层面的行政执法机关作为职能较为专一的行政执法部门,在面对点多、线长、面广的广大乡镇农村开展执法工作时,人员、编制、装备、经费等方面的配置无法完全满足行政执法的实际需要,往往感到势单力薄、力不从心。另一方面,由于相关法律、法规的不完善、机构设置的滞后,以及权力和责任的交叉、模糊,各自为政、各扫“门前雪”的现象仍然时有发生。虽然乡镇执法在维护本辖区的秩序与安全方面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但是乡镇执法权力大部分来自于区级各个部门的委托。委托部门由于政策法规的局限,授予乡镇很小的行政执法权,乡镇在依法查处、处罚等环节往往要向区级部门报批或备案,影响了执法的效率效果。

1.3乡镇行政执法缺乏有效监督。在实际工作中,一般都是中心工作搞突击,违章建筑拆除、社会抚养费征收等工作样样都去做,导致了乡镇干部人人都去执法。没有明确什么事情该办、什么事情不该办,乡镇行政执法缺乏有效的监督制度和监督机制。另一方面,乡镇行政执法缺乏程序制约,执法部门在处理案件时,除少数部门实行“查处分离”的制度外,多数执法部门的同一个办案人员既负责案件的调查取证工作,又负责提出或作出案件的处罚决定,无任何监督制约,从而无法保证案件处理的合法性、公正性。

1.4 乡镇行政执法人员素质不高。乡镇执法人员总体上文化层次不够高,法律专业毕业的人员更是“凤毛麟角”,近几年考录的公务员,虽然学历较高,但农村工作实践经验相对缺乏。同时,乡镇工作人员调整较频繁,执法岗位不固定、临时性工作多,造成执法人员一人多职,没有受过系统的专业培训,法律知识学习不够,对行政执法程序掌握不透,在处理一些复杂的行政执法案件时,对事实认定、法律与程序适用、自由裁量权等方面的问题,往往把握不准,经常会感觉到力不从心。

2乡镇执法困境原因分析

2.1 乡镇政府职能趋向弱化。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环境的变化,原有的一些权力在实际运行中逐渐弱化,如国地税收、工商、国土、公安、食药监管等基本都已上收到市县(区)主管局,乡镇政府无权也无法过问其资金、人员、项目和相关权限的管理和调度,而一些原先属于市县管理的义务性权力又纷纷下放给乡镇。按照法定程序,乡镇政府在相关领域权力的退出,必然要求县区级政府部门的跟进,但是由于区级政府部门对传统管理体制的依赖以及乡镇农村地区管理的实际困难,乡镇政府又不得不承担起早已转移的职责,由于主体不清、权责不明,使得在管理上出现“权责分离”的状况,从而造成了乡镇管理的权力真空和执法空白。

2.2 城乡二元结构差异化。城乡二元结构主要是基于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性而存在,乡镇人口的户籍、养老、医疗等与城区居民不同,由此逐渐形成了迥异于城市的行政管理环境。近年来城乡差距的逐年拉大使得我国城乡二元结构更加深化,经济、政治、理念上的差异,必然使法律调整的权利义务对象与城市存在差别,也必然使行政法治环境更加复杂化,同一法律、法规就不容易统一、有效贯彻,比如计划生育条例、劳动法、义务教育法、土地管理法等行政法在城市一般都能得到较好的贯彻执行,但是在农村执行时却遇到了相当大的阻力和困难,导致行政执法难度加大,其根源就在于城乡二元化管理体制,阻碍了城乡一体化统筹发展。

3加强综合执法的对策

3.1 实现乡镇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数字化管理

现代网络技术已经逐渐渗透到人们的生活当中,很多农村乡镇也已经思想了网络覆盖,而在乡镇基层实施综合行政执法数字化管理不但可以及时传递信息,还能够解决被动管理、滞后管理以及粗放管理等问题,真正做到快捷、高效、全面的乡镇基层管理。可以借鉴我国城市的相关管理经验,在整合乡镇地区各家信息的基础上进行全方位可视监控管理,集成乡镇统一的信息指挥中心;对乡镇基层中有关的综合执法案件进行整理,并且有效统一处理,执法人员也要统一编制,统一指挥管理。这样对提高执法效率有很大的帮助,使乡镇基层管理不论是在管理体制和相关的管理模式上,还是在管理技术和管理方法上都实现了创新。政府部门应该帮助乡镇基层,加大投入,耐心引导,使综合行政执法数字化管理在乡镇基层实现。

3.2 建设职业化基层执法队伍

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是执法效率高低的关键因素,也是树立执法队伍在民众心中形象的重要举措。因此,要重视基层执法队伍的自身建设,并且加强其管理工作。要聘用高素质的执法人员,对他们进行有效的职业教育培训,相关的法律知识学习,让他们能够熟练地掌握相关的法律法规,使其在执法过程中能够做到依法办事,不盲目偏激,还要制定明确的行政执法责任制定,对不当的执法行为进行责任追究,以及公众评议,相关的考核制定等,实行竞争上岗,禁止裙带关系,进行必要的岗前培训,考核通过后才能上岗,严格按制度办事,能者居之,没有能力的人坚决淘汰,努力做到公平、公正、公开,让严谨的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深入人心。

3.3 积极鼓励民众参与监督

社会公众是综合行政执法的主要服务对象,及时有效的反馈能在很大程度上提高行政执法效率,因此,乡镇基层应该积极鼓励民众参与综合行政执法监督。随着国民经济水平不断的提升,农民文化水平和基本素质普遍提高,他们的一些观念意识有很大进步,加上现代高科技的普及,基层综合执法部门可以创建各种渠道,设立多中平台,通过现代电子设备让民众参与监督评论。比如,开通基层管理服务热线,让民众能够快速将发生的管理问题告诉有关部门,使案件能够及时妥善处理;将基层执法人员的个人信息在公示牌上进行公开,收集并且处理民众的监督建议或意见。保持与地方新闻媒体的联系,要求新闻媒体对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进行客观、真实的报道,对所报道的问题和缺陷要进行及时处理和改进,对有些不真实的报道要立即出面澄清,避免报道带来的负面影响。

4结语

总之,我国乡镇基层在不断的发展变化中,各种制度体制也应该不断完善,加强基层综合行政执法体制创新是现代化基层建设的必要手段,要在不断的探索实践中熟悉并且完善。

参考文献:

[1]向孝君.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现实困境[J].科技经济市场,2019(11).

[2]谢伟.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立法工作的实践和思考[J].探求,20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