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义勇为是人类社会的高尚义举,也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一直受到人们的普遍赞赏,见义勇为者理应受到社会的保护。但是,现实生活中“英雄流血又流泪”的尴尬局面却屡见不鲜,见义勇为者或受伤无钱医,或家庭生活困难没人管,或因受益者不作证,不仅见义勇为行为得不到认定,还受到刑事处罚和民事赔偿的困扰,自身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对于见义勇为者的合法权益保障,
福建法学
2007年3期